白天孟小飞也有把握扫清这些土匪,但是对方人多,不能一网打尽,所以孟小飞才决定晚上出来偷袭,一个个的将这些土匪都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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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时候,孟小飞已经将所有的土匪全部抓了起来。他看着眼前的被制住的武者,眼里的杀气一闪而逝。
“你们是哪国人?”孟小飞背着手,坐在一张太师椅上。武者已经被他全部制住了,而那些个普通人,孟小飞也不担心他们逃跑。以他的轻功和实力,可以轻易的灭杀掉这些普通人。
“我们是中楚国人。”三当家回答道。他是个原力武者七段的好手,实力仅次于大当家和二当家。也是主要的行动指挥人。
一般的情况下,大当家和二当家都不是轻易出山的人,只有他经常的出山去抢劫。
“既然是中楚国人,为什么不把枪口对准东吴国的人,而是要对中楚国的人民动手呢?”孟小飞的语气里含有毫不掩饰的杀气,听得三当家的冷汗直冒。
“大侠,这个……这个……其实,我们也想对付东吴国的人,但是东吴国的人势力大,我们惹不起,就算是那些守在郢县的楚奸,我们也惹不起。为了生活,所以,……我们……只好去……抢好抢的,我们也要活命啊。”三当家的喊着,声音里带着哭腔。
孟小飞鄙夷的看着这个三当家,一点没有武者的气度。
他扫视了一下那些战战兢兢的普通土匪,那些土匪一看到孟小飞看过来,赶紧都跪了下来,说:“我们也要吃饭啊,我们也是没法子的事情……”
“……”
孟小飞踢了一脚躺在地上的大当家,不屑的说:“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大当家的脖子一梗:“落在好汉手里,我也无话可说,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没看出来这个大当家倒是有几番骨气。
孟小飞一把抓起大当家的,说:“那好,我就先费了你。”说着,他手上原力闪烁,一掌向大当家的胳膊砍去。谁都知道,这一掌下去,大当家的胳膊就没了,如果不及时接续上的话,这个大当家就算是费了。
大当家的一身武艺都在右臂上,真的没了右臂,他的实力会下降很多,很有可能连三当家的都不如。
大当家的眼睛一闭,硬是没有开口求饶。
孟小飞的手掌挨着大当家的胳膊的时候猛的停了下来,他收起自己的原力,问道:“三当家做的事情你知道不知道?”
大当家看了看三当家,说:“知道一点。”
“知道一点?”孟小飞一脚将三当家的踢倒一边,说:“附近的几个县市的村子都被你们搜刮的干干净净,一点遗漏的都没有,可是这些时间来,你们一次都没有对东吴国的人动过手。”
大当家脸色也变得很难看。他也没有想到三当家的做事居然
这样绝。一直以来,他都以为三当家的只是对村民进行了轻微的扫荡。
“可是,我们也没有得到多少粮食物品啊?”大当家有些不解的问道。
三当家马上接着说:“那是因为村子太穷了,钱财粮食早就被东吴国的人洗劫干净了。”三当家的说道。
大当家瞪着三当家,他没有想到事情是这个样子的。原本以为山寨上的没有用多少粮食,对普通百姓的侵犯也不算特别严重,现在才知道原来他们的存在对其他的村民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大当家低下头,说:“我无话可说。”
孟小飞站起来,说:“我可以饶你们一命,毕竟你们也是中楚国的武者,不是楚奸更不是东吴国的恶棍们。你们对吴狗们进行一次袭击,只要杀掉一个原力武者,我就既往不咎。”
大当家当即说:“好,就算是拼了我这条命,我也要杀死几个吴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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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里安静无声,偶尔传来的鸟鸣声让人心旷神怡。天刚刚亮,露水满地,很快就打湿了鞋子。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大地。
大地还披着一层薄薄的纱衣,一眼望去,朦胧的好似仙境般,深吸一口气,不带有飞尘,而是甜丝丝的,饱满的,一丝不染的空气。
远处走来一群人,当先的是个年轻的武者,看起来是担当着警戒的任务。只是这个武者一点也不在意,而是随意的看着四周,根本没有将心思用在探查环境上。
四周景色迷人,早上的空气新鲜,空气中飘来花的香味,远远的有不知名的鸟鸣叫着一闪过儿,这一切,都显得很安静很和平。
所以,年轻的武者根本没有注意警戒,而是和旁边的一个普通人模样的女孩说笑着。
后面是一辆马车,马车里不知道坐着的是什么人,不过看这个样子,一定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
变化忽然产生了,马车经过一个草垛的时候,草垛忽然掀开了,几个武者冲了出来,一顿混乱过后,地上躺着十多具尸体,还站着的就只剩下探路的年轻武者和马车里面的人。
年轻武者似乎是被吓懵了,他一动不动的站着,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车厢门帘掀开,一个脑满肠肥的家伙战战兢兢的走了出来,指着蒙面的人说:“你们,你们好大胆子,居然……居然……居然敢打劫……我……东吴国的官员……。”
话音未落,一个蒙面武者上去对着这个官员就是一掌,直接劈死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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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死的消息传开了,顿时七里八
乡的人们都知道在这里有一支地下武者军队杀了过来,专门截杀东吴国的人。
顿时中楚国的人们拍手称快,而东吴国的人都吓破了胆,不敢出面了。
接连几次的截杀后,东吴国的高层终于震动,派出了军队前来扫荡,但是却毫无收获。
现在的孟小飞,已经到了天纵武学院的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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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
一个安静的时间。
早起的人们还在做最后一个梦,彻夜狂欢的人们也已经开始进入梦乡。
在这个时间想喝酒,就只有去菜市口了。
“上酒。”“上菜啊。”“好酒,再来一杯”……这个时间菜市口的悦来酒楼居然还有人在大声吆喝。
店里的伙计已经见怪不怪了。可是他现在还是很好奇的偷瞧着吆喝的客人。因为这个客人很特殊——他是一个人。
一个人喝酒照理说也很平常,一个人喝完了就会独自离开或者自己把自己灌醉了躺在桌子空里睡一觉。
可是这个客人很热闹。
一个人喝酒居然也能闹得轰轰烈烈,让整个菜市口的人都听得到。而且这个人还叫了满满一桌子的菜。点菜的时候伙计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因为这个人将菜谱从上到下全部点了一遍,就连汤都足足点了十五种。
伙计第十八次偷瞧这个客人的时候,老板揪住他的耳朵悄声的说:“不要命了,老是看什么?”
伙计揉着被揪红的耳朵,委屈的说:“这个年轻人是很奇怪啊,所以我才多看了几眼。”
老板拨着算盘,连眼都懒得去看伙计的说:“不要看,要是惹恼了这个客人,搞不好整个菜市口的人全部没命。”
“这么厉害,他是什么人?”伙计惊讶的问。
老板停下手上动作,伸长脖子,悄声说:“他一定是猎头。”
“猎头?”伙计彻底震惊了,他有点不相信的问:“你怎么能看出他是猎头?”
老板得意的瞥了一眼那个年轻的客人,说:“你看他这么晚还一个人来喝酒,还点了满满一桌子的菜,而且全身上下全部都是新的,就连门外拴着的马身上的马鞍都是新的。这可不是一般人会做的事情。只有将头别在裤腰带上搏命的猎头才会这样做。我看他肯定是刚刚得到了赏金才这样大手的花钱。”
伙计还是有些不明白:“把钱攒起来娶个漂亮老婆岂不是更好?”
老板白了伙计一眼,说:“你还是阅历太浅。猎头是什么人?猎头可是为了赏金而搏命的人,他们抓捕的哪一个不是极端危险的人物?今天风风光光,明天很有可能就会横尸当场。所以他们都是尽情享受今天,不管明天的人。你看他虽然年轻,但是眼里却很有沧桑感。这样的人不是猎头谁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