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十七做了一个梦。在梦里,他回到了从前,一个人躲在阁楼的书房里,安安静静地看书。窗外是晒台,紫藤和丝瓜爬满了架子,遮住毒辣的日头,一眼望去满目清凉。风吹过纱窗,掀动书页,哗哗作响。一本接一本地看书,时间仿佛停滞在这一刻,只有沉浸在别人的世界里,他才能够忘记自己。
然后,他醒了,他发现自己,依然留在别人的世界里。
身体完全恢复了正常,疼痛消失得无影无踪,魏十七脱去褴褛的外衣,赤着上身,用弯刀照后背,只有一些不伤筋骨的擦伤,皮外伤,没什么大碍。
魏十七定了定神,仔细回想,隐约觉得自己踏上了修炼的正途。出于某种原因,他不能直接汲取月华,但熊妖的肉身久经月华淬炼,饱含元气,虽然分量不多,已足够他迈出关键的一步。
修炼兽皮残片上的法门极耗体力,肚子里空空如也,旺盛的饥饿感一"bobo"袭来,魏十七觉得自己眼珠都快发绿了。继续吃熊肉吗?他有些犹豫,昨夜那惨痛的经历,让他后怕不已。他拾起猎叉和弓箭,打算弄些山鸡野兔之类的猎物充饥,才走出几步,又转了回来。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万一熊肉被猛兽叼走,或者在吃完之前腐烂了,他一定会把肠子悔青的。
魏十七砍下树枝,搭起一个简易的高架,这是山林里猎户存放猎物的做法。把熊肉一块块剁下,搁在架子上,遮上树枝挡尘土,忙活了一阵,腹中更是饿得慌。他拨了拨冒烟的灰烬,重新燃起篝火,烤了五六块熊肉吃下肚,怀着悲壮的心情和自虐的快感,重新品味那生不如死的痛苦。
撞击了十五次后,他再度听到轻微的“咯”一声响,如同天籁之音,把他从地狱里拯救出来。
一天又一天,每天不断重复相同的磨砺,痛渐渐成为一种习惯,变得可以忍受,身体的改变极其明显,魏十七感到自己比以前更强壮,筋骨坚韧,食量猛增,一顿能吞下十来斤熊肉,体内元气如狂暴的海潮,撞击树干的次数越来越多,力量也越来越大,碗口粗细的树干,已经不起他发力一撞。
老熊体型肥大,几乎相当于两头成年黑熊,去除皮骨内脏,也要有三五百斤肉,饶是魏十七胃口惊人,也足足花了半个多月,才吃掉一半的血肉。
终于某一天,涓涓细流汇成江海,持续不断的撞击后,后背灵台穴无声无息地迸开,元气如漩涡般涌入,盘踞其中,为他所有。
魏十七忍不住张开双臂,仰天长啸,元气再度从灵台穴溢出,淬炼着筋骨血肉,催生出勃勃生机。以树干为锤,以元气为钻,千锤百炼,凿开了人身的第一处窍穴,他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这种感觉,真好!
守得云开见月明,魏十七决定放松一天,四处走走,看看天,看看云,吹吹风,想想心事。他不会走太远,那些剩下的熊肉是他的珍宝,他决定继续修炼,尽快凿开第二处窍穴。
他想知道,如果两处窍穴相连通,又会是什么感觉。
修炼这件事让人上瘾,但诚所谓希望越大,失落就越多,魏十七花了不到十天,吃完剩下的熊肉,第二处窍穴却没有丝毫松动的迹象,唯一值得欣慰的是,灵台穴容纳的元气越来越多,随着筋骨血肉不断得到淬炼,整个人瘦了几分,变得强健而结实。
颅中有脑,骨中有髓,不过骨骼是受月华淬炼最多的地方,劈不开也砸不断,用力过猛,上好的牛角弯刀一崩为二,只在熊骨上留下一道淡淡的白痕,魏十七只好放弃,把熊骨连同熊皮一起埋入土中,做了个记号,留待异日取用。
山林呼啸,日光洒在脸上,魏十七拍去尘土,舒展一下身体,举步朝黑松谷奔去。胸腹四肢充满了力量,翻越山岭如履平地,他加快步伐,如旋风一般冲进黑松谷,心里充满了期待。
他找到老熊的巢穴前,屏住呼吸,手持火把,慢慢走了进去。那是一个丈许深的石洞,火光在四壁投下无数跳跃的阴影,到处都是吃剩下的骸骨,跟寻常的熊窝一样,没有什么特别。他用脚踢开散乱的骨骸,一寸寸仔细搜寻,结果在洞穴的最深处,发现一具残缺的人骨。一个白森森的骷髅头,断成三截的脊梁骨,几根臂骨和腿骨,被小心地收藏在一个石窝里。
虽然没有什么收获,那具人骨却给了他一些暗示——不知哪一年,老熊扑杀了一名人类修士,喝血吃肉之余,得到一张兽皮残片,不知怎么就修炼起来,成了精。
兽皮上明明绘的是人形,一头畜生都会照着修炼,他却只能啃熊肉,真是没天理!
好运气看来是用完了,魏十七最后又搜寻了一遍,倒退着离开熊窝。远离腥臊,重新回到蓝天之下,深深吸口气,魏十七觉得是一种享受。
他独自在黑松谷逡巡,像老熊在巡查自己的地盘,待到夜深,月出东溟,清辉照亮林间,魏十七跳上那块硕大的青石,仰头向月,尝试着吞咽月华。
折腾了一夜,下颌都快脱臼了,什么也没有发生,这证实了魏十七心中的猜测,他属于邓守一所说的“绝大多数后天浊物“,无法直接汲取日月精华,而那头成为他腹中食的老熊,才是真正难得的先天之体。
要想继续修炼兽皮残片上的法门,只能靠吃掉那些成精的妖物,一个念头蓦然闪过脑海:“吃了妖熊能汲取元气,如果换成修士的话……”魏十七打了个寒战,用力摇了摇头,觉得吃人这桩事太没有下限了。
东方再度发白,新的一天到来,魏十七有些记挂青狼,若不是它偷来兽皮残片,他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去看看老伙计,不知它撞树撞得怎么样了!”魏十七低头看看身上的污垢,觉得浑身发痒,他决定在此之前,先找个水潭好好洗个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