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林轩大师,你们是要回国吗?”
“林先生,难道不再欣赏一下浪漫的法国?”
“轩哥,能否接受一下短暂采访?”
“林轩大师,请问您能不能回答我简单几个问题?”
“林先生,您和叶小姐什么时候认识的?”
“林先生,有其他的王室邀请您吗?”
“……”
随着时间的推移,跟在他们身后的媒体记者再也耐不住寂寞,不少人驾车冲了上来,有人甚至将脑袋伸出了窗外,或者站在车顶,不顾危险对着林轩大喊。
“这些人,不要命了!”
叶有雷眉头一皱,就想发飙。
林轩摇头制止了叶有雷的动作,将车窗打开,笑着道:“感谢各位对我的支持,既然大家对我如此热情,我便透露下接下来我的行程吧。在来法国之前,我便答应了雷普斯大师的邀请,所以现在我是应邀去日耳曼雷普斯大师的庄园。”
听到林轩的话。
瞬间。
现场一片躁动。
林轩和雷普斯要去见面?
这可是当今钢琴界最顶尖的两大存在啊,他们两人的见面,绝对是重磅新闻。媒体记者们登时眼睛放光,看来这次他们没有白跟,获得了这么一个大新闻。
更是有许多记者已经迫不得已开始发通稿了。
这个时代,时间就是金钱!早一秒发布新闻,就能早一秒获得流量!
林轩并没有骗记者们,去年的时候他就曾经答应过雷普斯,当自己来欧洲参加王室宴会是就会去拜访对方。
就在两个小时前,雷普斯又再次联系了自己,邀请他去庄园一聚。并且说他们之间还有一个约定。
林轩瞬间就记起了这个约定是什么:去年的时候雷普斯曾经说过,他在音乐上有了新的灵感,若是自己能够击败对方的灵感,雷普斯会送自己一座庄园!
虽然林轩不知道雷普斯的灵感是什么。
但在他看来,这庄园已经是自己的了。
为了庄园,他怎么也得去见雷普斯一面!
这时,又有记者在外面大喊:“林轩大师,若是您要去日耳曼跟雷普斯大师见面的话,得往北边的机场路走。现在您的司机似乎开错路了,这可不是开往机场的路。”
林轩嘴角勾起莫名的笑容:“先生,感谢您的提醒。我们没有走错路,因为我决定从这里开车直接前往雷普斯先生的庄园。”
“什么?直接开车去?”
“我没听错吧?”
“我去,这一路可是有着上千公里啊。”
“林轩干什么?自找虐?”
“对啊,有飞机不做,宁可坐车?”
他话音刚落,记者们就议论起来,声音中带着惊疑不定,不清楚林轩为何会这么做。
林轩早就料到了记者们的反应。
他索性打开了天窗,坐在车顶,指着四周美丽的风景道:“我不坐飞机,是因为若是我乘坐飞机的话,就会错过无数路边美丽的风景,那是一件多么遗憾的事。这是我第一次来欧洲,所以我愿意在这里停留久一点,在这个六月的日子里,尽量用每一分每一秒去多欣赏路途的美景,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不会错过许多生活中的美妙瞬间。”
“哇。”
一片惊呼声。
有记者喊道:“林先生,您这番话说的真好。莫非您的诗就是在平时的生活感悟中才得出的灵感,然后写出来的?”
林轩竖起大拇指:“说的没错!其实我们的生活中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这话一处。
记者们登时又是一阵躁动。
“天哪,这句话也好美。”
“林先生在文学上的造诣果然深厚。”
“出口成诗啊,这是!”
“爱了,爱了。”
“……”
一些跟着的记者,已经忍耐不住将机器打开,对准了林轩拍摄。
许多人更是咔嚓、咔嚓开始拍照。
以他们的职业敏感,他们不愿意错过林轩的任何一个举动、任何一句话,因为它们都有可能成为新闻。
林轩看着激动的记者,他眼里露出莫名的光芒。
上钩了!
这些记者,果然被自己一步一步引入了他设计的圈套中。接下来,就开始他的表演吧!
他微微一笑,继续侃侃而谈:“你们看,只要我们静下心来,欣赏大自然,那么处处都充满着美丽。每一颗小草、每一片树叶、每一只小动物,甚至你们说的每一句话,对于我来说都可以是一首诗。”
林轩眼里露出向往的神色,看向眼前绚丽的风景。
就在这时。
一名穿着“泰晤士报”服装的记者大喊道:“林先生,既然我们说的每一句话对您来都可以是一首诗,那么我随便说一句话,您能写出一首诗吗?”
此人话音一落,不少记者脸色微变。
因为这话带着明显的挑衅和不怀好意。
尤其是近华夏记者,更是脸色阴沉了下来,他们比别人更值得泰晤士报记者的德性,这些家伙就是抓住了林轩刚才言语中的漏洞,然后便准备为难林轩。
然而他们却不知道,此刻林轩差点大声叫好。
他正想着怎么才能让这些记者主动挑刺呢,结果就有人送上门来。
“轩哥,别……”
他们正想提醒林轩的时候。
便听到林轩淡淡看了一眼那名记者,轻笑道:“要不,你试试?”
他的声音不大,但却瞬间令现场寂静下来。
众人面面相觑,以为自己耳朵听错了。
不是吧?
林轩真的答应了?
这……可行吗?
天知道这名记者会说出什么刁难的话!
若是林轩接下来答应了他的话,但又没有做到的话,恐怕昨天好不容易树立的文坛威信会瞬间垮塌,并且被冠以一个自大傲慢的称呼。
泰晤士报记者同样愣了愣,但立即激动起来,说道:“林先生,昨天您写出了诗歌,我发自内心感觉它很美。可我想若是一个人生命已经到了生命尽头,美好的时光已经结束,那又应该怎么用诗歌来感慨呢?”
不得不说,此记者这番话,说的十分刁钻!
昨天林轩刚刚写了即使生命短暂,也要绽放出绚丽的积极诗句。今天这个记者就让他去写生命时光结束后的诗。
可以说,这两者完全就是对立的关系。
一般来说,时光消逝,代表着生命消失,代表着颓废、沉沦……如果林轩从这方面去写诗歌,恐怕很容易落入记者的圈套:昨天你才在赞美生命,今天你就变得颓废了?你的意志这么不坚定的吗?还是说你根本就没有自己的信仰?
届时,只要记者稍稍施展手里的笔杆子,林轩就能够被西方网友尤其是对林轩不怀好意的文人骂出屎来。
“玛德,西方记者果然没一个好东西。”
叶有雷愤愤不平骂骂道。
即使叶听雨也皱起眉头。
现场诡异寂静了下来。
所有人紧紧盯着林轩,想看他如何应对。
林轩脸上依然有着淡淡的笑容:“当时光结束,我们应该怎么面对么?”
泰晤士报记者点头:“没错!”
“呵呵。”
林轩笑了笑,表情陡然变得严肃,沉声道:“听好了!”
他的手指向旁边的风景,声音在空中荡漾:“既然你这么说,那么这首诗我命名为。”
“假如时光已逝,
鸟儿不再歌唱,
风儿也吹倦了,
那就用黑暗的厚幕把我盖上,
如同黄昏时节你用睡眠的衾被裹住大地,
又轻轻合上睡莲的花瓣。”
林轩磁性的声音在空旷的天地间响起。
优美的文字,宛若精灵一般在空中跳动,沁入了每个人的心灵。
仅仅只是几句诗。
不少人就已经开始瞪大眼睛了。
真……写出来了?
不过此刻大家还来不及震惊,因为林轩依然站在车顶,目光远眺,声音清亮:
“路途未完,行囊已空,
衣裳破裂污损,人已精疲力竭。
你驱散了旅客的羞愧和困窘,
使他在你仁慈的夜幕下,
如花朵般焕发生机。
在你慈爱的夜幕下苏醒。”
泰戈尔的!
林轩没想到,瞌睡有人送枕头。
这记者居然刚好撞到了他枪口上,送上了这么一个好的素材。
或许这名记者做梦都没想到,当时泰戈尔写了,恰好还写了这首经典。
当时光已逝?就把美好留在这里。
我们没必要颓废、没必要低沉,依然可以将我们最后的美好留在人间,让其他人焕发出生机,在我们最后的爱下生长。
林轩声音清脆,一句句诗歌就这样从他嘴里说了出来,传入了大家的耳朵。
呆滞。
傻眼。
大家就这样怔怔看着坐在车顶朗诵着诗歌的林轩,大脑几乎全都变得空白。
不敢置信。
无法想象。
在这么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林轩居然真的说出了一首诗歌,而且以他们每个人的判断,这首诗歌的质量似乎完全不比昨天的差,每一句诗都是那么的优美,每一句诗都让他们心灵在颤抖。
“这……”
“怎么可能啊?”
“他到底如何做到的?”
“我要疯了!”
“……”
昨天晚上林轩写出,虽然大家认为他是即兴创作,但至少也有几分钟的思考时间吧?
可今天,林轩几乎是不假思索就念出了这首诗!
这家伙还是人吗?
每个人大脑都在嗡嗡作响,看向林轩的眼神都跟见了鬼似的。
嘈杂声一片。
显然大家都无法控制住内心的强烈震撼。
不知道过了多久。
终于,又有一名记者咽了咽口水,随手指向天空:“林……林轩大师,如果我就这样随随便便指一下天空,这样空荡荡的天空,您难道也能念出一首诗?”
啪!
林轩打了个响指,脱口而出:“天空中不曾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
瞬间!
现场变得一片死寂。
只有车辆形式的时候发动机的轰鸣声。
他们却不知道,现在才刚刚开始。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将会颠覆他们每个人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