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伤口蜂蜜加蚂蚁

“你死了才更好。”夜铃迩一把将司徒玦推开,也许是触到了司徒玦的伤口,他吃痛的吸了一口气,夜铃迩紧张的想查看他的伤口,当看到他脸上掩饰不住的得意的笑容时,才意识到自己被他的演技骗了。

“你不是说我死了更好?那为什么还关心我痛不痛?”

“别在这儿跟我耍贫嘴。”夜铃迩拿起药碗递到司徒玦的面前,“把剩下的药给我喝了。”

“本王要你喂。”

“喂你妹。”夜铃迩一把将药碗塞到司徒玦的手里。

司徒玦接过药碗道:“本王可没有妹妹,再说就算有,也不需要本王的王妃去喂。”

“是,王爷说的都在理,既然王爷已经醒了,那我就先走了。”

司徒玦拉住夜铃迩的手,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手掌火热,他看着夜铃迩,笑了笑:“既然王妃不愿意喂本王,那就知道让本王来喂王妃了。”

“我才不需要喝药,唔。”

夜铃迩话还没说完,司徒玦已将药碗中剩余的药一饮而尽,一手将夜铃迩拉到他面前,一手将手中的空药碗丢弃,箍住了夜铃迩的身子。

空药碗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碎得四分五裂。

然而夜铃迩现在根本没心情去管这个,因为司徒玦的嘴唇正紧紧的贴在她的嘴唇上,像刚才她喂他药时那样毫无防备的,被他的舌头混着药液肆意侵略。

很快,司徒玦的手也开始不老实了。

夜铃迩不想对还未痊愈的司徒玦造成二次伤害,没敢用力的挣扎,而且她也放弃了挣扎。

司徒玦这一身伤是为她而伤,在这个世界中,只有司徒玦为她做到了这个地步。

他是王爷,她是王妃,他是她的丈夫。

司徒玦的指尖仿佛是有魔力的,划过她的腰际、肩头,她的外衣一件一件剥落。

那指尖舞动着在她细腻的肌肤上流转,在她身上燃起熊熊烈火。

芙蓉帐下,**。

然后,在第二天清晨,夜铃迩率先醒了过来,她看着司徒玦的睡颜,思考起一个严肃的问题:司徒玦身上的那些伤疤是怎么回事?

没错,司徒玦的身上有很多的伤疤,当然,并不是这次被卫子千弄的那些伤疤,而是旧伤疤,哪里都有,背后尤其多,看着一点都不像一个养尊处优的王爷,倒像是在江湖上摸爬滚打多年的侠客。

之前夜铃迩见过很多次司徒玦的半罗,比如一开始她嫁到王府时两人*的时候,以及后来在皇宫落水后偷看司徒玦洗澡的时候,但是司徒玦用易容的方法遮盖了他身上的这些伤疤。

亏她之前还觉得司徒玦的皮肤怎么这么好,不愧是王府养出来的,结果是易容术搞的鬼。难怪在皇宫那次她被司徒玦强吻的时候摸到了他的背,虽然表面上看不出来,却有一道长长的伤疤。

司徒玦翻了个身,背对着夜铃迩。

夜铃迩将被子微微撩起一个角,才将司徒玦背后的那道伤疤看清楚。

太眼熟了。

虽然伤疤就是伤疤,每个人都会有伤疤,谈不上眼熟不眼熟的。

但夜铃迩心里就是有个声音在告诉她,这道疤她见过,或者说,她见到过有人在相同的位置受伤。

是在皇宫时脑海中忽然浮现的王靖玦吗?

在将军府中了楚天阔*药的那次,王靖玦突然出现救了她,但是因为抱着她没有办法出剑,只能用后背替她挡了一刀,那一刀深深的砍在王靖玦的背上,大概就是在这个位置,伤口是差不多的长度。

司徒玦是她的师父?

那么司徒玦也就是玄霜?

夜铃迩迷茫了,在第一次听说司徒玦这个人的时候,在得知他的封号是靖王的时候,她就怀疑过王靖玦和司徒玦是不是一个人。但是在她亲眼见到司徒玦之后,她便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两个人实在是没有相像的地方。

不管是性格长相声音体型,甚至连生活中的小习惯,都可以说没有丝毫相近的地方。

就像萧将离之前对她说的“失忆只会让人忘记一切,却不会改变一个人的性格和习惯”,易容也是一样,易容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外貌,一个人通过练习也可以改变体型和声音,但却改变不了一个人的习惯。

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

习惯是印刻到骨子里,存在于每分每秒之间的东西。

没有一个人会分分秒秒的集中注意力在自己的行为上,一旦松懈,就会露出破绽。

如果说王靖玦或者是司徒玦一直在伪装的话,那么这个人就太可怕了。

可怕到伪装成另一个人,不止骗过了别人,还骗过了自己。

但是,王靖玦也就是玄霜来救她的时候,她确实发现王靖玦身受重伤,身上有很多地方都在流血,而司徒玦那个时候也是身受重伤,但是他应该是在王府昏迷才对,怎么可能出现在珩国呢?

“在想什么呢?”司徒玦醒了,他睁着圆圆的眼睛看着夜铃迩,黑色清澈的瞳孔里倒映着夜铃迩认真思索的样子。

“在想……一个问题。”夜铃迩牢牢地盯着司徒玦的双眼。

“什么问题?”

夜铃迩用两只手,将司徒玦的手裹住,握在手心里:“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务必要认真的回答我。”

司徒玦点了点头。

“如果以后一个一定会伤害我的人绑了我来要挟你,让你废了你自己,否则就杀了我,你会不会为了救我?”

司徒玦的手轻轻的向内握了一下,但他又迅速松开,快得好像从未动过手指似的,他道:“当然不会。”

“为什么?我现在可是你的人了,你为什么不救我?”夜铃迩松开了他的手。

司徒玦一把将夜铃迩揽进怀里,紧紧的抱住,下巴靠在她的肩头:“如果我听了对方的话,废了自己,那他就一定会放了你吗?如果我受伤了或者死了,还怎么救你?可是如果我能确保你的安全,那让我去死,我义不容辞。”

夜铃迩愣了一秒,被司徒玦的话惊得合不拢嘴,没想到他竟会说出这样的答案。

“所以,请你保护好你自己,王妃。”

“王爷。”夜铃迩的声音有点哽咽,这恐怕是本年度最佳情话了,她也揽住司徒玦,用力的回抱他。

“喊我,阿玦。”

“阿玦。”

“铃儿。”

“说让你喊我铃儿的?”

“那我该喊你什么?”

“铃铛。”

“铃铛?”

“让你这样叫就这样叫。”

“是是是,我的好铃铛。”

“阿玦。”夜铃迩在司徒玦的脸上亲了一下。

“只是亲一下就可以了吗?”司徒玦的话中尽是*,刚才还放在夜铃迩背后的手又开始不老实了。

“人都在你怀里了,你还问什么?”

于是,又是*……不,是一日*。

三天之后,也就是司徒玦返回靖王府的第十天,宫里传来消息,太皇太后薨了。

司徒玦一听到此消息,便知道是赤练将事情办妥了。

据传昨天夜里,后宫失火,大火烧了几丈高,上千名宫人用水桶扑救都没能将太皇太后所居住的永清宫的火给扑灭,从永清宫开始,或是一直蔓延了数十个宫殿,直到今天早上消息传来为止,火都还在烧着。宫人们只能做到不让火势继续向其他宫殿蔓延,却对已经在燃烧的宫殿无能为力。从雍州城望去,都可以看到皇宫上方正在徐徐上升的浓烟。

而这一场大火,烧死了许多嫔妃,有数百位先帝的嫔妃没能逃出来,而且连太皇太后卫子千和靖王侧妃卫小黛都没有逃出来。

不过还好,皇太后和皇上安然无恙。

夜铃迩却很不高兴:“这场大火来得真不好。”

“哪里不好?”司徒玦道,“原先卫子千把持朝政,不肯放权,现在卫子千一死,所有的权利都移交到了夜清霜的手上,新帝尚幼,夜清霜现在便是朝廷中权力最大之人。若是她想趁此机会登基为女帝,怕是也没有什么人会不同意。你是她的妹妹,连我都能沾点光。”

“如果我的姐姐真的登基为帝,那么我就是王爷,王爷你就成了王妃了。”夜铃迩笑道,“这倒也有趣,我马上写封信给姐姐,叫她立刻登基为帝,好让我也过过当王爷的瘾。等日后我的小外甥长大了,再把皇帝的位置还给他不迟。”

“本王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司徒玦说着去呵夜铃迩的痒。

夜铃迩笑着躲开:“王爷可千万要自重啊。”

“本王看你挺开心,为何刚才却说这场大火来得不好?”

“因为大火烧死了卫子千?”

“你不想她死?”

“我当然想让她死,不过我想让她死在我的手上。被火烧死太便宜她了,我要在她的身上脸上划上几千刀!”

“那不就是凌迟了?”

“凌迟?”夜铃迩勾了勾嘴角,手舞足蹈的说了起来,“凌迟怎么够?我要每砍一刀就在她的伤口上撒一点盐,就一点点。哦不,盐不好玩,要洒一点蜂蜜,帮她把伤口都给敷上,然后放几只可爱的小蚂蚁上去,再然后,再划几刀,再放蜂蜜,再加蚂蚁。保证让她欲罢不能。”

“铃铛。”司徒玦突然这样喊她。

“做什么?”夜铃迩奇怪,司徒玦好像在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她,“我怎么了?”

“本王突然发现本王对你一点都不熟悉。”

“这是我曾经的兴趣爱好,你慢慢的就会习惯的。”夜铃迩曾经最喜欢参与的,除了暗杀行动,就是严刑拷问的环节了,没有她撬不开的嘴,问不出的话。

对她而言,让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死士开口说出秘密,是最大的挑战,但是一旦成功,那心里的舒爽可谓是不言而喻。

其实蜂蜜加蚂蚁一点杀伤力都没有,只是听着恐怖而已,对于死士而言,疼痛是对付不了他们的。但是这种看起来很恶心的刑罚,折磨折磨一般人是够了的。可惜她已经吩咐何文然去准备蜂蜜,打算过两天杀进皇宫去,以实施她的计划。结果,被个多管闲事的人捷足先登了。

“阿玦,你知道这件事是谁干的吗?”夜铃迩有种想要把那个人拖出来揍一顿然后在他的伤口上抹点蜂蜜的冲动。

“这个人,你比较熟悉。”

“我熟?”夜铃迩想了想,皇宫里她比较熟的就只有,“我姐姐?”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司徒玦摊了摊手,“是赤练把本王从卫子千手中救出来的,这把火也是她放的。”

“原来是美人师父啊……”夜铃迩并不知道司徒玦早就猜到赤练就是夜清霜,她怕司徒玦知道夜清霜的身份,所以还是装傻一下比较好,“我就说怎么可能是我姐姐呢。赤练可是我美人师父,她长得很美的,你不准觊觎她!”

司徒玦道:“本王什么都没说,你怎么看出来本王觊觎她的?”

“从你的眼神中我就可以看出来了!美人师父长得那么美,身材又那么好,连我这个女人看了都把持不住,更别说男人了,你一定是沦陷了,看不上我这个丑陋的豆芽菜了。”夜铃迩哭丧着脸,转过身去。

“谁说你是豆芽菜了?”司徒玦笑道。

“难道不是吗?”夜铃迩低头看了自己一眼,这具身体的身材,虽然不是不好,但终究及不上自己前世的那具肤白貌美、前凸后翘。

“当然不是。”司徒玦从后面抱住夜铃迩,将她拖到自己的怀里,“这两天本王已经摸仔细了,绝对不是豆芽菜,是一颗比较强壮的豆芽菜。”

“离我远一点!”

“咳咳咳。”何文然虽然很不想掺和到这两个正在打情骂俏的人中间,但是谁叫他命该如此,必须要做这些工作呢,“启禀王爷王妃,黎州城有消息传来。”

“黎州城?白与归!”夜铃迩现在遇到白与归的事情就觉得麻烦,白与归是唯一一个清楚的知道她是穿越过来的人,难道他想向司徒玦打小报告,“拿来我看看!”

“王爷?”何文然毕竟还是听命于司徒玦的。

“给她。”

“是。”何文然就知道问了也是白问,且不说夜铃迩本来就是跟他们在一条船上的,就现在这两个人的感情程度,司徒玦肯定会同意的。

夜铃迩接过一看,竟然是白与归亲笔写的信,说是珩国的矿脉挖的很顺利,已经有大批黄金被挖掘出来,希望司徒玦过去一叙,商讨接下去的合作事宜,还有黄金的处理之类的事项。

“别去。”夜铃迩道,“白与归是珩国的皇帝白迟,珩国现在谋定而后动,正和楚家寻找最合适的时机攻打大邺,他现在叫你过去,百分之百是陷阱,你别去。”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本王要是不去,白与归一定会再生事端。”

“可是王爷……”夜铃迩突然想到萧将离还在楚天阔的手里,该不该跟司徒玦说萧将离的事?萧将离是卫子千的儿子,虽然之前看起来他很司徒玦的关系还不错,但毕竟是敌对关系,司徒玦招兵买马就是为了夺取皇位,要是他知道司徒玞还活着,一定会把萧将离杀了吧。

事情,怎么这么乱啊。

“去珩国也不完全是为了矿脉,毕竟那已经不是最重要的问题了。本王之前秘密培养的军队正在珩国的某个地方练兵,本王必须过去看看,等到时机成熟,便可杀珩国一个措手不及。”

“你的兵,在珩国?”夜铃迩奇道,“不过,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王爷确实睿智。”

“本王的王妃能想到‘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句话’,也是同样的睿智。”

一旁的何文然听到这句话,不禁打了一个哆嗦:“王爷,那何某便下去准备了。”

“何先生等等,再顺便帮我准备一匹快马,我离开军队太久了,是时候该回去了。烂摊子都丢给高浩了,也不知道那群小兔崽子训练的怎么样了。想起来,还真是有些担心哪。”

“好,何某这就去准备。”

“王爷,你要去珩国我不阻止你,但是你千万要小心,要平平安安的,完好无损的给我回来。”

“放心,等我回来那天,我要送给你一个惊喜。”

“什么惊喜?”夜铃迩兴奋得睁大了双眼。

“既然是惊喜,当然是那天才可以拿出来的,不然哪还叫惊喜,是不是?”

夜铃迩垂下了头:“那好吧,你可要尽快回来。我宁可不要什么惊喜,也要你平安无事。”

“遵命,本王的王妃,我的……铃铛。”

夜铃迩向来是说什么就做什么,没有拖延症,她既然说了要回军队,那便一刻也不会耽误。

她又卸下了脸上的易容,戴上了那张丑陋的面具,军营里的人看到他们的夜叉将军回来了,兴奋得欢呼起来,比打了胜仗还要开心。

“先别高兴得太早,本将军回来就表示你们的好日子到头了,明天,本将军倒要看看你们还笑不笑的出来。”

虽然这样说着,但是被军营里的这些小兔崽子们这么欢迎,夜铃迩的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然而夜铃迩并没能兑现她的承诺,也就是第二天让他们笑不出来,因为这一天晚上,她就接到了边关的八百里加急。

边关告急,夜家军立刻开拔。

珩国驻扎在大邺边境黎州城外的大军已将黎州城外团团围住,每日不停的骚扰,但又不真正进攻。

骚扰作战使黎州城的守城士兵身心俱疲,但又不知该如何抵抗,只能每日派人守在城门之上,盯着珩军的动向。但是总有守城士兵松懈下来的时候,那正是珩军想要的时机。

还好夜铃迩带兵及时赶到,否则珩军此刻已破了黎州城的城门,长驱直入大邺了。

夜铃迩来到黎州城的第一件事,除了命令军队建设防御工事之外,便是派人将白府团团围了起来。

但是白府早就在半个月前人去楼空,所有白府名下的产业都关门歇业,别说白与归了,就连白府的下人的一根毛都不剩了。

夜铃迩早就知道不可能再黎州城抓住白与归的尾巴,毕竟白与归早就回到珩国当他光明正大的皇帝,但夜铃迩不明白的是,白与归在黎州城有这么深的根基,完全可以里应外合,黎州城的根本算不了什么,甚至可以说不攻自破,为什么要放弃这么巨大的优势,费心费力的派兵攻打呢?

夜铃迩绞尽脑汁都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但是仗还是要打的。

夜铃迩喊来了特别行动队,她挑选出来的十个人如今已经焕然一新,高卓他们的变化不大,但是眼神比之之前更凌厉了,肌肉也更结实了,更像生活在森林中的野兽,时刻在注意着周围的动向,以做出最迅速的判断以捕捉到食物。而柴风他们,本身就具有他们各自的优势,柴风的身高、单乐机灵敏捷、铁卫敦厚壮实、孔文智慧、于何对食物敏锐,他们这些优势也因为夜铃迩帮助他们治好身体疾病并且根据他们各自的身体素质制定训练方式,而得以得到最佳的训练,放大了优势。

“很高兴,又见到你们。”

“属下参见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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