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很快就到来,在洛阳上阳宫举行的元日大朝会上,皇帝李旦神情木然地宣布了一系列的诏命。不少新政在新的一年开始实施,包括兵制的进一步改革:募兵制的全面施行,军事学院的建设及镇军将领的轮换;农事、税赋、钱币制度等方面的一些政策的施行等。
兵制方面的改革主要是进一步以募兵制取代沿用了多年的府兵制,大唐的各卫军将在接下来的几年内全由募集所得,由退役军士及未服兵役的青壮年组成的府兵只作为预备兵员,在有大规模战事发生时,府兵是第一批征招的兵源,就是类似后世时候的预备役和民兵组织。
为了加强大唐的军事力量,这是必须的。在唐初时候没有采取此道,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财力上不能承受,平时为民、战时为兵的府兵制可以很好地解决兵源的问题,还可大大减轻朝廷的负担。但府兵制的蹩端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兵员素质不高,战时为兵,闲时为农的军士战斗力如何可以和常年操练的职业化军队相比。临时征召的府兵组成的军队,兵不识将,将不熟悉兵,带着这样的军队上战场作战,战斗力能强到什么地方去,在以往的几次战事中许多不足之处就明显暴露出来!
这是必须改革的,如今以大唐的国力,有能力承受军队半职业化或者职业化所带来的财政上的负担。接下来随着许多新政的实施,朝廷的国库收入会更加殷实,负担会进一步减少!
几年前贺兰敏之就已经在尝试这样做了,积累了很多经验,包括军士的征召,服役及退役制度,将领的轮换等,几年下来,一些不合这个时代的东西已经修改。这次颁布实施的军事新政,募兵制可以说完全取代了府兵制。大唐军队的兵源全由募兵所得,是有划时代的意义的。当然许多相配套的政策也已经制度或者正在制度当中,主官此事的兵部官员在贺兰敏之的指导下,正全力推行此事,并制度后续的保障措施。什么制度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拿后世的军队制度套用,并不会非常完美,必须按这个时代的特征做出改进及实施后的修正!
武则天原本担心军队全由募兵制募集后。朝廷无法负担军事所需,但贺兰敏之拍着胸脯保证,决不会有问题的。他对他所提出的其他那些关于国计民生的建议能给大唐带来滚滚的赋税收入非常自信,他相信,不需要几年时间,朝廷的钱粮收入。百姓的收入都会成倍地增长,增长的速度及绝对值肯定比用于军事方面增加的支出多很多。只是虽然这般自信,但因为所有这一切都关系太大,他不敢有任何的马虎,严令各相关部门人员尽心尽责。不能出任何差错,违者严惩!
农业方面,朝廷准备在来看先在官田试验一年两熟甚至三熟的种植方式,并在南方推广新的耕种技术。一批新的犁具如曲辕犁也大规模制作,并将制作技术传授给南方的百姓。新的物种如占城稻等在岭南地试播,并以朝廷的名义。要求南方适合种植水稻的稻田全都种植水稻。唐朝直至武则天掌权的时代,南方水稻还未规模种植,贺兰敏之这个在后世时候吃惯了稻米的人,这些年数次建议武则天以朝廷名义大规模推广种植水稻,只是忙于谋取权力的武则天并未对这个她不熟悉的计划感兴趣,直到贺兰敏之自己掌握了大权,武则天又想做出政绩之时,才有机会执行。
在政策制度出来后。户部的官员包括尚书骆宾王在内的,莫有敢马虎行事的,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农事改革的事上,只为给世人一个惊喜,给贺兰敏之一个非常好成绩的回报。
除选定的官田试验新作物及新的种植技术外,贺兰敏之和他母亲、妹妹所属的田庄里全开始如此种植,只不过他们的田庄都位于长安和洛阳附近,因气候的关系,一年三熟的种植方式不太容易实现,贺兰敏之准备在武则天再赏赐他时候,讨一块位于江南一带,后世他老家那个位置的田亩,或者更南地方,可以一年种两季稻,一季麦子的地方,在获取更多的收成同时,也亲自掌握作物的生长及收成情况,实践出真知么,免得被人蒙骗糊弄!
税制的改革只是初步尝试,后世时候贺兰敏之并没接触过工商税务,对税收不是很熟悉,他是在结合了其他官员的建议后上报武则天的,最大的改革就是在接下来的几年甚至几十年内,慢慢改变以丁为征税单位的租庸调,改成按照垦田面积和按贫富等级征税的方式,主要原则是主要原则是“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并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税率。
这应该是受天下大部百姓欢迎的事,原本的征税方式,是按丁征税,不论家中财产多少,田亩有否产出,都是一样征税额度,这是非常不公平的,后世贺兰敏之所处时代,虽然说税制还不是很完善,但基本按照每个人每个的收入情况征税的,收入高的人多征,少的人少征,低于多少收入就免得,这是非常好的税收制度。当然逃税是另外一回事。
税制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改革肯定会触动许多人的利益,特别是在官家大阀占统治地位的古代更是如此,触动到他们利益的事肯定会遭到强烈的反对,所以不能急,只能慢慢来,贺兰敏之原本提议的所有官员,不论尊贵程度都需要缴税的建议暂时被武则天否定。
不过贺兰敏之并不灰心,他相信,只要他在宰相的位置上,甚至更高一步,无论如何他都会推行此道的,当官的如何可以不缴税呢,至少他不“喜欢”享受这特权,特别是现在位极人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后更是如此。
税制改革可以给朝廷增加赋税收入,不过这是建立在降低税率的基础上,要做到如此,必须得提高百姓的收入,并且要极大地提高才可实现,贺兰敏之相信他所提的那些利国利民的政策可以做到这一点。
当然除促进民生的那些政策外,其他相应的手段也要跟上,不然天下要乱套的。
常用的流通钱币再也不能只限于铜钱了,金和银这两种贵金属也开始作为流通货币出现,金币、银币由官方铸造并向天下发行,这样可以大大减少铜钱的需求和使用量,可以让原本就不多的铜等金属用在军事及其他民生方面。
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开始筹备,由户部主管的皇家钱庄开始在长安和洛阳出现,规模很大,开业后就可以在这两个地方通存通兑,接下来的时间内,州一级的城市也将陆续开办官员所办的钱庄,执官方的凭信可以在任何一处钱庄通存通兑。类似国家银行一样的钱庄并不全是由朝廷出资组建,贺兰敏之和武则天以私人性质出钱占股份,每年分取分红,只是是这情况不对外公开而已。
朝廷也鼓励民办的钱庄出现,只是对资本规模有硬性的规定,并要有良好的声誉及背景。
金银流通币及大规模钱庄的出现,在金融经济方面绝对是有划时代的意义,大额的钱币的交易不需要再运用骡马等运输工具运送数百上千金的铜钱,只需要一张盖有官方凭信的就可以在异地取款或者交易,对官方的支票暂时不太信任的也可以用重量少上很多的金银制支付,这给商业贸易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所颁布的新政时,还有不少鼓励商业贸易的政策,相信在接下来的时间内,大唐的商业贸易会越加的繁荣。有一项措施是贺兰敏之逆着大部朝臣的反对要求武则天一力推行的,那就是延迟宵禁时间,从原来的闭门鼓后改成亥时正,大概相当于晚上十点左右。
宵禁制度是贺兰敏之极度讨厌的,后世时候习惯了那么丰富夜生活的人,在穿越来大唐后,极少能在晚上时间外出逍遥快乐,这让他非常不舒服。幸好府上的美女多,也可以将就“混日子”。只是他知道,晚上不许百姓上街虽然能防止一些案件的发生,但极大地限制了商业的繁荣,历史上唐后面的宋就取消了宵禁制度,极大地促进了商业的繁荣。贺兰敏之知道,要是没有宵禁,声乐场所的生意肯定会好上几倍,酒肆、店铺生意也会好很多,更不要说其他一些相应的配套服务。逐步放开宵禁,及至最后取消,这肯定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只是对宵禁制度,朝中许多大臣觉得还是保留好,很多人不建议延长,贺兰敏之所能做的,只是先行一步,将宵禁开始时间往后推。
除了这些大的方面的政策外,其他方面的改革也不少,一些是未触及根本的,但众臣都知道那些看似无多大变革,但实际变动并不小的政策后面所蕴含的意义是非同一般。
劝农桑、兴水利、薄赋敛、免力役,改革的方针并不多是如此,所有的一切措施都是利国利民的,武则天和贺兰敏之曾在朝会及政事堂会议上放言,谁反对就是与天下百姓为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