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累死了,洗澡觉觉去了,各位兄弟姐妹们晚安呐。
严枫风驰电掣地下了楼,这才发现童方家是在紫竹苑小区,这个小区严枫是知道的,在他第一次的记忆中,这个小区就存在了,而且是个高档小区,价格不菲,看来童方现在的工作挺不错,居然能买下这么贵的住房。
跑到小区门口,随手招了辆出租,严枫就向指定的地点赶去。
这个时间正好是上班的早高峰,出租车的速度自然不会很快,严枫只能老实地坐在车上,随意听着车上的早间广播。
“下面播报财经动态。”一个柔媚的女声正在播着早间的财经新闻。
“今日头条,著名美籍华人富商田重天的妻子纪冉创建的‘亿枫公司’于昨日在纽约证交所全面上市,甫一发行,股价就大涨,成为昨日股市的一匹黑马。”
严枫一楞,纪冉的公司?他立刻想起了那本杂志,上面关于纪冉的访谈的确谈到了她自己的公司,原来这个公司叫做“亿枫”。严枫点着头。
“亿枫”!“忆枫”?难道,这个名字是这个含义?难道纪冉还在念着自己?
严枫随即苦笑了声,或许这个就只是个名字,并没有任何意义……自己多心了吧?毕竟这么多年了。
不过严枫的笑却让司机误会了。
“呵呵,别人就是有钱啊,听说这个叫纪冉的还就是我们市的,小时候去了美国,后来就嫁给了这个叫田重天的华裔商人。这个人可是亿万富翁哦!”司机笑着找话说。
“嗯。”严枫不置可否。
“以前在电视上都放过,这个女人很漂亮啊,难怪可以嫁进豪门啊。年纪轻轻就有了自己的上市公司,不简单。”
是啊,纪冉年纪轻轻就有了自己的上市公司了,自己呢?
严枫心中一阵苦涩,自己和纪冉之间的距离,似乎越来越大了。
“好了,先生,到了。”不经意间,司机已经停下了车子。
严枫付了车费,出了车门,眼前是一幢高高的大厦——中天大厦,36层的高楼让所有人必须仰望。
干爹洪天罡给的地址就是这里,那个所谓的老七老八怎么自己什么印象都没有?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去找人啊。
正在严枫不知所措的时候,只见大厦门口突然快步走过来一高一矮两个男的。
矮的看起来30岁左右的年纪,身高只有一米六几,不过看起来很干练的样子,步伐沉稳,表情刚毅。
高的一看就知道是个阳光青年,只有20岁的模样,满脸笑容,让人一见就能产生好感。
“这两个……不会是来找我的吧?”严枫还在疑惑着,那两个人已经朝着他挥手了。
“枫叔!”“枫哥!”两个人同时招呼着,果然是冲着严枫来的。
枫叔?枫哥?自己这算什么辈分啊?乱七八糟的。
严枫看着过来的两人,突然想到,他们两个不会就是老七老八吧?这么说来,年纪看起来大一点的就是老七,那个阳光青年自然是老八咯?
果然,那两人快步来到严枫跟前,笑着说道:“怎么了?刚才老爷子打电话过来让我们在楼下等你。怎么了?出了什么事了?怎么连自己公司都不认得了?”
这让严枫怎么说呢?苦笑了两声,严枫只能说道:“呵呵,宿醉,喝多了,脑袋不知道怎么就不听使唤了。
“呵呵,你不常喝酒啊,所以才会醉嘛。”年轻的老八笑着说道。
“枫哥,你不会连我们俩的名字都忘记了吧?”矮矮的老七居然也拿严枫打趣。
说老实话,我还真的不知道呢。严枫心里哀叹着,嘴里却说道:“老七老八,你们就别拿我开心了,快带我上去见毛头吧。”
老七老八对望一眼,同时点了点头,说道:“没错,办正事要紧,你跟我们来吧。毛头大哥已经在楼上等着您了。”
说完两人做了个请的手势,随后走在了严枫前面带
起了路。
严枫跟着两人进了富丽堂皇的大堂,然后上了电梯。严枫注意了一下,老七按了30,原来公司是在30楼。
高速电梯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随着电梯门的打开,严枫第一眼就看到了毛头那张熟悉的脸,虽然说对于毛头来说那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但在严枫看来,却如同昨天发生一般。
“毛头大哥!”严枫激动地冲出了电梯。
“初七,八筒,你们把他带来啦?”毛头脸上始终带着那种懒洋洋的笑容。
原来老七老八叫初七和八筒,要好好记住。
毛头也朝着严枫迎了上来,笑道:“怎么这个样子,就好像十几年没见到一样。”
严枫心中好笑,可不是“十几年”没见了嘛,看上去毛头大哥老了不少,连白头发都有了。
“严枫兄弟,我们进去说话,老七老八,你们干自己的事去吧。”毛头说完,冲着严枫招了招手,带着他走进了一间很大的会议室。
两个人随意找了两张椅子坐下,这才彻底打开了话匣子。
“严枫兄弟,我昨天刚到这里,本来就想今天一早来找你的,没想到今天一大早倒是老爷子先打电话过来了,让我早点过来等你。你还别说,如果老爷子不提醒我,我都快忘记这一茬了。”毛头自嘲地笑着。
“年纪大了,不光是腿脚没以前灵活了,连脑筋都没以前转得快了。不过留纸条办事这种事情,我毛头可不是第一遭了。
毛头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纸,递到严枫面前,笑道:“这个纸条我一直放在自己的身上,就怕忘记给你。”
原来毛头昨天就来了,说了半天,还是为了给自己传信。上一次毛头是被“以前的自己”派来救自己的,那么这一次又会发生什么事呢?
严枫默默地打开了这张甚至有点泛黄的纸条,只见上面只是简单地写了一行字——“10月1日,上午10点,文化宫广场,笔记本和飞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