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的优秀表现,刘封和关平二人说是请我是酒店里搓一顿,来祝贺我。
我们一行人走出了皇宫,在将皇宫四周围起的环行街道“微服私访”。
可能是因为紧挨着皇宫,这条街道总是人山人海,一片繁荣景象。
三人行,必有导游焉。那便是刘封,因为他是这条街的常客。而且他现在属于“全职导游”那种类型的,这次“微服私访”,我们的吃喝拉撒由他全权处理经济费用。
刘封领着我们在街道中绕来饶去,最后来到一家叫“客来酒店”的酒店,我看这家酒店除了招牌有点创意外,其他方面与普通酒店都是大同小异,没见有什么很特别之处。
之后我就有些气恼,怎么说大家第一次正式结识,又有着皇子身份。请我们喝酒虽然不一定要去最豪华的酒店,但至少得给人感觉气势庞大,想让人进去一看的酒店吧。看来这家伙明显就不重视三人友谊,应该是虚假的和我套关系。
刘封看到我脸色有些不对劲,便马上猜想到了,赶紧解释到:“阿斗兄,你不要光看酒店的店面,其实我第一次来也没看上眼,只是看着招牌有点趣味,就进去坐了坐,尝了尝酒菜。才知道这家酒店的酒菜很是美味,所以我一般出宫都会到这里吃菜。今天也就是想带你们也来尝尝。”
看到刘封一脸正经的样子,我没有了不相信他的理由,就和二人一起走进酒店。
“客官,今天又是来吃酒菜的吗,还带了朋友是吗?”酒店老板看见刘封这个大熟人马上屁颠屁颠地跑过来问候,酒店老板虽然不知道刘封是皇子,但刘封每次到这里吃饭都出手阔绰。用脚趾头都能猜到是个富贵大少。所以酒店老板才会亲自出马来给我们充当小二。
“恩,给我们找个干净的桌子。我要好好款待我的两位兄弟。”既然酒店老板把自己装的和个小人一样,刘封只好把自己整的威严点,装成高高在上的大人。
“好哩!客官这边坐。”两人一唱一和,旁边吃饭的人看到酒店老板这么热忱,都向我们行注目礼。
“小二,上好酒好菜来。”刘封大气的招呼到。
“客官稍后,我这就去拿酒备菜!”老板装的比小二还小二。
“弟啊,这次你可立了大功,和哥不用客气,大家使劲吃。”在众人面前,刘封为不引起轰乱,就直接把我的称呼缩成了一个字。
“那是,都是自家兄弟,客气什么。”我配合到。
“是啊是啊!”平仔搀和到。
“对了,等会我们吃完饭到处转转去吧,这里好玩的东西可是多着呢!”刘封说到。
“好啊好啊!”平仔搀和到。
“喂,他总是这个样吗?”我悄悄的和刘封说到。而刘封脸上,除了苦笑,就是无奈的表情。
......一时无语......
“客官,酒来了!”老板风风火火的把酒送了上来。
“好!放在桌上吧。”刘封道。
“好哩!”然后老板就风风火火地去准备菜了。
“那好,这第一坛酒我就先干为敬了,来庆祝阿弟所立的大功!”我很感动,真的!他举着一个比他脑袋还大的坛子准备喝下去......
“咕咚~~~~噗~~~~~~~!!!”刘封一下把白色的液体全吐出来了。
“哥啊,你的精神很让我感动,敬佩!但是,你不会喝酒不是你的错,你喝酒又把酒吐在我们身上那就绝对是你的错了!”我好心说到。
“咳~咳!谁说我不会喝酒了,和这是酒吗?你尝尝!”平仔先去尝了尝。
“这不是醋吗?”平仔说到。
“是啊!小二,你......”刘封喊到。
刘封一脸不解的看着我,因为我用手捂住了他的嘴。
我说到:“今以酒醋论之,酒价贱之,酒价贵之。因何贱之?为何贵之?其所分之,在其味之。酒味淡之,故而贱之;醋味厚之,所以贵之。人皆买之,谁不知之。他今错之,心无乏之。先生得之,乐何如之!——哥既饮之,不该言之。不独言之,而谓误之。他若闻之,岂无语之?苟如语之,价必增之。先生增之,乃自讨之,你自增之,谁来管之。但你饮之,即我饮之;饮既类之,增应同之。向你讨之,必我讨之;你既增之,我安免之?苟亦增之,岂非累之?既要累之,你替与之。你不与之,他安肯之?既不肯之,必寻我之。我纵辩之,他岂听之?他不听之,势必闹之。倘闹急之,我惟跑之——跑之,跑之,看你怎么了之!”
“......”刘封和平仔一起汗死。旁边的人更是把嘴巴张的比河马还大。
“呵呵!各抒己见!各抒己见!”其实我只是一时兴起,想渲染下气氛的。
“......”
逍遥语:还有,最近有读者提意见说:第十章中的脑筋急转弯全国人民都知道,换个不知名的脑筋急转弯会更好些。相信很多读者看到也会这么认为的。其实,逍遥写这个脑筋急转弯是有根据的,大家想,你个前身是乞丐的人能知道几个脑筋急转弯,正是因为全国人民都知道,所以他这个乞丐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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