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钱,我买了六十升的大旅行包,背着一大堆东西,开始四处寻找灵异事件和高人。走在路上,我不禁反思,什么是最可怕的?林挂?巨尸?嗯,都过去了。这种东西应该很少见。但那个巫师呢?一手策划了这一切,如果不是我的意外插手,为了他的重生,得死多少无辜的人?恶人,才是最可怕的。可谁的心中又没有恶念呢?谁知道谁会成为下一个恶人呢?
三十万,说多不多,说少真不少。如果我已经找了工作,在外打工,可能要挣个十年八年才能挣到。但如果遇到老马家那样的人,一出手就能给我五十万做佣金。所以,我做为二十四岁的年轻人,对钱还没有确切的概念。
我就觉得,我这三十万,吃喝不愁,肯定能让我走遍天下都不怕。我流浪十年总够了吧?何况还有李大巴时不时在哪赌一把,挣点儿钱也能贴我一些。可很快我就意识到我错了。
旅行之中,我日夜苦练,连坐车的时候都不忘练习养气术。内力充足的我,很快就能运用很多七道门的奇术了。而如果你有心去打听,身边的灵异事件还真不少。我有了本事,身边有了任务,那能不做么?
这一天,我和李大巴终于来到了一个叫博通的小镇。大城市里发生灵异的概率较小,即使有,我去看时也发现多半是人编出来的。但这些相对不太发达的小城镇里,却经常有真货。
按传说,我们找到了一个最高只有三层楼的住宅区。破旧的老灰楼上,墙体尽是裂痕,让人看了有种随时可能会倒的感觉。楼间过道不到五米,两边的楼间挂着晾衣绳,要是有小偷,在两楼间爬过去跟玩儿一样。
一些穿着解放初期老式衣服的小孩,正在楼道间嬉戏打闹。大妈大叔们则忙着在墙上挂秋菜,因为地上根本没有多余的空间。四周围传来各种古怪难闻的气味儿,阳光好不容易挤进来一点,又都被衣物,秋菜什么的给挡住了。
走在这条街道上,让我感觉有些阴沉沉的,本能地就觉得想大便,不舒服。
“大伟,咱俩是不是走错地方了?这破基巴地方,鬼也不乐意住吧?”李大巴一百个看不起地评价着我们周围的环境。
其实我也不乐意,不是穷到一定地步,谁乐意住这种地方?看着周围的人一个个穿得土到掉渣,我就有种我是城里人的优越感,排斥感,虽然我是农村后进城的。但我农村的家也比这里开阔,清闲,先进得多。
“啊!”有人从身后撞了我一下,然后她却惊叫了一声。
我回头一看,是一个十六七的小女孩,脸上带着一些青春痘,瘦骨嶙峋的小身子,胸平得一毛。她穿的是灰色长袖衬衫,深蓝棉布织裤,脚上一双我奶奶那个年代的老太太款布鞋,左脚已经破了个洞,用线缝上了。
不过年轻的姑娘嘛,再穷再瘦也有着一丝青春的气息。我是个男人,男人就好色。在女孩面前,我也跟李大巴差不多,总要表现得绅士一些。我点头微笑了一下,示意我没事儿。女孩看着我的打扮,眼神中却流露出一种难以形容的神采。
在我的分析之下,那竟然是在用表情说,只要你给我钱,我什么都愿意做。想到这邪恶的念头,我不禁打了个寒颤。我咽下口水,掏出一袋压缩饼干递了过去。
“小妹妹,我们要去李格家。你知道么?带个路,这饼干送你吃。”我说道。
“我要十块钱。”女孩声带怯弱地说道。
她脸红了,显然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但我并没有因为她要钱而厌恶,而是心头猛地一酸。这里的人,太穷了,太可怜了。要是在我们家,这个年纪的女孩正是穿金戴银,享受男孩子送花买单求约着滚床单的年纪啊。十块钱,就出卖了她的劳力,出卖了她的尊严,唉。
“我给你一百。你一定要把我带对地方。我要找的,是家里不干净那个李格,你明白么?”我再问道。
“知道,上次带一个人去过了。他就给了我十块钱,所以我才要的。我妈病了,我要十块钱买去疼片儿。”女孩低着头解释着。
我的善心大爆发,为女孩的孝顺感动了。我拿出钱包来,数了一千,拉女孩的手就塞了进去。女孩的手刚被我抓时就本能往后一缩,但手中多了一千块,她突然扬起头瞪大眼盯住我。她的手不再退缩,任我抓着,我能感觉到手的温度下降得有多快,手抖得有多厉害。
那是一双清澈的眼,却不透明,因为她的肝可能不太健康吧,有些黄疸。可我透过这眼,却看得到一个纯洁的灵魂。
“我带你去。用不着这么多。”女孩的泪水流了出来,她把钱往回推时,倾注了巨大的勇气。看得出来,她需要这笔钱,极需要,但却也知道,她的劳动不足以得到这么多。
“你妈看病得用钱,不要只买去疼片儿。这是你应得的,我要去的地方很危险。”我给她找了个台阶下。
“不危险。我们博通人都知道,李香香咬人,但已经被锁起来了。不危险的。”女孩说着。
我看向李大巴,笑了起来。我知道,这次我找对地方了。
在我的坚持下,女孩拿了钱,带我们到了李格家楼下。她指着三楼的一个挂满大葱大蒜的阳台,说明了那里就是我的目的地。随后,她就一路小跑逃走了,像是怕我反悔给了她那么多钱,也许吧。
我和李大巴一起走进了黑暗的小楼道。楼梯只能容两个人同时过,还得是瘦子。长期被人踩踏的石阶,已经有的地方凹下去了。楼道的拐角处,都堆放着各种杂物,有煤有柴,甚至还有酒缸。这种地方要是着火,肯定有多少烧死多少。
走上三楼,我分辨了一下方向,敲响了左手边的门。当当当!三声响过后,没人理我。我眨了眨眼,心合计他们是不是没在家呢?于是我又敲了一遍。
这时,门里传来拧锁的声音。门锁可能有些毛病了,拧了半天又有踢门的声音,这门才打开。开门的是一个一米七五左右的老男人,穿的也很破,身材也很瘦弱,苍老的脸看起来比我爸大十岁吧。
“大爷,这是李格家么?”我摆出笑脸问道。
老男人一愣,随后道:“我就是李格,你是谁?干嘛管我叫大爷?我才三十五岁。”
我“哦”了一声,尴尬地有些脸红。可心里说话:“三十五?说你五十三都是往年轻了讲啊。”
我客气地道:“不好意思,楼道太黑没看清。李大哥,我是个游走四方的天师。”
我边说边伸出了右手,示意要跟他握手问
好。李格却吓得连忙往后一跳,就像我的手上有针一样。他紧张地摇了摇头,这才问道:“什么师?”
“天师,哦,巫师你懂么?我还会看病,我是,巫医,对,巫医!非正常事件咨询解决人士,我就是巫医。”我之前用过很多名词来形容我的职业,但大多数人都只信服医生,遇到这些怪事,普通医生又治不了,所以,我这次突然灵光一闪,给自己来了个新称位。巫医,这个头衔太适合我了。
“不用,咱家请了一个牧师了。也是师。”李格摆手往外赶我。
我嘴角一抽,有些不服气。牧师不就是老外么?拿个圣经发饼干骗别人捐钱的那种。他们会什么,最多一句:“主宽恕你的罪。”
我正要解释,李格表现出很不耐烦的样子根本不想听之际。就听到屋里“嗷”的一声,李格当下就冲回去了,根本不理我们。我和李大巴对视了一眼,也马上进了屋。
李格家是个单间,外面的客厅里摆着两个折叠床,看来是有人睡在这里。厨房连着阳台,成了所有东西的仓库。进客厅就能看到狭小的卫生间门开着,蹲便上还有没冲干净的排泄物。另外一边的小门内,就是唯一的卧室。
我刚进去就定在了原地,直勾勾地看着卧室里发生的一切。
卧室内,窗帘紧挡,阳光根本透不进来。四十瓦的白炽灯泡让房间里模糊糊地可以看清人。而此时,房里一共有三个人。
靠墙站着的一个老外,谢了顶,我也看不出年纪。只知道他是个白种人,穿着一身黑色的牧师西装,手里果然抱着本《圣经》旧约。他嘴里不停地用外语唸着些什么。哥的英语虽然不好,但好赖大学四级算是混下来了,多少能听出些。我肯定他用的不是英语。
另一人,是个小女孩,肯定是女孩,我肯定,因为她什么也没穿,四脚被分别用四条铁链子锁着,绑在了大铁床的四角。此时,她四仰八叉的,正在床上来回挺动着,像一条没有了水的鱼。
而最后一个当然就是李格,他手里抄着一根木棍,两手握紧看着床上的女孩,像看到了阶级敌人一样死盯不放,随时有种想中过去猛打的冲动。随着那外国牧师的唸动,女孩折腾得也越来越凶。
床吱咯咯地响着,都被晃得来回移动了。我也被这场面震惊了。从身形上看,那女孩刚刚发育,虽然我没仔细研究过,但她至多也就是十二三的样子。这样的女孩怎么能不给衣服穿,绑在床上让一个老外这么看?
出于大中华传统观念,我生气了,从包里翻出一件外套,我冲了过去。
“别动!”李格看到我,突然间怒吼出声。
我哪能惯他?把衣服往女孩身上一盖,我回身就抢过了他手里的棒子。现如今我体内内气充盈,比之在缅甸时强壮了不知道多少。反正李大巴这种货色我是肯定一只手就能扔飞了。李格哪能顶过我,一下被我带得晃倒向床上。
他这一倒在床上不要紧,那小女孩突然张嘴就咬。我回头时正看了个清清楚楚。女孩的脸上青筋浮现,她的小嘴张大到极限,一嘴牙齿,竟然全是尖尖的犬牙!我再没有科学常识也知道,人的牙有切齿,磨齿,尖齿之分。怎么可能一嘴全是尖牙?这是鲨鱼么?还是恐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