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石头在云上飘

打扫院子真是一件让人郁闷的工作!特别是院子里满是一地碎石块的时候。

当龙烈血舞弄着龙牙尽兴的将院子里唯一一块还可以矗立着的大青石完全分解以后,龙烈血这才发现院子里已经没有可以落脚的地方了,以前那个干净整洁的院子已经彻底的消失了。现在自己家的院子,比采石场更象采石厂。那满地小如瓜子,大到西瓜般的碎石,少说点,也可以拉一卡车,还有那些石人石碾的断臂残躯,一车是绝对拉不完的。

当然,龙烈血也不至于傻到自己一个人去弄这些东西,如果仅凭一个人的话,把这些东西弄好再“搬”走,那没有个三五天的工夫是想也休想。而龙烈血可不觉得自己有三五天的时间来和这些石头耗,就是三五个小时也不行,就在今晚,龙烈血都还有事情要做,心里面的一个疑问,龙烈血今晚就想知道答案。龙烈血不是那种喜欢把疑问闷在自己肚子里烂掉的人!

今天的时间:东元历一九九七年七月七日星期一,阴历丁丑年丁未月庚戌日六月初三,小暑,护法韦陀尊天菩萨圣诞。

打通了昨晚夸自己鱼汤做得好喝的某个人的电话,不到10分钟,三辆卡车已经停在了龙烈血家的门前,车上下来一群人,灰尘仆仆,是从曹天云的采石场那边过来的人,对龙烈血家,他们并不陌生,以前他们经常送大青石过来,龙烈血家的“慷慨”每次总能让这群朴实的人脸上露出个羞赧的笑容,这群工人私底下都说,想要抽好烟,那就去给龙家送石头。

虽然对他们这么快就到来龙烈血有些意外,不过龙烈血也没有太多想,家里还剩下的四条多的极品紫壳云烟,龙烈血都把它们拿出来了,那些工人和几个司机的脸上立时笑开了花,龙烈血也笑了。

泡好一壶茶水,龙烈血就冲到厨房里去了,还有一件郁闷的工作在等着他——洗碗!就算你的《碎星诀》突破了第十层,那吃完饭的碗筷也不可能放在那里就会变干净吧?除非你是上帝!

龙烈血在厨房,外面一堆工人正在驾轻熟就的“弄”着院子里那一堆的石头。想到自己还没有来的时候自己大老板早上就郑重其事的吩咐,那些工人虽然不是太理解,但还是照做了——“你们这次去,把他家院子里能搬的东西全都给我一古脑的搬走,连根针大的东西都别留下,特别是那些碎了的石头人,还有石碾,全都给我搬了,时间来不及了,车里面就先多垫点茅草,在路上小心一点,别弄碎了,回来给你们加一个月的奖金!”起先听到自己老板这样说的时候,那些工人还以为自己的老板是不是疯了,就不是些破石头,值得么?但看着自己老板脸上金光闪闪的眼睛,还有那老狐狸一样的笑容,这些工人又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疯了听错了。于是,在大老板再仔细的重复一遍后,这些工人们明白了,自己没疯,大老板更不可能疯,那绝对,是那些石头可能“疯”了。

龙烈血如果此刻到外面车上去看一下的话,他就会发现,原本他以为要拿去采石场随便处理了的那些石头,正被工人们“小心翼翼”的弄上了车,那些石人的断肢残臂,更是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优待”,装它们的那两辆大卡里面,满满厚厚的垫了一堆茅草,以防止在运输的过程中被损坏。

也许是因为那几条极品云烟或是别的什么缘故,工人们的干劲特别的高,一个小时不到,院子里已经被彻底的“扫荡”一空了,用“扫荡”这个词真的一点都不过分,此时院子里的地上,真的连针尖大的一块石头都没有了。

四点多的时候,那三辆“满载而归”的卡车走了,家里面也打整好了,龙烈血吃了点东西,洗了个澡,换了套衣服,也出了门,他要去的地方,还有那么一点点远……

大周山封口镇,离罗宾县城约70里,也就是35公里左右吧,老人们习惯当中称的“里”大多是“华里”,而象龙烈血一样的年轻人们习惯称的“里”一般都是指“公里”。对旧的东西,老人们总比新人有感情一些。

在龙烈血到封口镇的时候,太阳刚刚落下了山脚,远处西边山上的云层,就像着了火的波浪一样,一层层的从天上往外扑过来,印得大地上也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绯红。绯红的山,绯红的树,绯红的草,绯红的花,绯红的波光,绯红的路,绯红的瓦……这样艳丽得近乎妖异的晚霞,连龙烈血都看得呆了呆。

车停了,出租车司机把头从驾驶室左边的车窗伸出去往天上望了望, 立刻,他的脸也绯红了起来,“这天气,有点邪门!”

龙烈血笑了笑,他是不信邪的,付了双倍的钱,龙烈血下了车,那出租车屁股冒出一股白烟,头也不回的就往来路驶去了。从罗宾到这里,一个是有点远,二是路还不太好走,一般的出租车司机都不愿意来,当然,如果有双倍的车资那就另当别论了。

大周山是一座如两个驼峰般的山,就像这里的大多数山一样,都不是以高和险峻闻名的,让很多人知道大周的,是因为这里的水和果子。形象的说,大周山的造型还真有那么一点巧合在里面,就像骆驼的驼峰是用来储藏水分的一样,大周山的山肚子里,好像装的也全是水,这里山上的泉眼很多,有的大如井口,有的却只如拇指般粗细,在山上的那些石堆石缝石壁中,你随处可见那汩汩冒出的泉水。大周山的泉水很清、很甜,水美则山秀,在大周山山上那随处可见的树木与果林则证明了这一点,这里的果子,桃子,李子,梨,亦如这里的水一样甜美。而封口镇呢,正坐落于大周山两个“驼峰”之间的山脚下,半个镇子在山脚下,半个镇子在山坡上。说是镇,但实际上也只有不到一百户人家,比有些村子的规模还要小。人说靠山吃山,这话说的一点都没错,别的不说,就这方圆百里之内,封口镇是唯一没有安自来水管的,可好多安了自来水管的地方都羡慕这里,在这里每家人的房前屋后,远则十多步,近则三五步,必有一处活水,两条常年清澈见底的山溪从这个不大的封口镇中蜿蜒流过,延绵回转,那淙淙的溪流声总能为镇上平添几分幽静。封口镇的人不种地,只种树,靠着这一块风水宝地,大家都在种果树,大周山封口镇的果子也是远近闻名,每年,只要到果子成熟的时候,自然会有大批的商人来这里拉货,也因此,封口镇的人总过得比其他地方的人要滋润一些。

路边,几个摆水果摊的正在议论着这难得一见的晚霞,龙烈血随便一打听,就知道了胡先生所住的地方。

“胡先生家啊,呶,顺着山脚边的这条小溪一直往上走,镇子最后面那一家,院子很大,门上有一对黄铜狮子头门环的就是胡先生家了!”

从这里人们提到胡先生的语气与神情看,胡先生在这里很受人尊敬。如果真要说起来的话,比起这里的山山水水来,也许胡先生更要出名一些。

封口镇的半个镇子都建在半山坡上,这里最大的特点就是水多,树多,几乎每家每户门前门后的都会栽那么一两棵树,除了树以外,这里的人家似乎还喜欢栽种金银花,几乎没走几步,你就能闻到空气中郁郁淡雅的金银花的香味,这里的路也是小石子铺起来的,和小沟村的不同,这里的石子都是镶嵌在水泥的地表上,看起来整洁,美观,还可以起到防滑的作用。

顺着村民指引的那条小溪,不到几分钟,龙烈血已经找到了胡先生的家,他甚至还没走到胡先生家门口就知道那是胡先生的家了,因为胡先生正站在他家的门口,白袍素带,面对着龙烈血来的方向,微微的笑着,好像已经等候多时了,而胡先生的家,两扇朱红色的大门已经完全敞开了。龙烈血觉得,胡先生脸上的笑容就像今天天上的晚霞,让人捉摸不清。

跟上次在小沟村见面的时候比起来,胡先生一样的精神,唯一有点变化的是,在小沟村的时候胡先生的眉毛还是黑的,现在一看,仅仅几个月的时间,胡先生的眉毛竟然也完全变白了,白眉毛、白胡子、大光头,现在的胡先生,更有了几分仙风道骨的味道。

看出了龙烈血的疑惑,胡先生淡淡的一笑。

“今日贵客临门,陋室生辉,老朽特在此相迎!请”胡先生一手虚引。

对胡先生的态度,龙烈血有点受宠若惊得感觉,虽然和胡先生接触得不多,但在龙烈血的印象中,胡先生似乎也不是一个喜欢放低姿态的人。更让龙烈血想不通的是,胡先生似乎早就知道自己要来。心里虽然有很多的疑惑与问题,但龙烈血丝毫的没有表现在脸上。

龙烈血微微一笑,笑得一片阳春白雪不卑不亢,“小子不请自来,真是唐突了,先生先请!”

好气度!看来这一切真是天意啊!胡先生心里暗暗感叹了一声。

“哈……哈……”胡先生大笑着,一手抓住龙烈血的手臂,把龙烈血引进了自家的大门,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甚是清秀,站于门内,在胡先生和龙烈血进了门以后,就紧紧的把大门关起来了,还顺手插上了门闩。

看到自己的徒弟正忍不住好奇瞪大了眼睛在打量着龙烈血,胡先生便在那少年头上不轻不重的拍了一巴掌。

“这是我的徒弟,云生!”

听了胡先生的介绍,龙烈血笑了笑,这个清秀的少年,几乎刚见面,就让自己生出一种莫名的好感,这种感觉,和跟小胖他们在一起的那种感觉很像。

胡先生家的房子很大,院子更大,有点旧社会那种有钱的书香人家的感觉。一进大门,正对着的就是一座高达五六米的假山,假山下是一个水池,水池中的水由假山上流下,像一个小小的瀑布,龙烈血一看就明白了,那从假山上飞泻而下的水流,完全是假山下的一小个天然的泉眼涌出的,如此安排,真是妙不可言,在那个水池中,几尾鲤鱼,有红的,有白的,正抢在那个小小的瀑布下面,游得正欢。观一假山,已知主人胸怀!

胡先生拉着龙烈血,向内院走去。

“山村野地,贵客来访,没有什么好招待的,就到老朽的品茗轩中饮一壶清茶如何?”

“先生客气了,烈血年未及冠,只不过是一山间小子,实在不知这个‘贵’从何来,不敢担当先生如此谬夸,先生称我一声烈血就可以了!”

胡先生看了龙烈血一眼,眼中赞许的神色越重,见微知著,观一叶便可知天下势,面前这个少年,确实命中注定终非凡物啊!自古天道渺渺,人力难测,阴阳变化,易之所出,此消彼长,道业轮回,冥冥之中一切皆已有了定数,可笑世人又有几人看得清楚。自己因缘际会,来到此地数十载,只觉此地山川河石钟灵毓秀,孕育千年必有所出!自己平生所愿,实在是希望能有机会见见这一“出”。想不到,老天待自己还真是不薄,虽折六年阳寿,但终究得以窥一线天机,呵……呵……此生再无遗憾了!

胡先生此刻心中所想龙烈血自然是不得而知,不过没关系,现在不知道过一会儿就知道了,真不知道这个胡先生是怎么想的,居然想到去医院查自己的出生记录,还要假装是自己的爷爷。原本自己以为这件事中会有什么阴谋,还弄得自己想了老半天,但现在自己感觉胡先生对自己没有什么恶意,那就看看这个胡先生的葫芦里,卖得究竟是什么药吧!

出于某种长期培养的习惯,在确定了自己不会有什么危险之后,龙烈血还是认真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周围的环境对龙烈血来说,实在看不出任何地方有那么一丝的杀机,相反,这里还挺有情趣及意境的,小胖家也很大,家里布置的东西也很多,也不便宜,但就情趣及意境来说,实在和这里不在一个层次上。

院落之间的小路,是用鹅卵石铺成的,那些鹅卵石被弄成一条一条的,形如台阶,中间并不相联,青的,黄的,红的,每一个鹅卵石都是鸡蛋大小,就那么错落有致的铺在地上,在那些一条条相隔的鹅卵石之间,是细密的两寸来高的青草,如此布置,看上去就觉得舒服,再想想小胖家院子里的那些花岗岩地板,跟在胡先生身后的龙烈血在心里比较了一下,行了,实在没啥好比的了。

在碎石小径旁边的土地上,是一层绿色的厚厚的苔藓,看上去就能给人很温馨的感觉。而在苔藓上面,则簇拥着一些翠绿的灌木丛,,那些灌木丛顺着小路在蜿蜒,却没有一丝人工修整的痕迹,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在前院与后院之间,有一个不长的回廊联系着,回廊两边,种满了毛竹,此刻,毛竹苍翠挺拔的身姿上也被渡上了一层淡淡的绯红,穿过回廊到了后院,小半个后院一下子就被一棵冠盖如伞的松树给遮掉了一半,松树下是几个造型古朴的石凳,还有一张石桌,一条半脚深浅的小溪围绕着那颗松树转了一个圈,就顺着墙脚处的一条暗沟流到墙外的小溪里去了,小溪中是细细的碎砂,在那小溪中的一个地方,还有几块突兀的石头,都是未经修饰的,大的那块有牛头般大小,小的那块也有脸盘大小,有棱有角的。乍看似觉不雅,细看却觉无比的自然,这是神来的一笔。在这条小溪里面,竟然也有几条小鱼在游来游去……

虽然觉得眼前的布置已经很难再找出什么瑕疵了。但看到水里面的这些鱼,龙烈血脑子里还是忍不住跑出了这么一个念头:“这些鱼最后的归宿不会是厨房吧?”

在这棵老松的对面,是一间竹子搭建的小屋,独立而建,那小屋的门上面挂着一块古拙的木牌,上面是用小篆刻的几个字——“一壶饮尽天地”!

这就是胡先生所说的品茗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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