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以前,政府收入主要依赖于租税口算,或按土地面积收取、或按人口收取,因为牵涉到千家万户,势必不能任意加派。为了增加政府收入,一批法家就想出来一个好办法,他们说盐、酒这些东西人们不能一日无之,如果实行政府专卖,既可以赚好多钱,又不容易引起人们的反感。于是国家开始对盐、酒等物品实行专卖。
最早对茶实行专卖的是唐代,不过那时候茶还是高档消费品,饮用的人不多,因此收入不多。到了宋代,茶开始步入寻常百姓家,对茶的专卖开始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财源。
宋代茶叶的主要产区在秦岭、淮河以南,政府在这些地方成立了6个‘榷货务’负责对茶实行专卖。政府规定,茶农所生产的茶叶不得私自出售,一律要卖给政府。政府给茶农的收购款是预先支付的,茶农要为此付20%的利息。收购价格以品质不同差别很大,差的安徽茶15文/斤,好的杭州茶185文/斤,最好的海州茶可达850文/斤。另外,收购时每100斤茶还要扣除25%的“耗茶”,即茶叶缩水后的损耗。
当时生产茶叶的成本是这样的,工人工资是60文/天,4个人工可以生产18斤茶。换句话说,成本是13文/斤。扣除利息和耗茶,低档茶根本无利可图,高档的就赚到了。
政府收购到茶以后有两种销售方式,一是“官鬻”,主要是卖给老外,对金、夏的贸易普通老百姓是不能染指的。
再就是“通商”,卖给商人。商人想做茶叶生意必须首先到东京去交钱,东京也有一个“榷货务”,这个机构是负责收钱的,收到钱以后开具提货单,商人凭提货单到南方的“榷货务”提货。这么做是因为当时使用的货币是钱和帛,运输非常麻烦,政府就把这项工作转嫁给了商人。另外当时地方政府也常常挪用政府款项,此举也避免了这个弊端。
这个称为“入中钱帛”,简称“入中”。
宋朝建立不久就开始和金夏等国打仗,边防军队需要大量粮食,政府又想出一个主意,鼓励老百姓自己把粮食运到边境,驻军收到粮食以后给他们开具“交引”,凭借这个“交引”到东京可以领钱帛,也可以领茶叶的提货单。
这个称“入边趋粟”,简称“入边”。
政策实行以后,很多老百姓都踊跃往边关送粮,拿到“交引”以后他们没有实力做茶叶生意,就把它卖了。这样一来,“交引”就宛如一种有价证券,在东京和各大城市都出现了‘交引’的交易所。
凭心而论,这个政策是不错的,为国家省却了采购、运输物资的负担。但是推行既久,弊端渐生。
当时战局吃紧,边防军的需求不断扩大,粮食的价格就被炒上去了。当时内地粮价不过十几文,在河北却高达60文,在西北更高达1000文。这样一来,大家拿着“交引”到东京去拿钱,政府没有这么多钱;到南方去取茶,也没有这么多茶。如此这般,在东京证券交易所里“交引”狂跌,政府的财政也日益亏空,不得不想办法改革。
景德年间(1005--1022),李特等人实行改革:一是规定边境地区的粮价;二是除茶叶以外,增加“香药宝货”、“东南缗钱”作为支付手段,合称“三说”。然而这个办法治标不治本,一者难以从根本杜绝边关的舞弊,再者大家对于‘香药宝货’‘东南缗钱’兴趣不大,需要的还是茶。政府困境依然如故。于是又实行改革,新办法有两种,一是“贴射法”,就是政府不再收购茶,由商人和茶农自行交易,只要在交易前把政府应得的利润交纳就可以。另一个是“见钱法”,就是最初提到的办法,在东京交钱,在南方提货这两个方法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把茶叶专卖和军粮问题分割开来,省却了许多麻烦。
新办法实行以后遭到了强烈抨击,因为当时靠东京证券交易所吃饭的人很多,军队没机会捞钱自然也反对。于是各派政治势力就在政治局里倾轧起来,新派失势被流放到海南岛,“见钱法”就变成“三说法”;旧派失势被流放到海南岛,“三说法”就变成了“见钱法”。最后新派获胜,茶和边防终于割断了瓜葛。
老问题刚解决,新问题又出现了,统计数据表明,茶叶产量不断递减,只及过去产量的50%。倒不是说茶农不种茶了,而是他们把茶叶偷偷卖给了走私犯。我们知道,政府既然垄断,茶叶价格自然高昂,铤而走险走私的人自然就多。而且收购部门压级压价,茶农也不愿意把好茶卖给政府。这样一来,私茶既便宜又好,当然非常受欢迎,就好象现在大家喜欢D版的道理一样。
对于走私,政府一向是很有打击力度的。当时规定,走私数额较少者“挞四十”,就是用一尺长的竹棍打PP;走私数量较多者“杖八十”,也是打PP,不过是用很粗很长的大木棍。对于走私货物,在补交税款以后并不全部没收,只没收三分之一。
厚利之下、必有勇夫,政府防不胜防。随着茶产量的锐减,政府收入不断减少,而经常性的行政支出依然如故。于是有识之士就提出干脆取消专卖制度,对于茶就如同普通货物一样征税。
嘉佑4年(1059年),政府下令取消专卖,实行通商。这之后,茶如同普通货物一样纳税,分为“过税”和“住税”,每斤若干文。有一点很不合理,无论高档茶还是低档茶,交纳的钱都一样。
通商以后,政府收入还高于以往,同时又裁撤了许多机构,更节约了负担,对于老百姓来说,现在可以喝价廉物美的茶,自然更是大好事。可几十年以后,蔡京执政,又开始打茶叶的主意。
崇宁4年(1105年),蔡京开始推行‘茶引制度’。该制度规定,商人买卖茶之前必须向政府购买“茶引”,“茶引”上注明商人的姓名、购货地方、销售区域。分‘“长引”和“短引”,前者用于长途贩运,价格是100贯/120斤;后者用于在当地销售,价格20贯/25斤。政府不再收购、销售茶,也不再对茶农发放贷款,对于价格也不再过问,一切交易由商人和茶农自行商谈。
这个“茶引”制度纯粹是一种许可证制度,简便易行,既增加了收入,又省却了诸多机构。以后南宋、明清都沿用这种制度。
再说一说两个特殊地区。
一是淮南,这里不归6个“榷货务”管辖,另有13“山茶场”。“榷货务”只负责茶叶的储藏和发放,“山茶场”还负责发放贷款和茶叶收购。
一是四川,这里的茶原先不实行专卖。四川当时茶产量占全国的40%,估计因为饮茶者甚多,政府怕引起民变,因此不专卖,只是不允许他们输出茶叶。后来,内地茶叶开禁,四川倒开始实行专卖了。因为这时候政府要在青海打仗,马匹匮乏,就准备用四川的茶和羌人换马,是为“茶马贸易”的开始。
蔡京实行行‘茶引’制度后,四川就和内地一样了。
总的说来,茶在宋代还是一种奢侈品。全国产量不过5000万斤,人均不过一、两斤。一斤茶可以买十几斤乃至几十斤米,所以穷人喝茶并不普遍。大家看《水浒》就可以发现,那些好汉口渴了都不喝茶,而是进酒馆喝上几角酒。
再有,宋代茶税收入最高不超过300万贯,不及盐税的3000万贯,也比不上酒税的1400万贯,只占政府税收的3%。即便如此,政府依然竭泽而渔,无所不用其极。
窥斑见豹,宋政府的黑暗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