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城风着实吃了一惊。
伍城风像个傻瓜一样的盯着他看,觉得自己的耳朵应该没有毛病,他确实是说范冲根本没有女儿。
伍城风有些奇怪了,如果范冲没有女儿,那么阿秋又是谁呢?范冲明明告诉伍城风,阿秋是她的女儿,他为什么要骗伍城风?
“我以前听人家说过,他的女儿名叫阿秋,难道是我的朋友在跟我开玩笑?”
“大东家虽说年过半百,膝下并无子女。而且夫人也去世多年,他哪里会有女儿。”
伍城风尴尬的笑,道:“我跟范老板是老相识了,他有没有女儿我却一直不知道,差点闹出笑话来。”
他道:“许是外面那些无聊的人编造出来的。”
他跟伍城风又闲聊几句,便忙着划圈。
伍城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觉得这件事越来越不简单。
范冲要让阿秋冒冲他的女儿,究竟是为了什么?如果他一心要害伍城风,根本就不用这么麻烦。
伍城风突然想起七狼刀跟汤宠说过话,这世上只有两种人能要伍城风的命,一种是朋友,另一种就是女人。
而阿秋正好是个女人。
范冲是不是要利用阿秋来算计伍城风?
伍城风跟他从不认识,那天到他家,是高煦带着去的,生平头一遭认识,他没有理由无缘无故的要算计伍城风。
他会不会跟那只“大鸟”是一伙的?
但据伍城风所知,“大鸟”并不是红枫岭的人,他不可能跟同善堂的老板这么熟悉,范冲也没有理由要帮他。
伍城风突然预感到了些什么,如果“大鸟”不是急着要对付自己,他会先对谁下手?
是宋花楼?还是铁无恨?
阿秋已经见到了宋花楼,如果她把宋花楼的行踪告诉那只“大鸟”,宋花楼岂不是很危险?
伍城风来不及多想了,便跟这人告辞回去。
街上的行人很少。
大概是天冷的缘故,没有人愿意到街上来吹风了,摆摊的小贩因为生意清淡,便三五个聚在一起,蹲着身子很兴致的聊着天。
伍城风想立即就赶回高家楼,脚步就很急。因为宋花楼若是出了事的话,他会后悔一辈子的。
伍城风居然会被一个女人给耍了,心里不是滋味。虽然早对阿秋起了疑心,但做梦都想不到,她竟然不是范冲的女儿。
伍城风心事重重的在街上走。
风很大。
毫不客气的划着伍城风的脸颊,一阵阵的灼痛。
伍城风已经穿过太和坊,离高家楼不远了。
但是伍城风的脚步越来越慢,居然不动了。
因为伍城风看见了一个人。
一个身穿黑衣,脸上蒙着黑巾的人。他的手中握着一把刀。
伍城风甚至可以感觉到,刀在兴奋的呼叫。
他的眼睛正盯着伍城风看,好像早就知道伍城风要从这条街上经过。寒风吹在他的身上,他一点都没有感觉。看样子,他已经在这里等了很久了。
“你这么急,要上哪去?”他突然说话了。
伍城风已经认出了他,本来就在担心他会出现,他果然就在这里。
伍城风淡淡的一笑,道:“这么冷的天,你在这里干什么?”
伍城风讪笑道:“我以为再也碰不到你了,没有想到我的运气这么好。”
“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好的运气的。”
“我的运气一直都很好,甩也甩太掉。就像那天晚上一样,你那一刀完全可以杀我,但我偏偏就没有死。”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你没有死?”
“大概还没到时候。”
“我以为昨天晚上你就应该死了,想不到像你这样的男人会让这么多的女人为你而改变主意。”
伍城风的脸上不再有笑容:“阿秋这个人一定是你安排的。”
他阴恻恻的笑,道:“你猜得不错,若不是她爱上了你,你早就去见孟烟云了。”
一个女人若是爱上一个男人,她们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阿秋并不是个坏女人。她有很多的机会可以杀伍城风,但她没有这么做。唯一可以解释的,就是爱情。
有时候女人对爱情的了解远远超过了男人,在某一种情况下,爱情的是与非、生与死;往往都掌握在女人的手里。
阿秋这样做,并没有让伍城风感到特别的意外。
伍城风始终不太懂范冲这个人:“范冲又是怎么回事?我听人说,他从来没有过女儿。”
大鸟的笑声异常尖锐,声声刺耳:“他虽然是个爱交朋友的人,但是真正让他动心的,只有钱。没有人会跟钱过不去。”
伍城风不由皱起了眉头。
按理说,同善堂的生意做得这么大,范冲应该有足够的钱花,他怎么会在乎眼前的这一点点?
大鸟又接着道:“这就是人性的弱点。”
贪婪是一种极普遍的毛病。
人们常发现自己或多或少有这种毛病,也常会发现别人也有。所以人们虽然向往完美,却从来不苛责这种毛病。
范冲可算不上家财万贯,而且他是个待人处世都非常有信心的人。但他偏偏就染上了这种毛病。
欲望是没有止境的。
范冲为了钱,就心甘情愿的让阿秋冒冲他的女儿,虽然他跟这件事没有什么大的相干,但他这种人让伍城风觉得恶心。
也许这件事没有人会知道。
红枫岭的人仍然会对他毕恭毕敬,称赞他的为人。
伍城风不想破坏他的声誉,有时候这种毛病是让人理解的。只当从来没有认识过他一样。
伍城风有些无奈了,苦笑道:“想不到你居然会这么有钱。”
大鸟道:“有钱没有什么了不起。有没有对我来说,根本无所谓。但我知道一点,有钱能使鬼推磨,没有人会把钱当作敌人的。”
伍城风叹了一口气,道:“我现在认输行不行?”
“当然不行。我在这里已经等你很长时间了,如果不看看你的刀,我岂不是很划不来?”
“那天你不是看到了么?”
大鸟嘿嘿的阴笑一声,道:“可惜我没有看清楚。”
刀已经在风声中响起来。
凄厉迅猛!
伍城风真的不愿意再让他看见刀。
伍城风的刀没有他的漂亮,普普通通。没有传说中的那样可怕。
它虽然一点都不温柔,但伍城风已努力的在克制它的残暴。因为实在是不想让它再看到血。
刀是有生命的东西,如果你对别人的生命一点都不在乎,你怎么才能爱惜刀的生命?
但是大鸟无疑是伍城风平生所见过的敌人中最可怕的一个。他的刀法相当不错。连伍城风也没有信心能不能避开他这一刀。
伍城风的手指已经开始动了。
突然发现,刀居然一点都没有动。
伍城风的手刹时之间变得没有力气,连拨刀的力气都没有。
伍城风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冷气,豆大的汗珠从额头往下滑落,他害怕了,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
大鸟在狞笑。
他的刀已经快到伍城风的脖子。
伍城风只觉得脑子里嗡嗡的在响,像根本头一样呆立在原处,已经没有要闪躲的意识了。
刀,呼啸而下!
伍城风突然看到一个人,一个很美的女人。
她就挡在伍城风的面前,鼻子差一点就碰到了伍城风的脸。
是阿秋。
她的脸上流露出温柔的笑容,痴痴的望着伍城风的眼睛。
伍城风想叫她闪开,但已经来不及。
冰冷的刀刺进了她的身子,她居然哼都没有哼一声,仍然在笑,笑得凄美动人。
大鸟惊叫一声,怔怔的望着阿秋,他的声音非常的悲哀:“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阿秋没有回答他,眼睛一眨也不眨的望着伍城风,轻轻的说:“你现在可不可以摸摸我……”
伍城风没有说话,已紧紧的搂住她,心如绞痛。
阿秋的身子变得异常的娇弱,她在不停的发抖。如果不是伍城风抱着她,她就会倒下。
“我知道……我知道你无论如何……都不会喜欢我……我不想杀你,不想……”
伍城风微微的一笑,道:“其实我是喜欢你的。”
她的眼睛突然闪亮起来,胸脯急促的起伏,心里已非常的激动:“真的?你……你没有骗我……”
伍城风不是一个好男人,伍城风在骗女人。
因为伍城风知道,这个时候如果还不骗她的话,她会很遗憾的。伍城风从来没有骗过女人,这是第一次,希望也是最后一次。
一个女人可以为爱情有而献出生命,撒一次慌又有什么关系呢?
如果不是阿秋挡这一刀,伍城风已经没有机会骗得了她了。
伍城风为什么会拨不出刀?
伍城风的手又怎么会突然没有力气?
不用阿秋的解释,他已经明白了。
那天阿秋在酒中放下**,伍城风醉得不醒人事。这种**虽然没有要他的命,但是它的药性足可以让他四肢无力。
大鸟等的也就是这一天。
他可以肯定伍城风的手已拨不出刀,他有十成的把握可以一刀要了伍城风的命。
他只要杀了伍城风,他的刀法就很难有敌手了。
偏偏阿秋挡了这一刀,他做梦都想不到,阿秋会为了伍城风而挡这一刀,凄厉迅猛的一刀。
有时候爱的确让人心醉。
而一个女人内心深处的热爱,并不是一个男人能够理解的。女人可以为爱情而死,男人不会。女人可以为所爱的人受苦,男人不能。女人可以在爱情有里面扮演各式各样的角色,把爱情编织成美丽的传说,男人不行。
男人在爱情面前,不会的东西实在太多。
阿秋还在轻轻的笑,她的脸倚在伍城风的胸膛上,温柔的像个小女孩。
她象是睡着了。
伍城风紧紧的搂住她,不敢惊动她。
大鸟的眼睛仍然呆呆的望着阿秋,他的声音变得很低沉:“你比我幸运多了。”
伍城风虽然看不到他的脸,但可以想像得到,他跟伍城风一样悲哀。
大鸟其实早就可以一刀把伍城风杀了,他要光明正大的跟伍城风比刀,就是为了让伍城风死得明白,他的刀并不比伍城风的刀差。
他本来要阿秋用迷香把伍城风的精神击垮,必要的时候,可以轻而易举的要了伍城风的命。
但她没有料到阿秋会爱上伍城风,爱得那样的痴狂。
他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他当然会感到悲哀。
也许他仍然有那么一点人性,阿秋的死对他有一种莫名的刺激。他有点羡慕伍城风,他已经意识到,无论在哪个方面他都无法比过伍城风。
大鸟已经走了。
他没有再说一句话。如果下次他遇见了伍城风,只怕是再也笑不出来了。
风,凄凄的在伍城风耳边吹响,刮在脸上的时候,已没有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