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爱一个人的话那就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吧,以前我觉得这句话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因为当时我的想法很简单:“既然我爱你,干嘛不要让你知道呢?凭什么就我一个人呆呆的傻傻的爱着你并且还不能让你知道,凭什么所有的一切都要我一个人去背负,去承担。”也许当时是年少轻狂无知吧,就带着有点偏见与固执的坚持己见。
直到后来我遇见了一位背着吉他背井离乡的陌生人,刚见到他的一瞬间,我就惊呆了,太帅了吧,“长长的睫毛,大大的眼睛,还是双眼皮而且长的好像混血,头发也是微卷型的,高挺的鼻梁,略微成型的富有男人的荷尔蒙散发出来,关键是那脸长的跟现在的明星肖战有的一拼。。。”那一瞬间我就惊呆了,忘记反应过来,直到老板介绍给我认识时,我才从惊艳中反应过来。
从老板口中我得知了他原来是在新疆的一家酒吧打工,当驻唱,他们原来是4个人,他们四个人主了个乐队,他是主唱,后来由于经济萧条,酒吧经营不下去了,酒吧一倒闭他们几个也就散了,他的小伙伴们都留在了老家,只有他一个人来到了广州,因为他想要闯出一片自己的天空。
就这样我跟他成了同事,我们的工作也简单,就是点餐和送外卖,他长的帅口才也不错,因此找他点餐的人挺多的,有时候有些客人大方的会给一点儿服务费,就这样他在我们这里渐渐的混的风声水起,可就算如此,他还是不满意现在的现状。
可能我长的给人的感觉比较亲切和和蔼吧,所以他经常有事就跟我说,他说现在的生活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去更广大的地方弹吉他唱歌,于是我鼓励他说:“那你就去吧,毕竟我们都还年轻,没有什么是输不起的,现在的你也才19岁啊。”他听后激动的说:“我就知道你会支持我的,不愧是我的好朋友,就是懂我。”我知道我留不住他,也没有打算留住他。
就这样,他在我工作的地方待了一个月,工资结算当天,他说要给我个惊喜,我当时好奇他给我的惊喜是什么,他却不肯告诉我,说要等到下班之后跟我说,就这样我怀着激动和忐忑的心情熬到了下班。
下班之后,我还没有来的及搞卫生,他就一马拉着我跑了,只留下餐厅里面一群人起哄的声音:“年轻真好啊,看吧,这么迫不及待的了。”我听后脸红红的跟着他的脚步。
直到来到一个空无人烟的广场,他让我坐下,他给我弹了一曲周杰伦的《甜甜的》歌曲,然后唱给我听,我当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就觉得挺好听的。于是等他弹完和唱完后,我立马起来给他鼓掌,夸他真棒,他笑而不语的看着我说:“你要若喜欢,我以后经常给你弹和唱,好不好呢?”我当时没有回答他,只是说:“很晚了,我们回去吧,你明天早上还要去深圳”他听完一脸哀怨的看着我。回家的路上,我当没有这回事的,依然拉着他调侃:“以后去深圳了,当了明星后,可别忘了我哦,我毕竟是你的第一个粉丝。”他回答说:“好的”
第二天早上,他去深圳,我没有去送他,因为我知道最好的爱情观就是我可以以你朋友的身份陪着你,因为他永远都不会变化,而爱情风险太大,我赌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