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灵素随手拿起一个蛋黄派,口中道:“蛋黄派?这是什么门派,你是蛋黄派的人?”
“噗,咳,咳,咳”,余闲笑喷又被口水呛到,姑娘你是德云社进修出来的吧,他赶紧解释道:“我不是蛋黄派的人,也没有什么门派叫蛋黄派,派是一种西洋糕点的名字,蛋黄派就是里面加了蛋黄的糕点。”
程灵素脸上一红,有点尴尬。余闲从桌上又拿了个蛋黄派撕开包装递给程灵素,说道:“尝尝吧,这是我从家乡专门带来给你的。”
程灵素轻轻咬了一口,顿觉这蛋黄派外皮松软,香味浓郁,夹心丝滑,浓香充满口腔直冲大脑而去,她的眼睛不禁闭了起来,想要好好体会一下这一刻的美好。程灵素虽然是毒手药王弟子,但是为人本分,从不靠师父教的本领去赚昧良心的钱,偶尔帮乡亲看病,也只是收点药费,遇到实在穷的连药费都不收,自然没钱吃这种高糖高油的糕点。她长期营养不良,身体对热量是十分渴望的,当有高热量食物摄入后身体会产生大量多巴胺,让她感觉到十分快乐,这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程灵素不经意间几口就吃完了手上的蛋黄派,身体有了热量补充脸色都有点红扑扑的对余闲脆声道:“多谢你,这是我自生下来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余闲有点心疼,这妹子生活是得苦到什么程度,一个蛋黄派就能幸福成这样,“不用谢,我们是朋友,为这点东西谢我,不值当的。以后就算你要天天吃,顿顿吃都没关系,蛋黄派要多少有多少。”
程灵素却两手一推将剩下的零食都推到余闲面前,说道:“不用了,我素来吃的清淡,师父以前也常教导我少吃荤腥,多则对身体不利。”
余闲头上一个#字出现,他猜测这毒手药王是个和尚,出家前吃肉喝酒不在少数,可能得了高血压高血脂之类的病,出家后戒酒戒肉身体好转,所以得出吃荤腥不利于健康的结论。他开口道:“刚才你吃蛋黄派的时候是不是感到心情愉悦?”
“确实如此”程灵素点头道。
“那是因为你的身体缺少蛋黄派里的油脂和糖,当你吃下蛋黄派之后身体会自己提醒你身体需要这些东西。你擅长施毒,那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大多数毒药都是苦的,人为什么不喜欢吃苦的,因为身体知道苦的多是毒药,怕吃苦乃是身体的自我保护。无嗔大师当年还未出家时吃的荤腥太多,血管内油脂过剩,导致身体有疾,后来出家吃素后好转也真是如此。你身体如此瘦弱还不吃荤腥,这体质什么时候才能恢复。”余闲说道。
程灵素想了想,道:“你说的似乎有些道理,我这些年也尝试自己抓些药材调养,身体确实不见好转。”
“看吧,我说的肯定没错。”余闲又把那一堆零食推给程灵素,道:“只要你有节制,吃这些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程灵素听了将那些零食都收到药架上,说道:“听你的,是要节制些,今天就吃一个就好。”
余闲右手拍到脑门儿上,这倒是劝成功还是没成功啊。
程灵素见此疑惑问道:“你怎么了,为什么要打自己啊?”
“没什么,刚刚有蚊子”余闲尴尬掩饰道。
程灵素噗嗤一笑,口中道:“天晚了,我给你做饭吃。”
“好啊,等了好多年了”
“登徒子”
余闲平常是个不喜欢与陌生人交流的理工科闷骚宅男,今天见了程灵素总是不由自主的想要调戏两句。程灵素去厨房忙活了四十来分钟,三菜一汤和两大碗米饭端了上来。三碗菜是煎豆腐、鲜笋炒豆芽、草菇煮白菜,那汤则是咸菜豆瓣汤。
虽是素材,却也香气扑鼻。
余闲道谢端起饭碗,提筷便吃,口中还道:“真香!”
程灵素看着余闲猛吃,问道:“你知我是毒手药王的徒弟,怎的还敢吃我给的东西,不怕我下毒吗?”
余闲停箸看向程灵素道:“第一,你是毒手药王的徒弟,又不是毒王的徒弟,既然叫药王那便不会不分青红皂白对我下毒;第二,我们不是朋友吗,你为什么要给我下毒;第三,我百毒不侵,就算你下了毒我也没事。”
程灵素有些感动,以前跟随师父时师父曾讲过那些江湖人物是何等的害怕他的下毒手段,对他给的东西别说吃了,碰都没几个人敢碰,这余闲对自己没有一点防备,显然是对自己十分信任。至于百毒不侵什么的,她是不信的,要真有人能百毒不侵,他师父的名头怎会那般响亮。
“骗子,哪有人能百毒不侵的。”程灵素嗔骂道。
一听这话,余闲早年给女同学修电脑的理工男倔劲儿上来了,他放下饭碗道:“不信?不信你等我吃完试试便知道了”说完嘁哩喀喳一顿猛刨,将饭吃完,坐在那看着程灵素吃饭,像是等她给自己下毒一般。
程灵素感到有些好笑,余闲这么大人了怎么还像个孩子似的跟自己怄气。他不管余闲的目光,慢条斯理地将饭吃完就要去洗碗,余闲抬手拦下她就要试毒,程灵素被他弄得没有办法,只好答应。程灵素叫余闲等着,去了隔壁去取毒药。
过了十来秒程灵素端着一盆白色的花进来,告诉余闲:“这花便是毒药,你且去闻上一闻,看你是不是百毒不侵。”
毒药要发挥作用不管是什么方式注入体内都必须与细胞结合才会生效,余闲早已将接触到所有对身体有害的物质分子运动方向全部全部逆转,就算他吃下一整棵七星海棠也不会有事(这个效果不是作者杜撰,魔禁中一方通行是可以反射包括光在内的所有有害物的)。
余闲俯首将鼻子凑在花前一个深呼吸,回头看着程灵素:“看吧,没事,我就说我是百毒不侵的。”
这白花的名字叫作醍醐香,此花的香气有毒,虽不致命但是闻到着皆如醉酒,身体酸软不能控制。程灵素稍微等一会儿,见余闲毫无异样,看来是真的没有中毒,有点惊讶。她又从袖口中取出一个鹿皮做的小荷包,荷包内有个纸袋,程灵素打开纸袋说道:“那你敢碰一下这个吗?”这毒药名叫赤蝎粉,人的肌肤只要碰触必然如同火炙,并伴有细密小水泡,奇痒难当,又不致命,是居家旅行,打击报复必备良药。
余闲混不在乎右手三指捻起一小撮粉末在手掌中搓匀,好似啊美利坚的一个篮球工人的开场仪式一般。
程灵素这次真的被惊到了,她抓住余闲的手腕盯着他的手左瞧右看,仔细观察,皮肤比自己的还要白嫩的多,他真是百毒不侵?
“原来你真是百毒不侵,难怪你不怕我会下毒”程灵素的语气内带着一点失望。
“就算不是百毒不侵,我也不怕你下毒,我知道你不会害我的。”余闲语气坚定地道。
“那可不一定,我师父常说知人知面不知心。还有人说竹叶青蛇口,黄蜂尾后针,二者皆不毒,最毒妇人心。你没听过吗?”程灵素语气隐隐带了点撒娇的味道。
余闲道:“无嗔大师说的不错,那首诗虽不全对,却是有些妇人心肠毒辣无人能及。”
程灵素脸色收敛。
“但是,这些人里没有你,你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余闲接道,这么肉麻的话余闲平常听了鸡皮疙瘩能落一地,现在嘴里竟自然而然的蹦出来。只能说,呵,男人!
多云转晴,程灵素嘴上还是不吃亏,傲娇道:“你就是仗着百毒不侵的本事说场面话,登徒子。”
余闲呵呵笑了声,他知道这是小女生的自尊心在作怪。等到程灵素洗完碗筷,天已经完全黑了,余闲向程灵素告辞:“程姑娘,天色已晚,我也不便多留,先行告辞,明日我再来看你。”
余闲想起了什么走了两步又反身回来,脱下背包在外面的袋子里一通翻找,拿出一个直径五厘米大小的一个带锁扣的野营灯,这个灯是他买这个包的时候商家送的。余闲手在灯上的开关一拨,柔和的白光照亮了两人,“送给你光明,我走了。”言罢转身,再没回头。
程灵素手捧野营灯看着余闲背影,直到再也看不到余闲手电筒的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