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的工作日日匆忙,这几天陆媛还要带着梅子奔走一场一场的室外演出,心情未免焦躁。所以电话毫无预警的响起时,陆媛啪的揭开手机的盖子,没好气的“喂”了一声,同车的梅子和田枫都是一愣,陆媛工作风风火火是真的,但这么粗鲁到焦躁还是第一次。
电话是报社打来的,算是突发事件,一个女人抱着自己三岁的女儿爬到一座公铁立交桥的围栏外,因为他们带着采访车,所以任务直接指派了。
“张哥,去东街立交桥,有突发,”放下电话的时候,陆媛的情绪已经恢复,“田枫,领导说你直接跟我去,”她转头又向同伴交代,“梅子,耽误你一会,如果急的话,你可以自己坐车回去。”
“不急不急,”梅子一笑,她还没遇到过这样的大事,再说今天的稿子还要陆媛挑大梁,她也没有急事,看看热闹也是好的。
田枫开始时眉头一拧,他家今天晚上聚餐,母亲一再的叮嘱要早点回家的,但是再多跑这个活的话,恐怕下班就没点了。但是莫名的,他听到陆媛说“你直接跟我去”这几个字的时候,心就舒畅了,好像大热的天喝了杯清凉的绿豆冰沙一样,顺溜。
东街立交桥最高处早围了大群的人,车辆堵在上桥、下桥的路面上,喇叭声响成一团,先到的交警正疏导着路面的车辆,不过人越聚越多,看看收效甚微。
陆媛性子急,不等靠近,就拉开车门,招呼田枫一声直接蹦了下去。
人群围得层层叠叠,两个人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挤进去。
坐在围栏外的少妇正哼着歌,距离远听不出曲调,能听见的只是她怀里孩子惊恐的哭声,阵阵秋风吹起少妇散乱的发,在她洁白的脸上流连不舍。
“挺漂亮的女人就是精神不太好,”围观的人叹息。
“她老公到外地去工作了,两年多都不回来,哎!”有人似乎认出了少妇,长长的叹了一声。
陆媛观察了现场的情形,又忙着开始向围观的群众了解事发的始末,以经验来说,这样长久的坐着不动,未必是真的想要自杀,所以,看到特勤中队车辆赶到,开始准备营救,大家都松了口气。
事情的发展没有人想到,因为下面是铁道,救援的气垫铺设有难度,还没有来得及冲气,少妇就动了,风吹起了孩子头上戴的小帽子,少妇伸手去抓,没有人知道她是想跳下去,还是单纯的忘记了自己如今在十几米高的大桥边缘。
在少妇伸手的时候,还有反应快的人惊叫,但到她真正消失在桥面上时,人群反而寂静无声了。
陆媛只觉得脑子嗡的一声,忙挤出人群找楼梯往下跑……
回去的车上,梅子脸色惨白,她刚刚随车呆在桥下,正好看到了一个人的自由落体运动,此前,她一直以为这画面只能出现在电视里。
田枫坐在陆媛身边,天已经黑了,车在一盏盏路灯下穿行,她的脸也在光与影中层层变幻,他不知道她心里的感觉,只悄悄的碰了碰她的手。
陆媛的手是冰冷的,田枫的触碰似乎并没有惊扰她的思考,田枫于是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在黑暗中,蓦的握住了那冰冷的手,很紧,不容挣扎。
陆媛奇怪的看了看身边的田枫,她的思维有些混乱,不是没见过更惨烈的死亡,但是见的通常是结果,而不是过程,原来过程是不同的,她想着,觉得脊背有些发寒,在这样的夜色中,她只觉得有些孤单,是的,孤单,所以她没有挣扎,只安静的任田枫握着自己的手。
交了稿子后,已经将近22点了,她意外的又接到了租客的电话,电表的保险丝烧断了,她无力与租客分辨,只答应明天早晨去修理。
加了夜班,按照规定,她有半天的休假。
以为自己会噩梦缠身,不想却一夜好眠。看来做了记者之后,自己的胆量确实大了不少,陆媛想,虽然仍不喜欢黑夜,却也不是原来那个在夜晚会自己吓哭自己的胆小鬼了。
想着要去修理电表,早晨陆媛便只清清爽爽的穿了件套头的休闲服、牛仔裤,配上大背包、马尾辫,对着镜子一照,整个人觉得年轻了似的,眼角眉梢都飞扬起来。
回老房子的路上,她仔细回忆安装保险丝的细节,此前她也只看老爸弄过,不过今天家里得空的只有她,“有困难要上,没有困难制造困难也要上,”她安慰自己。
电表设在悠长的外走廊里,陆媛围绕它走了几圈,感觉无从下手。这也难怪,毕竟火呀、电呀的东西都是儿时严禁接触事物,手向前每伸一寸,陆媛仿佛都觉得自己就要触电了,感觉火花正在自己身上吱吱的乱窜。
“没事、没事!”她反复安慰自己,可是半天也没有一个邻居出来,看来上帝只能拯救自救的人了,她想,从包里拿出电阻丝,她开始在电表上比画,该剪下多长的一段才合适。
“你要干什么?”在她终于手忙脚乱的剪好电阻丝的时候,一只手自背后突然伸出,阻止了她下面的动作。
“林——浩?”她惊讶的回头,发觉自己有些磕巴起来,不知是被眼前的电老虎吓的,还是被身后的某人吓的。
“我来!”林浩简单的做一个闪开的动作,接过陆媛手里的电阻丝,拉下电闸,三下两下拧好了,才回头看目前仍很惊异的看着自己的人。“貌似我们也见了几次了,对了,最近的一次就在前天吧,你用这么见鬼的表情看我干什么?”
“没有,谢谢你。” 陆媛猛然回神,这几天她受到的惊吓不少,好在她神经比别人粗了不止一号,“只有点意外,这里也是外景的拍摄地吗?”
“我休息,上午没我的戏份,”林浩说,“难得老朋友见面,叙叙旧吧。”
“你也说我们前天刚见过面,而且我也不记得有什么旧好叙。” 陆媛想想说,“我和你不一样,我很忙,走了。”
“去哪?我送你。”林浩也不恼,跟在她身后,一起下楼。
“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陆媛猛然想到一个重要的问题。
“我家一直住附近,你忘了?”林浩说。
“你不是住北京吗?” 陆媛问。
“我住北京,不过我家在附近,”林浩决定停止这个无聊的话题,今天他好不容易休息一上午,意外的睡不着觉,于是开车在外面闲逛,于是走到了老房子的楼下,更于是碰见了陆媛,他正觉得今天天气着实好得可爱,却不想他和她的话题永远这么没有建树。
“去吃饭吧,我请客,”林浩拉开车门,让陆媛上车。
“吃哪顿?早饭还是午饭?早饭我吃过了,所以不能再吃,午饭时间距离还远,而且我不太饿,” 陆媛说,言下之意就是不吃。
“我还没吃早饭,如果你愿意一直吃到午饭时间我也不介意,”林浩揉了揉头,“我今天很闲,可以奉陪到底。”
“为什么我要和你吃饭?” 陆媛拦住林浩欲起车的动作,“先给个理由。”
“我忘了你现在的身份是记者了,”林浩无奈般向后靠了靠,“第一,前天你采访我,而我很合作,没有为难你;第二,电影节的时候你当中问我私隐,我看在老朋友的面子上,没有让你下不了台,还好心回答了问题;第三,当年我把你介绍给我最好的哥们,你就是这种恶劣的态度,转身就走,让我很没有面子;第四……”
“停!” 陆媛恶狠狠的打住他,她怎么忘了,自己灵牙利齿,早不是昔日吴下之阿蒙,但是面对的人也长进不少,再说下去,估计他能例举出上百条自己亏欠他的理由,为了耳朵清净,还是按他说的办最好。“去吃饭,早饭、午饭、晚饭一起吃了,撑死你这个小肚鸡肠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