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程序和手续
要论摘编
党员加入太随便,许多不够党员资格的也拉了进来,特别是官长不要任何条件,一概拉进。因此党的质量就弄得很差了。
—《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89页
着力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更多地吸收到党内,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入党手续是指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程序。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是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和程序是保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组织措施。这是一次严格的政治审查和实际的党员标准教育。
一、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014年5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指出,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发展党员要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只有自愿入党,才能自觉地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才不至于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甚至做出与党和人民利益相违背的事情。因此,入党申请人要在自愿入党的基础上,由本人向党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表明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现实的表现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党组织也可以通过入党申请书了解和掌握要求入党的人的基本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出对申请人的培养教育计划和安排,使入党申请人能够早日成长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实现其入党夙愿。在实践中“拉”人入党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对一些尚无入党要求的人,无论其社会声望多高,工作能力多强,对社会的贡献多大,都不应强拉他们入党。但是,党组织可以主动接近他们,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的教育,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促使他们产生入党的要求。
入党申请书是申请人向党组织表达自己愿意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愿望的一种形式。入党申请书正文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对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自己的入党动机,即为什么要求入党;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方面的表现;自己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缺点;自己对接受党组织考验的态度和决心。
☢ttκan ☢¢ 〇 一般来说,一个人刚刚提出入党申请的时候,尽管对党是有感情的,有要求进步的愿望,但他对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和宗旨的认识不可能那么深刻,与共产党员的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要缩短这个距离,既需要个人的主观努力,又需要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帮助。入党申请人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和有关情况。
入党申请流程表
申请入党的同志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情况,有利于党组织对他加深了解和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更快地进步。同时,这也是他争取党组织教育帮助的具体行动,是培养严格的组织观念和对党忠诚老实的重要途径。向党组织汇报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思想汇报的内容,主要是近期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对重大时政事件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情况;党组织对自己提出的要求和交办的任务的落实情况;以及自己对照党员标准所找的差距和今后的打算情况等。思想汇报要定期、及时、真实。一要注重思想认识。侧重讲思想活动,不要就事论事。要善于通过对工作、学习、生活中某些事件的分析,表明思想认识,找出存在差距,总结经验教训。二要真诚。对组织要倾吐自己的真实思想,不隐瞒重要的思想、政治问题,特别是错误的行为,有什么说什么,不要担心把真实思想亮出来会影响党组织对自己的看法,真心求得党组织的帮助和教育。一个同志敢于亮出自己的缺点、毛病,这正说明襟怀坦荡,追求真理,是有觉悟的表现。三要全面、客观地评价自己。有些同志各方面表现不错,但不能正确地估计自己,认为自己了不起,轻视别人,这是不对的。要善于解剖自己,做到汇报成绩和优点不夸张,检查缺点和问题不躲闪,表示今后的决心不空洞。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入党积极分子要从已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经过党组织的较长时间的考察,各方面比较优秀,接近或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申请人中来确定。《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入党申请人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对其加强培养和教育,并结合每个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培养教育计划。入党积极分子要虚心接受党组织的帮助和教育。一是接受党组织的教育。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接受党组织对自己进行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得自己更加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二是接受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党组织为了考验一个同志或让他更加成熟起来,往往有针对性地安排其工作,派他到一线去锻炼。在一些中等和高等学校,党组织通常让入党积极分子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如班干部、年级干部、共青团或学生会干部等,有时还让他单独组织一次活动或完成某一项工作,让他们进行实际锻炼,并从中来考察他们的觉悟程度。三是积极参加党的活动。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哪些活动,要由党组织决定。一般地说,可以参加学习党章、听党课、某些党日活动、讨论积极分子入党的党员大会、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大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大会和事迹报告会等。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活动,是实际体验党内生活,接受党内生活锻炼,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员优秀品质的极好机会。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都要服从党组织的安排,积极参加这些活动,并从中接受教育。四是虚心接受党组织的批评。为了帮助入党积极分子更快成长,党组织经常研究他们的思想情况,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并通过培养联系人把党组织的意见转告本人。这些意见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存在的问题。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当然,入党积极分子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也可以向党组织说明和解释。
入党积极分子应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考察,是为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避免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被吸收入党,防止各种投机分子钻入党的队伍。对入党积极分子而言,主要是要接受党组织的思想政治考察、日常表现考察和时间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应当自觉地接受并配合党组织搞好这种考察。
思想政治考察的内容有:主要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入党目的是否明确,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掌握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一些重大时事政治的看法,在重大事件中的政治态度和表现,等等。
日常表现考察的内容有:主要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能否起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工作、学习态度和成绩。是否具有认真负责、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奉献牺牲精神,等等。
入党积极分子还要经历时间考验,有些同志刚交了申请书,就经常追问什么时候发展他,渴望早日实现自己的入党愿望。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由于各人情况不同,接受考验的时间有的可能长一些,有的可能短一些。考察时间的长短以是否具备了入党条件为准。因此,每一个申请入党的同志都应该愉快地接受党组织的这种考验。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考察,经常收集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汇报,并据此肯定他们的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于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和入党积极分子本人的成长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期,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考察的具体方法可以采取由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的方法,也可以采取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方法。入党积极分子只有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才能使党组织更多、更全面地了解他们的成熟程度,从而使党组织能够根据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和工作的实际状况,加强具体的培养教育措施,为党发展合格的党员提供条件。对于入党积极分子本人来说,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可以增强组织观念,使他们更多地接受党组织的培养和教育,及时地听取党组织对他们的培养意见,得到党组织的帮助和指导,从而更快、更健康地成长起来。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把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之所以要建立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是因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的主要工作是由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具体承担的。因此,入党积极分子的各方面情况以及成熟程度如何、能不能将其确定为发展对象,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最了解、最有发言权。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工作和生活在党员群众之中,其思想和行为必然给党内外群众留下深刻的印象。因此,可不可将其确定为发展对象,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就必须听取群众的意见,而不能直接由某一级组织或某一个人说了算。
第一,确定入党介绍人。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这里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入党介绍人必须由两名党员担任。入党介绍人由两名党员担任,可以使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考察更加全面、认真和深入,避免因一名介绍人对发展对象的不全面、不客观的看法而影响发展对象在政治上的进步。入党介绍人要由两名党员担任,在其中一名介绍人发生工作变动或其他事情的时候,另一名介绍人还可以继续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和教育,有利于入党介绍人工作的连续性和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的连续性,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二是入党介绍人要由正式党员担任。因为入党介绍人的任务之一,就是在被介绍人具备党员条件的时候,及时向党组织介绍其入党,并表明自己同意其入党的态度。这种权利只有正式党员才能够享有。预备党员还处于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期间,在党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而预备党员没有提出和表决发展对象能不能入党的权利,不宜作入党介绍人。所以,入党介绍人必须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如果由党组织指定,必须经入党介绍人同意,不能硬性指派。培养联系人与发展对象的接触多,了解深,且又经过了较长时间对发展对象的教育和培养,从而能使培养考察工作保持一定的连续性,也有利于发展对象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对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党章作出了明确规定: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其解释党的纲领和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作了更具体的规定: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二,进行政治审查。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是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之一。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是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进而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法。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可以使党组织对发展对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通过政治表现考察发展对象的思想觉悟、政治立场以及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的基本态度。任何忽视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思想和行为,或者任何草率地对待政治审查的思想和行为,都是对党、对发展对象不负责任的表现。因此,党章规定,对申请入党的人,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在发展党员的工作实践中,必须严格坚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程序,不论发展对象是谁,都要进行政治审查。只有既具备党员条件,政治审查又合格者,才能发展为中国共产党的预备党员。凡是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吸收为预备党员。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首先,关于发展对象本人的情况。一是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二是发展对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三是发展对象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的情况。其次,关于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与本人有密切关系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要审查清楚这些人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其与本人的关系。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第三,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党组织对发展对象在入党前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也是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按照我们党的有关规定,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具备党员条件且培训成绩合格者,可以吸收为预备党员。没有经过短期集中培训,或者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发展为预备党员。这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党组织进一步考察发展对象的重要方法。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的目的,是使发展对象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争取早日入党。《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对发展对象的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通常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摸清培训对象的情况,以便在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上更有针对性,起到更好的培训效果。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可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适当地安排自学、讨论、集中学习、参观党的有纪念意义的革命圣地、组织考试等形式,增强培训的活跃气氛和学习兴趣。三是加强对短期培训的领导,逐步建立起短期培训制度。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也可以结合当前党的重大政治事件,学习党的有关决议、党的重要领导人的重要讲话等,还可以结合当前国际国内的重大事件,对发展对象进行形势和任务的教育等。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装入发展
对象的入党材料档案。
对党员发展对象在入党前进行培训
第四,基层党委预审。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第五,填写《入党志愿书》。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入党介绍人要以对党、对被介绍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公正客观地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自己在对被介绍人培养考察期间所形成的各方面看法和意见。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封面
第六,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审查发展对象的各种材料和手续是否齐全,《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并将发展对象的各种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查;确定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议程;指导发展对象做好向支部大会汇报的准备。
第七,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在关于接收预备党员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并得到上级党组织关于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审查意见的基础上,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便可按计划召开。在程序上,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党小组和介绍人向支部大会介绍情况,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议情况,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过接收(或不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决议。
第八,组织专人谈话和上级党委审批。在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之后,党支部要把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政治审查材料、入党志愿及其在培养考察期间的思想和工作汇报等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上级党组织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和表决,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九,党支部通知本人。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关于申请人入党的审批通知后,应将上级党委对申请人入党的审批意见,及时通知新发展的预备党员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对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同志,要教育他们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期间,进一步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争取如期转正。对没有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同志,应向本人说明未批准的原因,肯定他们的优点,指出他们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鼓励他们克服缺点,继续努力,积极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验,争取早日入党。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党支部要将被批准的预备党员及时编入一个党小组,在党的组织中接受教育和考察,过党的组织生活,并告知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入党介绍人要继续做好对其介绍入党的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为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创造条件。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党章规定的誓词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一步教育考察的重要时期,而且又关系到党员的党龄,关系到党员的政治生命。因此,党组织和党员都应当明确预备党员的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应该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按期转正。第一,要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第二,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密切联系群众,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起先锋模范作用。第三,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不能少于半年但不能超过一年。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在预备期内自己的表现如何,有哪些进步,对支部大会接收自己为预备党员时提出的缺点改正和克服的情况如何,目前还有哪些缺点,如有什么新的问题也要如实说明。此外,对今后努力方向、能转正和不能转正都可以作出明确的说明和表态。转正申请与当初的入党申请一样重要,都是存档文件,一定要诚实而认真地填写。党支部要根据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以及预备期考察的情况,召开支委会,对预备党员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党员标准,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其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先由申请人汇报预备期的表现情况、支委会汇报对其审查的意见,然后由到会党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最后,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根据申请人在预备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情况,对申请人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进行表决,作出决议。党支部要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其《入党志愿书》,连同预备期的其他考察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上级党委接到支部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后,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要指派专人对预备党员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和分析,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议,并将决议填入本人《入党志愿书》。批准转正的,要注明党龄起始日期;延长预备期的,要注明延长期限;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翔实说明原因。党委讨论审批后,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党支部要在党员大会上宣布。支部书记要同转正党员进行一次认真的谈话,提出要求和勉励。对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员,更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鼓励他们继续努力。预备党员转正后,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应该着重指出的是,入党特别是思想上入党将伴随一个党员政治生命的全过程。因此,入党申请人经过长时期的自身努力和党组织的培养教育,经过一系列的入党程序和手续,实现自己的入党愿望,这的确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但是,一个人在组织上入党,这只是自己作为党员政治生活的开始。要真正从思想上完全入党,则是共产党员长时期的、须臾不可忘记的政治任务。新入党的同志,一定要把入党作为自己继续前进的新起点,更加严格地用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实践自己的入党誓言,使自己无愧于党组织的培养和教育,无愧于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做合格的共产党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