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一件新的兽皮衣的残枫,和周围人大半差距很大,一般部落的人穿个兽皮裤子就够奢侈了,一般都是用枯草来做衣服,兽皮只是些大人物,和冬天才能穿,其余的时候,则是好好收藏,以免这兽皮坏掉,这一张兽皮的价格,可是异常的昂贵。
一般部落的人,只有到了冬天才有机会穿上兽皮衣保暖,在部落中,兽皮的价值就像是生命一般,有时候命可以不要,兽皮也必须要,之所以如此,也是因为一张兽皮基本可以使用数百年而不坏,而数百年也就是有好十多代人可以用着兽皮保暖过冬,有时候食物紧缺的时候,这兽皮也是救命的东西,一张兽皮可是可以交往百人一星期的粮食,而兽皮的价值更多的体现与财富的价值,比黄金还要珍贵十倍,在蛮荒中,这兽皮的价值就是比黄金还要高十倍。
如今欣部落经过积攒已经有二百匹兽皮,都是猛兽的皮,是最保暖的一种皮毛,乃至于还可以防御攻击,猛兽的皮毛比野兽的皮毛要坚硬的多,而且抗寒的效果也好,这是猛兽皮珍贵的一大点,残枫如今的这匹兽皮就是一直九尺高的剑齿虎皮,这匹大陆上最强大的猛兽,剑齿虎单打独斗,剑齿虎最强,如果是群体合作的话,那还是狼群的威力强大的多。
一百只灰狼便可以干翻十只剑齿虎,虽然会死掉一半的灰狼,但体现了灰狼的集体强大,单打独斗,或许它们很差劲,但群殴的话,阴险狡诈的它们,能发挥出平城实力的三倍左右,这样的实力足以与蛮荒上的豹子相比。
这些野兽,曾经都是部落最为担心的东西,但是自从搭建了栅栏之后,这些事情便不需要太过关心担心,猛兽对于未知特别是有关人类的一些未知,是很谨慎,特别是栅栏阻挡了视线,它们不敢随意进攻,再加上前面有先例,几只剑齿虎想要闯进部落吃人,却是栅栏都没跳过,钉死在上面,从此之后,来部落的猛兽少了许多,它们多事静静掩藏在部落外面的草丛之中,等待人出来猎杀。
这种事情,出现了三四次,死了五六人之后,残枫便愤怒的叫人将杂草清理了开来,露出一大片空地,距离部落二公里内,一马平川,如果有野兽的话,一眼便能看到,随着时间推移,残枫还会将这个清理继续扩大,这片阔出来的平地,残枫正好拿来中麦子,这麦子下次丰收的话,正好可以卖掉换兽皮,换少男少女,为部落增加些人口。
一年过去,欣部落这个刚刚发展起来的部落在死掉了五十人之后,便平定了下来,部落陷入到了稳定的发展之中,极少出现伤亡的情况,有了几次野兽出山的教训,残枫总结了一些经验,加上大夏的一些经验之后,总了一上午,最后得出,这森林,早上下午,进入森林狩猎最是安全,其它时间最容易发生意外,就此欣部落进入森林的时间,定格在了上午
到下午三时这段时间,到了下午三时就必须走出森林,因为这个规定,避免了不少人死亡。
在这样平静的发展之中,引来了蛮荒最盛大的节日,蛮荒的大丰收节,这是秋季的最后几天,也是在这个时间段,蛮荒的野兽们大批大批,成千上万的开始了迁徙,欣部落是在蛮荒的东方,距离东土有二千里路。而野兽们的迁徙方向是西方,欣部落的这个位置,能看见很多迁徙的野兽,在这个时间,当然是看见了去杀,这场狩猎是全年中最爽的季节,随处可以看见野兽,随处都能杀到,不仅他们蛮荒人,过冬的食物不用太过紧张,就是一些猛兽都收集了不少新鲜的肉内,虽然它们存放不了多少,但确实能过上几天轻松日子。
在蛮荒的野兽日子可不好过,经常都是过着饿一顿饱一顿的生活,这秋季的大迁徙,可是它们的最爱,在蛮荒总共就那么几个迁徙的季节,这个季节是蛮荒人的节日,是猛兽的节假日,在这个节日中,虽然是节日,却不是休息日,而是早上中午下午,三个时间段,努力的出去猎杀,然后到了晚上,篝火,烤肉,狂欢。
平常很少吃肉的蛮荒人,在这个节日中是想吃多少肉就吃多少肉,很多一边吃,一边哭,因为每个节日不仅是吃东西的时候,也是纪念这年死去的人时候,一年之中蛮荒人总会死人,有老死的人,有病死,冻死,还有为部落的食物而战死的人,这是所有蛮荒人必须面对的事情,每年都会死很多人。
如果蛮荒人有数亿的话,那每年就会死去数百万人,这是个庞大的数字,庞大到让人心寒,让他这个从前生活在安逸世界中的人心寒,每年要死如此多的人,和从社会中那种一死人就闹腾的社会不同,这里有时候死去,连尸骸都找不到,而有尸骸的人,一般也不是埋掉,而是直接抛尸野外,将尸体给与蛮荒的野兽,算是交保护费吧。
以前半年里,残枫一直觉得蛮荒人没有人性,他们野蛮,幼稚,白痴,肮脏,几乎就没有一点像个人,只是一只野兽一般,只是到了这个时候,残枫发现,其实野兽也有感情,也有血有泪,蛮荒人平常给人的感觉,只有真正懂的人才会发现,他们真的是世界最顽强坚毅的人。
他们没有强大武器,有的只有木棍石头,但强大的猛兽却杀不绝他们,他们没有强壮身体,有的只有那不知所谓的坚毅,就算病的再重,都能如小强一般撑过去,最后他们更是能在这片蛮荒之地创造出一批能与这蛮荒之主对抗的战士勇士,这群就是在他身后开心喝着麦子酿成的酒,这种酒很少,只有节日的时候,残枫才很是小气的拿出来一些,这些初次尝到酒味的人,一下子就迷恋上了酒的感觉,这种感觉说不出来,每次问他们,他们的回答就是:“爽。”至于如何的爽,就说不出来了。
大家吃的很
热闹也很开心,就连守卫的人,都人手一大块人,边守着边吃着,这样的欣部落,让他欣慰,半年多的努力没有白费,部落中的勇士战士都能人手一把铜制武器,比起别的部落人强大了许多,而卖出去的铜制武器更是多,两张猛兽皮的价格,都买的火热。
到如今那五百张猛兽皮,有四百五十张都是卖铜制武器得来,残枫准备过段时间,带人去收一批人来给部落填充人口,这次出去,他打算也出去逛逛,老闷在部落内,他都有些痴呆了,大概要一个月差不多,才能出去,这段时间是野兽们的迁徙时间,部落内的战士勇士都不能随意离开,而他们不离开,残枫也不好走,谁叫他的地位太高了,如果就一点人出去的话,整个部落的人都可能要以死相逼,不让他走,这最是无奈,他都已经被这部落的所有人民牢牢帮助,无法脱身了。
犹豫无法脱身,出去闲逛,残枫对于打猎也有些兴趣,拿着他的紫铜锤,混迹在人群中到外面打打猎也不错,他很想拿着紫铜锤与剑齿虎单挑,但却是奢望,弄了半天,他也只能得到和一直迷路单挑的结果,这部落的巫师就这点不好,人生自由全部处在安全之中,太没有激情。
看着那些勇士们,拿着铜制武器与剑齿虎,单挑他就有些心痒难耐,特别是大夏挥舞着一把青铜器大刀,这玩意可是他花了半个月时间,耐心敲打出来的极品青铜武器,这威力单挑剑齿虎,绝对是有这个资格了,看着这大夏单挑剑齿虎,残枫就有些不忿,他给大夏打造武器,可不是让他在自己面前显摆,高的自己心痒难耐。
气愤归气愤,残枫也是明白了这巫师的重要性,还真就有可能,全部落都能死,他不能死的意味,如今他所表现出来的能力,更能让全部落人都能死,他不能死,这种事情绝对会发生,这世道的巫师,简直比皇帝还要珍贵,一个皇帝都不一定有一个巫师珍贵,在蛮荒这片地域上,巫师就是如此的地位。
残枫这柄紫铜锤终于是能威风凛凛的染上一些鲜血了,那麋鹿的角,比起青铜来说,实在是脆弱,一捶就碎了,接下来就是那灿烂的血花,在这明媚的阳光下绽放出它美妙的轨迹,或许这对于某些人来说,其实很恐怖,但对于残枫来说,很正常,蛮荒这片地方,血腥随处可见,杀戮随处可遇。
打猎的时间不长,基本上弄到了十只猎物,就是旅途回归的时间,大批的人往回走,回到了部落之内,开始了庆功会,欣部落中都是些年轻人,年轻力壮,稍微锻炼一下都能成为一个半个战士,这次的大迁徙正好也带着出去历练了一番,付出了几人死亡的代价,一群经历血腥的年轻人,迈向了英雄之路,欣部落的年轻力量充足,没有什么老年人,婴儿拖累,所以发展的很快,食物很是充足,充足到可以拿出去贩卖的地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