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九命魂幡里多了林克易,就等于是有四名魔君级别的魂将了。三头狮子魂将依然排在第一,然后是麒麟魂将再然后是林克易和‘肥’龙魂将。这样算起来源天的魂将总数已经是七个了,再加上两名就凑齐九个了。
林克易留下的巨魔魂将和血魔魂将都是魔君级别,用来当魂将的话都是不错的选择。那么源天会不会让九命魂幡吸收了这两名魂将,然后达到九九归真圆满的境界呢。
如果源天真的让九命魂幡吸收了最后的两名魂将,九命魂幡内的魂将就真的满了,然后会进化为低品甚至中品魔王器。魔王器啊,那可是魔王、妖王、仙帝那样的人物才有的好东西。
``;不过源天没有那么急功近利,如果这是那样的话九命魂幡的进化也就算是到头儿了。一旦九九归真九命圆满,九命魂幡就无法吸收新的魂将进去了,只能够吸收一些游离魂魄补充能量,那样要什么时候才能够进化为造化魔器那。
再说了他已经对林克易承诺过了,若是找到了林艺轩的元神会把他吸收进来,让他们父子团聚。所以无论如何,源天也要给九命魂幡留出至少一个空位置来才行。
他先是用九命魂幡把魔君三层级别的血魔魂将吸收了进来,这样九命魂幡里就有八名魂将了。不过源天接下来并没有继续吸收巨魔魂将进来,而是把这名血魔魂将跟自己以前那名血魔魂将融合到了一起。
按道理说新吸收的血魔魂将已经是魔君三层的级别了,应该是大魔修级别的血魔魂将融入魔君级别的血魔魂将才对。可是源天的血魔魂将是新收不久的,一直用修罗界正宗魔气培养着,潜质要更好一些。
所以他反其道而行之,把魔君三层的血魔魂将融入了大魔修九层级别的血魔魂将里。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导致最终融合出来的血魔魂将从魔君三层降到了魔君二层巅峰期。
虽然修为上小小的降了一点儿,但是资质上却提升了不少。两种类似的魂将融合本来就能够提升资质,更何况还是两个级别都不低的魂将。所以血魔魂将的排名,直接超过了‘肥’龙魂将和林克易拍到了第三位。
在源天看来,实战中恐怕血魔魂将如今的战斗力要比麒麟魂将还强。九命魂幡里的排序跟人的考虑角度还是不同,血魔魂将从力量、速度和恢复能力各个方面考虑可能不如麒麟魂将,可是他是人类魔修变化而成有招数有技巧还会使用武器,实用价值应该是已经超过了麒麟魂将。
所以源天融合掉了一个血魔魂将,不但没有亏反而是赚了。接下来他把魔君二层的巨魔魂将也吸收了进来,这样九命魂幡里的魂将就又是八个了。
他暂时没有把两名巨魔魂将融合到一起,林克易的巨魔魂将虽然更厉害一些,可也不是完美的。就算是融合了林艺轩的那名巨魔魂将,也晋升不了多少。
就算是晋升到了魔君三层级别,也不见得实力提升多少。没融合之前的血魔魂将有魔君三层的级别,可是照样打不过魔君二层的三头狮子魂将。
源天想了想就没有动巨魔魂将,先留着再说吧。等以后有了新鲜的巨魔魂魄培养好了以后再融合不迟。经过了这几次的吸收跟融合,九命魂幡已经能够从顶级先天魔宝,无限的接近魔王器了可以说已经是半件魔王器了。
魔王器啊,就算是魔君七八层的老资格魔修都不一定用得上。源天如今手持半件魔王器,不得不赶紧藏起来低调一些。这要是被一些七八层魔君级别的老怪物顶上,自己身上这二两‘肉’还不够塞牙缝的那。
“噢噢噢……”
源天盘膝坐在地上爽的嗷嗷直叫,因为九命魂幡里反馈出来的魂魄能量进入了他的身体。由于能量过于汹涌,撑得他是又疼又痒。这种魂魄能量无法吸收,若是自己转化的话又太慢。
所以还是便宜的大元婴,不过大元婴在吃爽了的同时,也反馈出了一部分纯净的能量给源天。就这样源天基本没费尽,就突破到了大魔修六层的修为。
第六层是一个坎儿,过了这一层后面一直到大魔修九层巅峰都没啥难度了。源天目前身体基础好得很,差的只是能量的补充而已了。
“我这儿有大衍魔龙体功法你要不要试下?”
“不用了,我有吞天魔猿体!”
本来源天想着小火是凤族不适合练龙族的功法,倒是可以让无耳石猴尝试一下大衍魔龙体,毕竟这种连体功法非常的霸道效果不错。结果人家根本就不需要,天赋战技里苏醒的吞天魔猿体也不比大衍魔龙体差。
‘奶’‘奶’个熊,神兽的后裔果然是牛气啊,都不用费尽学自己就领悟了这么厉害的练体功法。这次算源天是老孔雀开屏自作多情,小火和无耳石猴都不需要他的大衍魔龙体。
看到小火处于大魔修九层巅峰隐隐要突破的状态,源天倒是琢磨着给他寻一处好的火源,能够帮助他一举突破到妖君级别。虽然说自己才是大魔修六层的修为,但是利用大元婴变身后恐怕有魔君三层的水平了,再加上霸天枪法的威力就更厉害了。更何况还有这么多魔君级别的魂将帮手,就算是遇到了一些老怪物也有一战之力。
倒是小火和无耳石猴都离着魔君级别不远了,得想办法帮助他俩突破才行。
无耳石猴那边源天反而不怎么担心,因为古战场对于他来说就是很好的地反。那些奇怪的魔风,对于六耳猕猴后裔的无耳石猴来说,那可是非常好的能量啊。
所以源天让他俩继续留在古战场里,不过除了隔离阵法之外又特意给小火摆了一个聚火阵。这聚火阵是用大量的火属‘性’仙石摆成的,也算是具有一定的效果,虽然消耗大了一些但是源天不心疼‘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