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个肥宅,而且并不是科技宅,只是中二病晚期外加重度武侠痴迷患者,最希望的事是什么?那当然是身怀绝世神功,纵横天下了!
杨小志现在虽然还算不上超级高手,但身怀绝世神功那是毋庸置疑的,虽然这门神功怎么看都是从三流情色武侠里传出来的,但好歹也是绝世神功啊!学会了自己书里的秘术,他恐怕也算是千古第一人了。
灵枢真诀,听上去还挺飘逸出尘的,不过杨小志估摸着,这门功夫走的是采阴补阳的门路,只是修行条件却要难上许多,要找到合适的鼎炉,已是十分不易。
而且如果不是沐红衣,就算他再怎么死缠烂打也别想和纸鸢干那种苟且事,不过他先前把纸鸢扛回来,本来也是无心插柳。他当时又怎么能想到,纸鸢会成为最上佳的鼎炉?
李萌萌连门槛都还没摸到,纸鸢就快突破二重天了,按照沐红衣的话来说,纸鸢根骨奇佳,而且悟性过人,再给她几年时间,未必不能突破六重天,一举迈入绝顶高手之列。放在江湖上,怎么也能是一个大派的镇派级人物。
这也跟纸鸢的身世有些关联,她九岁就被哥老会的大阁老看中,培养训练成为一个杀手,通透世故,心性自然坚毅。在索马里,她也算是一个不弱于萧十一郎的人物,否则也不可能这么年轻就当上了青帮朱雀堂主。
纸鸢的确惨,青帮训练杀手,可不会讲什么人道主义,跟养蛊似的,一股脑把人丢在一起,然后相互残杀,讲的是胜者为王。她能活到现在,手上沾染过的鲜血自然不少,不过她并不是好杀之人,在脱离‘血滴子’成为朱雀堂主后,便再也没有动过刀子。
杨小志看了看手里的一把合金匕首,这把匕首是初见纸鸢时,从她小腿上扒下来的,纸鸢说,这把匕首救过她很多次,是她当初最要好的一个姐妹送她的,虽然那个姐妹,没能从大逃杀里活着出来,但这把匕首是她们友谊的见证,最后她亲手替好友报了仇,把匕首插进了凶手的喉咙!
杨小志把匕首放回了抽屉,侧过头好奇地问道:“那你是怎么跟萧十一郎好上的?”
纸鸢扯了扯被子,盖在身上,白了他一眼,缓缓道:“我和他是在索马里认识的,那时候我还是‘血滴子’杀手,我同他刺杀了索马里大海盗——‘黑凤凰号’的船长,就是因为此举,让青帮一跃成为索马里的掌权者之一,如今索马里的军火交易有三成都掌握在青帮手里。所以回国后我就成了朱雀堂主,他也晋升白虎堂副堂主……”
“他可不像你这么猥琐,跟个小偷一样,我跟他认识不到三天就滚过床单了。”
杨小志毫不介意,伸手在被窝下挑逗着纸鸢,笑说着:“那你还不是被我偷到了,一样米养百样人,我跟他不是一类人。”
纸鸢受不住挑拨,狠狠地咬了一下杨小志的肩膀,哼了哼:“都是色中恶鬼,一看见漂亮女人就走不动路。”
杨小志只觉得被咬的地方流转过一道气劲,居然一点也不疼,这灵枢真诀看来还是以岐黄为要,护体真气居然也有疗伤效果!
“要不再来一次,我帮你解丹毒……”
“不要……里面还是满的……”
“多多益善嘛!”
玄牝丹的消融速度,又怎么比得上杨小志这不要命似的灌溉?如果不是玄牝丹每日只能融解一次,恐怕这一晚,纸鸢体内的玄牝丹就可以彻底消失!纸鸢也终于体会到,为什么俞胜兰和李萌萌每次到最后,都会发出那么奇怪的叫声了,杨小志这
混蛋,简直不是人,要是每晚都这样,恐怕用不了多久,那效果比梁通的扩阴器还要好……
纸鸢承受着他狂风骤雨般的冲击,心里没由来地升起了一个怪异念头……这死胖子,比萧郎强好多!
试过了几次以后,杨小志才颓然发现,不仅玄牝丹消融有上限,灵枢真诀吸纳素问真气,也有上限!无奈之下,只好放过了彻底瘫软如死鱼一般的纸鸢,看来饭要一口一口的吃,玄功也要一点一点的练。
虽然他如今的内功修为不高,可能连王玄应都打不过,不过长此以往,还是有望成就神功的。
外家招式和内家功夫,当然有区别,其实内功这一说法,最早应用的范围只在医术里,用以推拿点穴。所以要学内功,首先便是要铭记人体经络,奇经八脉,正交十二经络,周身一百零八窍穴,杨小志记性不错,花了两三个月,已经大体能背下来。
首先外家功夫,讲究一个熟能生巧,见招拆招,都是手眼上的诀窍,唐松鹤便是手眼通天级的,百岁高龄,练了一辈子拳,那当然是信手拈来,从外到内,出手快如闪电,甚至到了可以夹住破膛子弹的地步。
而内家功夫则不同了,首先是强身为要,存息纳气,要练到一定程度,才能由内到外,施展出内家绝学,譬如辛采菱的天奇指劲,就是将玄功练至绝顶时的表现,还有沐红衣的拂袖神功,束带成兵,连子弹都打不破,可谓神奇至极!
孰优孰劣,实在难以比较,不过要是以常人来论,打架对敌,当然还是以外家功夫为主,毕竟内功一途,实在太过虚无缥缈,这世界上,又有几个人会气功?额,那些气功大师们,不都被请去局里喝茶了吗?
杨小志不奢望一下子就成为绝世高手,只要有盼头,那就够了,而且说到底,练成了绝世神功又能怎么样?还不是一样吃喝拉撒,也没见辛采菱和沐红衣有啥不同,就是能打一些而已。
以杨小志这惫赖的性子,当然不会想要一个打十个,十个打一个都嫌不够呢!
……
第二天一早,俞胜兰进到房间里,见纸鸢躺在床上,哪里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瞪了一眼杨小志。
杨小志摸了摸鼻子,嘿嘿一笑,纸鸢缓缓转醒,睁开眼看见了俞胜兰,有些慌乱地撑坐了起来,像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被人逮了个正着一样,可她是光着屁股进门的,身无寸缕,要是下了床,那更加尴尬,也只能抓着被子捂住身体,怯怯地低着头。
俞胜兰去找了几件衣服过来,纸鸢穿上以后,站在床边,把头深深埋下,不敢看俞胜兰的表情。
杨家所有的人都知道,俞胜兰是杨小志的大房,自然是当家作主,说话极有分量,纸鸢要想成为杨小志的女人,还需俞胜兰发话同意才行。
杨小志拉着俞胜兰的手笑道:“来来来,我们来探讨一下人生哲理……”
俞胜兰正在气头上,甩开了杨小志的手,便要离开,却不料杨小志一个闪身,拦住了她的去路,将她横抱在怀,丢到了床上。杨小志一个饿虎扑羊,将俞胜兰压在身下,疯狂吻着她的脖颈。
“别……纸鸢还看着呢!”
“反正将来还有可能大被同眠的,让她看看有什么关系?”
俞胜兰气急,害怕这混蛋真的当着另一个女人的面,也给她来个一发入魂,急忙道:“妈还等着你吃早饭呢!”
杨小志嘿嘿笑道:“反正我也不爱吃早饭,妈又不是不知道,不如吃你好一点
。”
纸鸢瞪大了眼睛,看着杨小志把俞胜兰剥了个精光,有些脸红,但瞧着俞胜兰那惊心动魄的线条,身为女人的纸鸢居然也被吸引住了目光……纸鸢心里扑通扑通地急跳,心想这死胖子昨晚差点没把我弄断气,也浪费了许多解丹毒的那玩艺儿,这一大早的,居然还有精力?
见杨小志一副要提枪纵马的样子,俞胜兰急忙告饶:“呀,我不敢了,你去跟纸鸢玩儿,我待会儿还要去和小婷处理集团的事!”这要是被他缠上,估计得等到午饭时间才能脱身,而且那时候,自己怕是已经精疲力竭了。
杨小志不舍地放开了俞胜兰,亲了亲俞胜兰的红唇,笑嘻嘻地道:“那我晚上去你房间,你要是再敢锁门,看我下次还饶你……”
俞胜兰乖顺地点了头,咬着嘴唇,讨价还价道:“但提前说好,十二点以前必须睡觉!”
杨小志拍了一下俞胜兰的翘臀,还是答应了,不过笑着道:“那吃了晚饭以后,你也不准借口说要去散步,八点前必须在房间等我!”
“那……好吧。”俞胜兰秀眉微蹙,明显是被识破了,但碍于处境,不敢不答应。
杨小志这才起身,对纸鸢招了招手,纸鸢轻移莲步,走了过来,俞胜兰捂着胸口无奈地对纸鸢道:“纸鸢妹妹,以后大家都是一家人了,我们只以姐妹相称,也不分大小……”
纸鸢脸颊红透,点头嗯了一声,俞胜兰才开始穿着衣服,又对纸鸢道:“不过啊,这坏家伙以后说不准还要往家里带女人,我们姐妹还需团结才行,不能让外人反客为主了。”
“也别老由着他胡来……”
纸鸢一脸愁容,她也不想啊,可身体里那颗‘玄牝丹’还在,自己还要求着这死胖子往她身体里交东西,实在无可奈何。丹力倾泻的折磨,她实在不想再尝试一遍,那滋味能把最坚贞的女人,彻底变成荡妇……虽说她本就长着一张荡妇面容。
这么下去,就算是有玄牝丹,恐怕许婧那贱女人还没小产,自己反倒已经先大了肚子。
纸鸢瞧了瞧杨小志,却忽然有些期盼,那贱女人被他彻底征服以后的样子,应该会十分有趣,最好能大着肚子,含泪被侵犯,那才真正叫一个痛快淋漓!
说来奇怪,许婧于萧十一郎,俞胜兰于杨小志,按理来说,应该算是差不多的地位。可纸鸢唯独对许婧成见极深,就见不得她好,对俞胜兰却没这心思,倒真像是进门小妾见了正妻一般。
“许婧那贱女人,自己有老公,还勾搭萧郎,自诩萧家大房,不给她点颜色瞧瞧,还真以为这世界上没人能治她?”纸鸢心中如是想着。
不管怎么说,纸鸢算是彻底没了脾气,乖乖地成了杨小志的女人,等到俞胜兰离开后,纸鸢凑近对杨小志问道:“那我以后该怎么叫你,是叫老公,还是叫杨郎?”
杨小志说道:“你就跟小兰和萌萌她们一样,叫我小志就行,当然……床上要怎么叫,你怎么高兴怎么来!”
纸鸢啐了啐,不过还是低声喊了一句:“小志……”
杨小志点了点头,笑容满面道:“你要是之前就能这么叫我,我肯定早就忍不住要把你丢床上了,不过也好,等了这么久,你要是真怀上了孩子,我也不至于喜当爹啊,我可不想帮你的萧郎养孩子!”
纸鸢白了他一眼,却体会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安全感,扑进了杨小志怀里。
“那我现在就去上海把许婧抓回来,哼,我看你养不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