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因为主角经历了这些,所以,他暂时会不会爱上剧情人物,甚至往后的一大段时间里,他都不会再去爱上任何女人,这是为了后面的情节做铺垫,虽然大多数读者都认为应该安排个绝世大美人做女一号,一开始就让主角做作爱做的事,然后和一大堆剧情里的美女谈情说爱,萝莉熟女一起收,但是,我依然坚持,女主角还是押后再出,而且绝对不会超过两个,可能只有一个也说不定。
其实认真说起来,男主角只是失恋,没有真正被戴绿帽。
我之所以写刺客联盟,提升实力是其次,主要还是让主角心理成长,等看完这一卷,我会在后面证明给大家看。
………..
街道上川流不息的行人,人来人往,车来车去,车水马龙的街道上满是喧哗,与小城市不同,这座满是钢铁水泥的大都市的清晨是如此的喧闹。
同样,污染也非常严重,空气中满是废气。
或许是因为自己刚刚起床,又或许是因为丁亮在来到这个任务世界之前就一直饿着肚子,也很可能是因为他刚刚踹飞了一个贱人,以至于他此刻胃口大开,此时的他除了食物之外,都暂时将其他事情抛在了后面。
因为丁亮知道,只有吃饱了才有力气办事。
好在离他住的地方不远处,一间普普通通的点心早餐店已经开门了,也幸亏卫斯理的钱包里还装着几十美元,丁亮这才不至于被饿死。
点心早餐店里的人并不多,大多都是忙着上班的人,一黑一白两个肤色反差很大的男性店员也不拖沓,很快就轮到了丁亮。
“给我两份火腿批萨,我要带走。”
这位年轻的黑人店员很快就收了钱,将批萨装递给了丁亮,不过他似乎和卫斯理比较熟,手上做着事,还抽空和丁亮闲聊着:“卫斯理,你还真是够勤快,不过你也真是的,就你那个破女友,整天就知道和你那个朋友乱搞,经常连门窗都不关,你还帮她买什么早餐!我要是你,早直接把那婊子给杀了!”
店员并不知道丁亮是因为肚子太饿,所以才买了两份,在他看来,丁亮买两份批萨,自己应该吃不完才对,八成是给女友跑腿买的。
这家伙不过是‘随口’嘟囔了几句,不过这随便的一句话,却让丁亮心里很是恼火。
很显然,这个被丁亮替换掉的卫斯理先生,以前绝对是一个戴惯了绿帽子的孬种,就连随便一个街边小店的人都知道他女友外遇的事情。丁亮甚至猜测,是不是这家伙以前在送批萨去‘他’家的时候,经常能‘顺便’用生殖器慰问一下那位饥渴的婊子,却因为最近那婊子勾引了卫斯理最好的朋友,结果这家伙被那婊子打入了冷宫,心里不爽,打算来个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计策,指望等到卫斯理的朋友和女友吹了之后,自己还能重新日那贱人?
这家伙个子不大,声音也挺细的,但是刚刚这‘嘟囔’的声音,估计就是对街的行人都能听到了。要说这家伙是出于好心,丁亮绝对不信。
看着眼前这幅努力在憋着笑的黑人店员,丁亮确定,这家伙绝对是故意的。
别说,还真被丁亮猜对了。
丁亮深吸了口气,沉默了片刻之后,他递过钱,默不作声地接过装着批萨的袋子,但是,就在接过袋子的那时候,丁亮的右手忽然往前用力一挥,照着那黑人店员的脑袋就是一记重重的老拳。
“蓬!”
那小子毫无防备之下,丁亮坚硬的拳头狠狠命中他的左脸颊,一把将他整个人都击飞了出去,身子与后边的架子狠狠地撞了一下,整个人都跌在了地上,货架上的物品倒了不少,砸得他满头满脸都是。
店里的滋笑声皆然而止,整个小店都静了。
在很多美国人看来,这种无伤大雅的玩笑实在没什么,一般都不会发生什么冲突,要不然,那黑人店员也不会说这种话了。
但是丁亮不同,他和大多数黄种人的看法一样,尊严有时候甚至比生命还要重要,何况,早就被绿帽子压出了三味真火的他,肚子里已满是怨气,也活该这家伙撞在了他的手上。
不过发泄完后,丁亮心里又有点儿后悔了。
好在他现在正饿着肚子,力气使得也不是很大,最多只是将这家伙打晕而已。
“很抱歉,我刚刚有点冲动了。”叹了口气,丁亮对剩下那目瞪口呆的白人店员说道:“你们的损失我会赔偿的,这样吧,你们计算一下损失,我现在有事,明天晚上下班以后,我去提钱以后再过来,一次性赔偿你们的损失……等这家伙醒来以后,你和他说,我明天给他一千块医疗费,让他别烦我,否则我一分钱也不给,好了,明天见!”
说罢,趁着那店员还没反应过来,丁亮拎着批萨,头也不回的走了。
明天见?
别傻了,丁亮从头到尾就没这打算,他这么说,无非是不想招惹不必要的麻烦罢了。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一千美金应该够那个黑人心甘情愿地等他一天了。可是,等过了明天晚上,如果不出意外,丁亮应该已经进入了那个叫做互助会的杀手组织,哪里还会给什么钱。就让批萨店的家伙找他那个比婊子还不值钱的女友算账好了,而且,如果批萨店的人能逼着她以身抵债的话,估计男女双方都会觉得很愉快。
出了店门,丁亮走在水泥道上,边走边品尝着手中地道的纽约式批萨。
纽约式批萨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它很薄,饼底较有咀嚼感,大多数的纽约批萨店都是用Grnde的zzrell乳酪来达到这一特征的。纽约式比萨大都是通过壁炉式和模板式烤箱烤制,并且它所用的比萨酱较薄并只带有少数几种饼顶馅料。面团则是由高蛋白质、高筋度的面粉制成,并带有轻微的耐嚼感。
等到丁亮慢悠悠地在街上绕了一个大圈,终于来到了目的地的时候,他已经吃掉了一个批萨,肚子也有了八分饱。
丁亮打量了四周一阵,这才悄悄地走到了一幢三层楼的小楼房前边,伸出手,很有节奏地朝着有些掉漆的大铁门敲去。
“蹬蹬蹬……蓬蓬蓬……”
丁亮接连敲了不知几次门,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敲得越来越重,最后干脆直接用脚去踹门,铁门足足响了两分多钟,那扇紧闭的大门后面才终于响起了一阵有些沙哑的声音。
“敲什么敲!大清早的,哪个混蛋在那里发疯!喂,你是谁啊?”
丁亮听得出来,声音的主人应该是个中年男性,而且明显还带着些怒气。
“开什么玩笑,我是哪个难道你会不知道?”丁亮语气顿了一顿,想了想,随即接着道:“我知道你是克罗斯,而且,老实告诉你,我也不是你老婆生的那个孬种儿子,这点你不用怀疑,至于我为什么找你,找你干什么,我觉得你还是等我进去后再谈比较好,我可不想让更多的人看到我来这里。”
正如丁亮所说,大清早的,本来注意这里的人并不多,但经过丁亮这么一闹腾,倒是吸引了周围一些人的注意。
至于为什么不解释,一是解释之后主神可能要抹杀他。二是,如果克罗斯这么容易被他忽悠,那他也别做杀手了。
丁亮不知道门后的人此刻正想着什么,沉默了好一阵,掉漆的大门这才‘喀嚓’一声轰然打开。霎那间,屋内一位身穿黄色皮夹克,年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出现在丁亮眼前。他的头发是黑色的,眼睛也是黑色的,但从五官和肤色却是个纯血的白人无疑,下巴留有淡淡的胡渣,头发梳理得自然整洁,他那布满岁月沧桑的脸上,发布着几条淡淡的皱纹,剑眉下,一对深邃的眼睛却明亮无比,充满智慧。
丁亮知道,这应该就是克罗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