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夏然在帮储小燕搬家,准确来说是从教职工宿舍搬到王毅恒为她买的新房;夏然在跟储小燕打包各种东西,虽然是单身公寓,但毕竟住了这么些年,东西还是不少的。
王毅恒出差去了,储小燕已经打电话让林超来帮她了,只是到现在还没到。
“芳芳,你都搬走了,你让我以后去哪赖着。”夏然嘟囔着嘴巴说到。
“你别故意恶心我,你又不是不知道王毅恒一个月会在家待几天,你还能没地方去。”储小燕戳破她。
“嘿嘿,那不一样,新房毕竟是你作为人妇的地方。”
储小燕将手上正准备压缩的娃娃砸向她:“你滚吧,你才人妇呢。”
虽然确实如此,但她还是不愿意承认,能嘴硬多久是多久。
夏然刚准备反驳,电话就响了,因为是女老师的公寓,所以他进不来,她只好下去跟阿姨说一声,解释原因,但她却看见了第四个人,林超解释说带个苦力来。
确实多一个苦力好不少,有林超和宋子诚两人进进出出,她跟储小燕只用般些零散的东西。
储小燕的新公寓有两室一厅,挺大的,王毅恒走之前将所有东西都布置好,就连墙纸都是储小燕喜欢的天蓝色,四个人耗费了一天才完工,全都躺在地上。
“我告诉你们,你们谁下次搬家再找我,我跟谁绝交。”夏然气喘吁吁的说到。
“你自己呢,你又不可能在哪里永远住下去。”林超问她现在租的房子。
宋子诚坐起来:“我搬。”
夏然愣住了,自己可没请他搬,宋子诚转移话题:“饿了么,我订外卖。”
“好。”林超回答。
“都想吃什么?”
“随笔吧,先垫吧一下肚子。”
也对,反正都累成这样了,吃什么也不挑了,宋子诚就随便点了些吃的;吃完饭他们各自离去,储小燕因为新公寓还没来得及收拾,教室公寓又什么都没有了,于是就去跟夏然住一晚,林超要回去店里,因此护花使者这个任务就落到宋子诚头上。
……
储小燕刚下课就看见手机十几个未接电话,全是夏然打来的,来不及打回去先看微信信息,说杨芳芳出车祸了,就在A市第一医院;她瞬间慌了神,杨芳芳不是说在拍戏么,怎么现在突然在A市了?顾不得思考,她立马驱车前往医院。
躺在病床上的杨芳芳,右胳膊被绷带缠绕,脸上还挂着彩,一脸无辜的接受众人的审问,尤其是她的经纪人,那脸色黑的就像是马上就要打雷下雨了一样。
“怎么回事?”储小燕水都来不及喝,连忙问道。
“都怪你。”杨芳芳瞬间不吃瘪了,把责任都推到储小燕头上:“要不是你非要搬家,我会受伤嘛。”
“你还好意思说别人?”杨芳芳的经纪人指着她的脑袋斥责,虽然杨芳芳本人骄纵跋扈,但她经纪人的话她还是有些怕的,毕竟她是个凶神恶煞的女人。
杨芳芳立马换了一副脸面,笑着说:“金姐,我错了,下次再也不这么做了。”
“你呀,你就任性吧,你真的是我的祖宗。”
“姐,我错了嘛,等我好了,我多拍点好不好。”
金姐作罢,人已经这样了,她还能怎么办呢?于是屈服到:“你先好好养伤,我去跟导演沟通一下,把你的戏份往后调。”
“嘿嘿,谢谢金姐。”
金姐叹气的出去打电话,看来等待她的不是一场善活。
金姐走后,储小燕才了解到原委,杨芳芳听说她搬家了,想给她暖房,刚好这次拍摄有个取景就在A市,但第二天早上就得离开,于是她跟金姐软磨硬泡,回来跟她们聚一晚上,金姐本来不想答应的,但耐不住杨芳芳总是吵闹,最好只好妥协跟她一起过来。
路上,一个路口,没有红绿灯,突然冲出来的车吓到正在开车的金姐,但好在她即使调整方向盘,才没出大事情,她自己额头上有些破皮,但无大碍,杨芳芳右胳膊骨折,需要打石膏。夏然今天回电视台处理些事情,宋子诚知道就准备约她吃饭,他才刚到电视台,夏然就从里面急匆匆的跑出来,说金姐给她打电话说杨芳芳出车祸了,她们这才一块赶过来。
“你也真是能耐,我新房子东西都还没堆放齐全呢,你给我暖什么房?”储小燕说。
“那我这好不容容易离你们近一点,可不得抓住机会嘛。”杨芳芳回击。
“行了,都别说了。”夏然适当阻止她们两,然后看向宋子诚:“林逸凡什么时候来?”
“刚刚打电话了,已经在路上了。”宋子诚回答,他给林逸凡打电话时顺便给林超打了个电话,估计也在来的路上了。
“真好,又可以见到小一一了。”杨芳芳说。
“你心可真大。”储小燕白她一眼。
林逸凡带着林一一下午五点到的,一群人聊了会天就各自离去了,储小燕的公寓跟夏然不是一个方向,林超送储小燕回去,宋子诚送夏然和林一一回去,林一一不知道车祸的概念,她只知道她妈妈坐在病床上眉飞色舞的和人聊天,但她很高兴重新见到宋子诚,一路上一直在和他聊天,宋子诚也有问有答,丝毫没有不耐烦。
“你要是有女儿,肯定是个女儿奴。”夏然说。
宋子诚从后视镜看看已经睡着的林一一,然后回答夏然:“这么可爱的女儿,谁不疼。”
夏然点点头,宋子诚也说:“我发现你跟杨芳芳跟换了个人一样。”
??
“以前的你活蹦乱跳,粗心大意;杨芳芳以前呢,就是个女神,淑女范十足,现在,你们两就是完全换了个灵魂。”
“你的意思是我现在很淑女?”夏然问。
“差不多吧,你现在更有女人味,而杨芳芳,现在就是个女神经。”
“哈哈,我要告诉她。”
宋子诚耸耸肩,表示无所谓,倒是夏然现在脸上的笑容,他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