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整编军队,抢劫也得有军队。
选出来400名精壮士兵,让胡伯开始专门训练他们,我特别要求卓西亚,要教他们射箭,多装备弓箭和弩机。
把一些身体还好的老兵和弱兵挑出来,撒出去让他们打探消息,发现有强盗的行踪就来报告,因为这样的人当探子不容易引起怀疑;同时派人给附近各城邑镇村送信,只要有劫匪来抢劫和敲诈,就立刻通知迪那奎亚。
很快,各种关于盗匪的消息源源不断地送到迪那奎亚军政司。
这天接到报告,有一伙一百多人的盗匪抢劫了两个村子,正带着东西回他们的老巢。
我急忙下令出发,带着这四百人去抢劫强盗,同时让胡伯带着泰坦在家里留守。
泰坦虽然战斗力很强,但我发现这个兽巨人有个致命弱点就是行动迟缓,只能短距离奔跑,而且不能骑马,远行得乘战车,可要命的是他不会驾车,还得有人给他驾车。抢劫要求能速进速退,他会影响行动,所以让他在家里留守。
另外就是发现迪那奎亚军队几乎不懂什么战略战术,以为我要带他们去迎头冲锋。我告诉他们不冲锋,而是打埋伏,在他们必经之路上埋伏好,准备突袭,只要把他们打跑就行,我们只要东西。
士兵埋伏好了,我戴上面具,骑着摩隆,和骑马的秃狼四号站在大路中间等。
过了一阵子,果然前面尘土滚滚,那些盗匪前面几十名骑兵引路,后面步兵赶着大车拉着粮食财物,后面的赶着牛羊牲畜还有一些抓获的男女俘虏,远远而来。
走在前面的骑兵跑近了,突然他们的马惊得嘶鸣起来,把好几个人掀下马背,狂奔而去,后面的马也乱撞乱跑,原来是被摩隆吓得。
“哎哎,各位,别慌,慢慢起来!”我笑着大声说。
领头的一个大个子,是个地球人,身上穿着铠甲,一头乱糟糟的黄发,脸上纹着花花绿绿的纹身,手里拎着把大砍刀,他的马被惊跑了,摔了一跤,从地上爬起来,看看我:“该死的!穿着爵袍的摩隆骑士!”
我没铠甲,只穿着爵袍、戴着皮面具。
“我是迪那奎亚新任伯爵宇天龙,”我坐在兽背上一弯腰:“各位英雄也知道,迪那奎亚现在财政困难,吃饭紧张,所以我想请各位帮忙,把抢劫来的东西留下,好歹我也吃顿饱饭。”
“如果我不给你呢?”
秃狼四号冲上来一挥斧子:“这、这是抢劫,不、不是和你谈、谈买卖!”
“哈哈,伯爵阁下竟然抢劫劫匪,太可笑了!只有驴子才能想出这种主意来!”大汉大笑着。
“阁、阁下,他好像、认、认为您、您是一头驴……”
“是啊,我很生气,想想该怎么办?”
“踢、踢死他!”
“有道理。”
大汉见我们只两个人,胆子壮了:“踢我?哈哈,我一刀就能把你和你那匹野兽劈成两半!”
“我就站在这里,要砍请便!”我一摆手。
他怒吼一声,举着大刀冲上来,看看冲近了,我连剑都没拔,往前一提摩隆,暗暗用脚尖一钩摩隆的右肋,摩隆突然抡起右前爪照着大汉劈头一下。
他做梦都没想到我的坐骑竟然会对他下手,根本就没有任何防备,惨叫一声向后跌出多老远,仰面朝天躺倒,铠甲撕裂,肠子都淌出来了。
“哇呀……”盗匪们一阵惊呼,接着就是一阵混乱。
我不慌不忙地拔出剑来,催动摩隆冲上去,抡圆了就是一顿乱砍;秃狼四号也怒吼一声冲上来,转眼放倒了好几个,摩隆撞倒了一片。
这时,埋伏在两边的士兵突然暴起,对着后面的士兵开弓放箭,然后发一声喊冲出来。
摩隆喷出火来,好几个劫匪被烧着了,惨叫着乱蹿。
那伙盗匪顿时乱了套,丢下东西狼狈逃窜,士兵跟在后面追杀射箭,干掉了四五十人,那伙盗贼的一半人马没了。
我让士兵不要追,带着东西回迪那奎亚。
就这样连续抢劫了一个多月,主要是靠伏击和偷袭,竟然屡屡得手。
有时候看到对方人少,只有二三百人,我就把摩隆的鞍鞯辔头解了,等盗匪靠近,直接把摩隆放出去,让它去咬人。
摩隆咆哮着冲出去,声如巨雷,快如疾风,连冲带撞、连扑带咬,口鼻喷火,尾巴乱扫,常常能瞬间连人带马放倒一片;
阿奇也会飞过去连抓带咬,还喜欢拣骑马的下手,它的速度快如飞箭,袭击的准确率几乎是百分之百。
两只野兽足以让对方惊慌大乱,四散奔逃,我们就跟在后面杀杀人、捡捡东西,然后走人。
但是这畜生经常把车马撞飞拱翻,喷火把车辆财物烧着,扑都不不灭,毁了好多东西。
当然里面也有不走运失败的时候,要么对方人太多,要么对方本身也没抢到东西。
我的原则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反正大家一样都是劫匪,管他什么脸面,何况抢劫的时候,我都戴着格米拉给做的那个面具,本来就没脸面。
但仍然收获颇丰,粮食、牲畜、钱财、人口抢来一堆,至少开始解决温饱和花钱问题了。
后来,有些强盗团伙也学乖了,知道我根本就不想剿灭他们,只抢东西,所以见我们的抢劫队来了,丢下东西就跑,我也不追,带东西回城。
我们的抢劫行为引得一些强盗团伙大怒,扬言要和我一决雌雄;还有的写信来骂我,骂我卑鄙无耻,不肯正面交战,只会埋伏、偷袭,还放野兽咬人、纵火,一点都不像贵族,就是一个流氓无赖!
更有意思的是,有些强盗团伙被我们抢得没了生路,竟然主动来投降。
我好生接待,签署命令赦免他们,把他们编进了抢劫队,同时发出命令,凡是主动投降的,一律赦免;不投降的,继续抢,抓住的,头领一律处死,其他的全都贬成奴隶。结果,不断地有盗匪团伙主动来投降,多的有二百多人,少的也有十几个人。
这达到了剿匪的效果,附近的大大小小强盗团伙几乎都被我们兼并了,城邑镇村开始安定,我们也只能扩大范围,到更远的地方去抢,反正迪那奎亚强盗多得是,慢慢抢呗。
我们的优越条件是每次出去抢都有好的落脚点,一些城邑村镇听说我们来了,主动欢迎我们到他们那里驻扎,供应军需,因为我们在那里他们就安全多了。
三个多月之后,迪那奎亚的抢劫队已经发展到了1400多人,里面不乏凶悍的主儿,作战勇猛,而且熟悉道路地形,我们的抢劫活动更加顺利,还偷袭了一些强盗的窝点,抢到了更多的财物。
迪那奎亚的群臣都欢欣鼓舞,似乎看到了希望;胡伯尤其高兴,因为他看到迪那奎亚的军队又开始在发展。
但是也让那些势力比较大的强盗团伙更加恼怒,其中就有莫伦哥他们说过的切洛贝亚团伙,还有哈格斯托斯团伙,因为我也抢了他们好几支抢劫和敲诈的队伍,杀了他们不少人。
有人送来消息,说这两个本来是死敌的团伙,现在竟然联合起来,又拉拢了多支小强盗团伙,组成了一支3000多人的联军,要对付我们这支抢劫队。
过了几天,我收到了一封挑战书,是大劫匪头子切洛贝亚发来的,要求我到离迪那奎亚西北32戈(约45公里)的安尚谷地去决战。
我很礼貌的接待了前来下战书的土匪,拿过战书来一看,我操,上面错字连篇,因为这里的平民大部分都不识字,盗匪更是如此,他也不知道找那个村儒写的。
大概的意思是说,自古以来,劫匪抢劫天经地义,贵族们围剿劫匪也天经地义,但没有贵族专门抢劫劫匪的,不带这么玩儿的,有本事和其他贵族一样,到他们的地盘来决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