夙妖虽为妖但也不能与其他普通妖类沦为概谈,居于人间,亦妖非妖。
且夙妖皆是女身,天地间的灵气赋予她们个个好皮相,却同时给予了永世的孤独和一颗毫无温度的心。
她们是一种上苍的馈赠,其甘愿之下,可为他人许下逆天改命之愿,只能是为他人,不能为自己,并且愿成之后,永失不老不死之魂,化为凡体投胎。
因此夙妖的命运总是附加着悲凉,并且此族族人极少,可算得上是百妖中族人最少的一族。游于世间,不知来处,生不可选,死也只能为他人做嫁衣而死。
夙妖稀有,明乐何其有幸,竟能亲眼目睹一面。
“姑娘有何事?还请道来。”
“叫我灵雾吧。”女子将怀中瓷瓶放于桌上,又从袖中取出一封未署名的信,“晓尘姐对我说,你们能帮我。”
晓尘姐?谢晓尘?那狐狸有这么好吗?
灵雾抚了抚光滑的瓷瓶,眸子一冽,“我想要你们帮我将这瓶子和信一同送去临安,交予一人。”
“事成之后,我出这个数。”灵雾竖起三根葱指。
江陵距临安三千里,算上路费住宿落脚费,一来一回十余两左右。
心里理了算盘,明乐皱眉疑道。“三十两?”
“我没那么抠。”
“三百两?”眼珠微怔,明乐惊呼。
“三百两黄金。”
幸而明乐此刻口中未含茶水,不然必喷,掌店至今,还未见过如此出手大方的客人,这狐狸...晓尘姨娘太够意思了!
“成交!”明乐一拍桌,欢喜应下。
灵雾盈盈一笑,“姑娘爽快,若是方便,明日便可以启程临安将东西带给皇上。”
笑着笑着明乐就僵住了脸,心情跌到冰点,不可置信的问,“送给谁?”
“皇上。”
“哪个姓黄的敢这么大胆取这个名字?”
“不,他姓赵,嵩国天子赵元休的赵。”灵雾眼里闪过一丝恨意,却又转而不见。
真想冲上去捂住她的嘴啊,皇上的名号竟也敢直呼。难怪要她代送,皇宫是人间圣地,有天子坐镇,妖魔禁地,夙妖虽是天地所化,但毕竟是妖类,故同样禁入。
这下明乐就难做了,“我们实在有心无力,姑娘要不另托一处?”
“好。”
明乐心想这姑娘真好说话,结果灵雾眼珠子闪出狡黠的光芒,若无其事一样的说道。“我会放出消息,说无字店出尔反尔,店大欺客。”
“这……买卖不成仁义在啊姑娘。”刚刚怎会觉得她是善茬?谢晓尘是在给她出难题吗?
看穿了明乐是畏惧皇上,灵雾便轻声劝道,“天子有什么好怕的?当年衣泽大人可连地府都闯过,怎么她的女儿就……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姐姐,你可别想激我,我不吃这套。”她和衣泽哪里是可以混为一谈的?一个已得道成仙,一个却是肉体凡胎,说死就死的。
“总之,我的账你是不得不买的。”灵雾又掏出五十两金子放在桌上,“事成之后,你会收到剩下的钱。”
看着那黄灿灿的金子,明乐动摇了,灵雾这是威逼利诱啊。
不由疑惑什么东西,竟让一只夙妖脱手给当朝天子,“这瓶子里的是什么?”
“我姐姐的骨灰。”
夙妖不是不会死吗?
看见明乐的眼神有些动摇了,灵雾抱起瓶子拿着信,站起身来,抬起绿纱广袖拍了拍她的肩,“年轻人,多历练些,不冒险怎么能成长?”
“我且去楼上寻个好房间歇脚,莫让人打扰我,这瓶子和信明天你走时来问我要便是。”然后就自顾自的朝楼上走去,与穆春雪的寒目一对,眼睛忽的沾了一丝深沉。
待她的婀娜身影消失在明乐的面前,明乐眼前就只有那五十两黄金,内心挣扎下还是伸出来手。
“听闻锦衣卫里大多是退伍老兵和江湖游侠,身手极好。”穆春雪起身,绑好的头发被他弄得有些凌乱,发丝垂在眼帘,显得人很是慵懒。
他从桌上拿起一个小帽杯,走向账台旁存放酒的架子上,取了一坛酒,拔掉布塞,深深的闻了一口,“你为财死,我为酒亡。”
“伤还没好就喝酒,嫌命长吗?”明乐冷哼道。
穆春雪似乎觉得酒太香了,想直接对坛饮,那小帽杯也被稳稳当当扔到桌上。桌上忽飞来一个杯子,明乐正想抬头骂他企图暗器伤人,只是看清他手上的小酒坛子,不由惊道,“上好的女儿红!你住口!”
那坛可没有掺水,这人也太会挑了。
明乐走过去拦,奈尔身手不敌他,一坛好酒被他闪躲见咕咕入腹。
“这酒真烈……嗝——”然后一挥袖,把酒坛子甩开。
幸而明乐身手敏捷一手接到,可觉得坛子过轻,把酒坛一倒,竟然一滴不剩。
这女儿红饶是酒量极好的明乐,也不敢一下子灌下一坛。
“砰——”
那抹颀长的身影毫无预兆的倒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