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向大家宣布一条重大宿舍新闻:我决定从明天开始疯狂追求一艺术学院的女生。希望大家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为我伟大的爱情事业做出贡献!等到我爱情事业成功了,我们就去外面海吃一顿!”晚上我到宿舍,得意洋洋的说。
这下可好,群众的激情被我点燃了。宿舍里顿时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这还不算什么,更让我吃惊的是,老钱、小胖、林风竟然异口同声的唱起了我们宿舍的舍歌:“起来,不愿做单身的人们,用我们的团结去换你明天的幸福------”
“达灵,你不是说大一不谈恋爱的吗?以前总是说学生要以学习为重,我看你呀,假正经。老钱一边玩电脑一边漫不经心的说。”
“老钱,难道上学期我们没学《马哲》吗?今晚我就替马哲老师好好教育教育你。咱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谁知到爱情什么时候会来。爱情来的时候就像那洪水猛兽,挡也挡不住呀!”我辩驳道。
在一旁做高数的小胖也乐了,“达灵,那妞叫什么名字?”
“余梦诗,你听听着名字,刚刚的!对了老钱,赶快登陆校内网,让大伙儿看看这妞的模样。”
话刚说完,三只脑袋不约而同地簇拥到了电脑旁。“快点快点,老钱你能不能手脚利索点,为大家做做好事啊!”
“靠!果然是美女!”小胖**的说。
“达灵好眼光啊!”老钱也美言几句。
听了他们的夸奖,心里比喝了蜜还甜。轻轻的闭上眼睛,仿佛看到余梦诗正悄悄地向我走来。边走边笑,还撒着娇-----然后温柔的投进我的怀抱。
还是小胖点子多,向我建议道:“达灵,在追女孩之前最起码要掌握她的基本个人信息。最好去图书馆借几本校园小说看看,增加你的恋爱智商。”
“对,要多看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老钱也附和道。
“林风,你不发表你的观点吗?快说说你的高见。”我催促道。
“我看大家都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在追女孩之前,大家都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个女生现在有没有男朋友啊?”林风神情严肃地说。
一语惊醒梦中人。这个问题发人深省。我还真他妈的给忽略了。漂亮女孩会有很多追求者的。
“不想这么多了,明天我就去调查调查,给大伙一个交代。”刷完牙洗好脚后,我爬上床稀里糊涂的睡了。
说起我们宿舍,那可是名副其实的团结。虽然没有达到“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的大同境界,但比如一些日常用品,像洗发水、洗头膏、洗衣粉啦全都实行公有制,这样才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其他宿舍的想借此机会揩我们的油。本来我们实行的是“门户开放”政策,借一次两次也就罢了,谁知他们越借越上瘾。我们火了,经过大家的热烈讨论,最后全票通过把这项政策废除了,实行“闭关锁国”。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我们宿舍四人,性格各异,兴趣不同,却能很融洽的相处。老钱原名钱中豪,长的有点像范明。在黄宏导演的电视剧《低头不见抬头见》里,范明饰演老钱,后来经我一喊,这个绰号就在男生宿舍传开了。自从这学期老钱把电脑带到宿舍后,他就彻彻底底的成了游戏迷。最近忙着打魔兽,玩赤壁,什么买装备、经验、升级,我耳濡目染了一个月也没搞懂。老钱几乎把所有的课余时间都放在了打游戏上。一进入状态后就雷打不动,打的是如痴如醉昏天暗地,就算熄灯了也要忙着厮杀。用老钱的话说:“我哪里是游戏天才,只是把别人睡觉的时间都用在游戏上的。”对他来说,游戏就是情人。虽然老钱一再强调恋爱靠缘分,也曾经看上过一位漂亮女孩,后来在朋友的介绍下约女孩出来吃饭,结果饭吃完了爱情也就结束了。让老钱郁闷了好几天。后来就看破红尘,重新树立了新的爱情观:大学生天恋爱就是替别人养老婆。唉,典型的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
小胖原名范志坤,1.70的个头,长的虎头虎脑的,四肢发达,头脑却不简单。虽然生活不太讲究,懒懒散散,学习上却一丝不苟。皇天不负有心人,这学期拿到了一等奖学金,不过也快被我们吃的差不多了。小胖不但学业好,爱情也获得了丰收。我们都说他傻人有傻福。他的女朋友沈佩就是我们班的。两人整天厮混在一起,形影不离。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一起自习,就差一起睡觉了。我经常开玩笑的问小胖你们俩什么时候搬出去住啊,小胖却一本正经的教育我说,我们的爱情是建立在学业的基础上的,以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为前提,一心同步考研路,你怎么会有这么龌龊的想法。瞧瞧人家的爱情观,多高尚啊!可晚上一回到宿舍门小胖就毫不保留的向我们讲述接吻的感受。
在宿舍里我和林风的感情最深,可能是因为都是北方人。北方人性格豪放,不会像南方人斤斤计较。林风是个体育特长生,篮球、足球、排球------各种球类人家都玩的有模有样;武术、街舞、体操,也样样精通。轮滑、双截棍刚刚起步,那是我教他的。他好像有天生的体育天赋。一点就通,一学就会。估计等我把他教会了,我就该下岗了。林风的拿手好戏就是篮球。他可是我们班篮球队当之无愧的领军人物,也是我们化生学院篮球队不可或缺的中流砥柱。每次举行篮球比赛,都是整个球场的焦点。打完球后都有很多女生献殷勤。倒茶的倒茶,拿衣服的拿衣服。你想想啊,1.82的身高,健美的肌肉,帅气的面孔,篮球打的又有好,哪个女生不为之心动。可惜的是,林风高中时就有了女朋友,虽然两人在两个不同的城市,但经常在假期互相看望。感情好着呢。
老钱忙着游戏,小胖忙着恋爱,所以我和林风在一起的时间比较多,亲如兄弟,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一起睡觉——我就在他的上铺。搞不好别人还以为我们俩是同性恋呢!林风经常说男人要以事业为重,不要为了爱情浪费青春浪费生命。所以他的爱情观既浪漫又现实:距离产生美,美又巩固了爱情。两情如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从幼儿园、小学到初中、高中,再到现在的大学,倒是遇到过不少美丽的女孩,但是我都有较强的自控力,女朋友不是随随便便交的,交了就要对人家负责。这是我老妈的金玉良言。高一的时候,我曾深深的爱恋我的同桌,那种感觉到现在仍记忆犹新。整天像着了魔,看到她就会感到莫名其妙的幸福,看到她和别人嬉戏打闹就心烦。后来因为一件小事吵了架,从此以后那种感觉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不过倒也有女生主动追求过我。高二那年,我的一篇征文在全市获了一等奖,校长在某个星期一举行升旗仪式的时候大大的表扬我。没想到我会因为此事招来了一位女粉丝。她找到我后让我帮她写篇文章。看她长得蛮漂亮的,我就答应了。写好给她后,我以为这事就简单的了结了。谁知某个晚自习放学,她竟然在班级门口等我,当时把我感动的一塌糊涂。在那个浪漫的晚上,走在被全校同学公认的情侣路上,既有几分害羞又有几分骄傲。一路上她对我的文采赞不绝口,我呢,为了回敬她,把我所学到的知道的赞美女生的形容词全都用在了她身上,说的她心花怒放。她又反过来夸我长的帅,文笔好,嘴甜,说着说着,她的手一不小心的牵到了我的手。我惊讶的看着她,激动的紧张的沉默了好久,这可是我第一次牵着女生的手啊!她的手真软,就像是水磨房里刚刚做好的热腾腾的白嫩嫩的水灵灵的豆腐。那感觉一辈子都记得。就这样,第一次牵手稀里糊涂的过去了。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但都没有第一次印象深。其实我还天真的想把第一次牵手的机会留给我未来的女朋友呢!
且说那天晚上牵了她的手,晚上睡觉因为激动竟然失眠了!真他妈的没出息。后来那个女孩还请我吃饭,被我傻傻的拒绝了。我都是奔高三的人了,一心只想考个好成绩孝敬爸妈,哪有什么心思想这些呢!那时候我可是视天下美女如粪土啊。
想想以前美好的情窦初开,就一个劲的傻笑,骂自己是傻子,如果是放在现在,那肯定是穷追不舍死缠烂打!流失的美好,重返出来,就像是密封多年的陈年老酒,还能品尝出新的味道,不过这都是过去的事了。问世间情为何物?千百年来困扰在人们心头的问题,谁能给出一个完美的答案?现在网络这么发达,就算你去百度上搜,也不一定会找到你心中的答案。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人可能也会有一千个爱情观。
爱在脚下,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余梦诗,你等着吧,就算是两万五千里的爱情长征,只要我有希望。就会勇敢的走下去。
一星期六下午我去图书馆借书。就像小胖说的,借一本校园小说增加点恋爱智商。一般话我是很少去图书管的。也许是因为懒吧,我们宿舍楼距图书馆大约有一里路呢!再说图书馆也确实没有什么好书。新书少,旧书多,新书到期慢,旧书头舍不得扔。有一次竟发现一本1957年版的书呢!老掉牙泛黄的书页,里面还有些残缺。我都感到好笑。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看来图书馆真的需要注入活水了。
前方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在晃动。靠!那不是阿栋嘛。
我揶揄说:“吆,什么风把你吹到图书馆啦?你小子也知道看书了?我还以为这么好的天气你会在宿舍睡觉呢!
“切!我日你个牙!你就不能说点好听的吗?”说完给了我一拳。
“注意五讲四美。几天不见,你骂人还是那么直接。张口我日,闭口我操,一点文化涵养也没有。在公共场合你可要注意点形象啊!说完我指了指宣传板,上面赫然写着:“除了文明什么也别留下,除了知识什么也别带走。
“呀呀呀呀,是谁先不文明的?你别说得这么冠冕堂皇啊!
“行行行,我错了,我赔礼道歉行不?说点正事儿,我想借几本爱情小说看看,可是一到图书馆就眼花缭乱的。你看的书多,给我推荐几本。”我满脸真诚的说。
阿栋的缺点和优点一样多,最大的缺点就是爱睡懒觉。他不止一次的在我面前说躺在床上瞟书是件很惬意的事,确切的说更是一种享受。这种享受放到大学毕业就是奢侈品了。怪不得晚上九点的部门例会他都不去,说什么正在做一件很重要事脱不开身。现在我总算明白了。阿栋说最近看了不少小说,印象最深的就是都梁的《血色浪漫》,不看你会后悔的。
我倒是有些印象。高中放月假的时候到看过一两集,主人公钟跃民特搞笑特能贫。阿栋不提醒我倒是忘了这本好书。
“我这就去查找这本书的位置。你推荐的书肯定都是精品。就像你一样,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我阿谀奉承道。
“你丫的还不如骂我两句呢!听着就恶心。”
借完了书,阿栋说还要去电子阅览室查点资料,让我先走。
午后的阳光超柔和,洒在草丛中,躺在阳台上,掉进池塘里------一片金闪闪,亮光光。如果阳光有生命能够繁殖的话,把他们种在盲人的眼睛里多好啊,让他们也享受灿烂明媚的春光。正胡思乱想着,林风打电话过来了,听他的口气,肯定是什么好事。
“达灵,你的心理征文《我心飞翔》获奖了,还是一等呢!证书在辅导员那,别忘了晚上去拿。我郑重声明,特此通知。”
“我就说嘛,我写的东西怎么会石沉大海呢?起码也得获个小奖,对得起党和人民啊。”
“你呀少吹牛,别找不到北了!今晚别忘了买瓶二锅头,一小袋酒鬼花生。说什么咱也得庆祝庆祝,没有物质基础怎么表达我们对你的美好祝愿呢?”
“你就直截了当得了,跟我还客气。好了,就这样说了。拜拜。”
人逢喜事精神爽。看着校园的一草一木,心里有说不出的快感。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兴奋地打量着来来往往的MM。
眼睛突然像是被电击了。对面走过来的不是余梦诗吗?不会看走眼吧?我不相信,又重新擦亮了眼镜。难道还会错吗?和上次在人民公园穿的一摸一样的外套,在人流中是很容易认出来的。余梦诗正和一男生手牵着手,有说有笑,有打有闹,根本就忘记了周围人的存在。那男生长得很帅,美女配帅哥,天生是一对,有位傻逼同学竟站在路旁欣赏他们的打情骂俏。
当我转身离开的时候已经说不出什么感觉。没有愤怒,没有嫉妒,更没有歇斯底里的呐喊,只是有种莫名的难过,也许是自作多情的难过。心和玻璃一样都是易碎品,玻璃碎了还能留下声音。而心碎呢?心碎就像心没碎一样,碎在了别人看不见摸不着感觉不到的地方。刚才还是我心飞翔呢,现在都飞到地狱里去了!林峰说的对,一般漂亮女孩都有男朋友。可我,可我不想去相信眼前的事实。
梦,在刚开始的时候就已经破碎了------
晚上回到宿舍,大家看我手里拿着酒和花生,兴奋地跟过年似的。
“哎呀来了就来了,还带东西,达灵,你太客气啦。”林风开玩笑说。
“是某人怕我记性不好,在电话里暗示我。不过今晚我想自个儿喝。”
“你这人就是这性格,不吃不给你面子,你就是个爱要面子的人。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对了,老钱小胖,我忘了告诉你们了,达灵的心理征文获了二等奖。今晚大家喝酒庆祝,不醉不归!”林风兴奋的说。
一有酒喝,林风就好像注射了兴奋剂,表现的异常勤快。很快,林风就把书桌收拾的一干二净,战场就这样开辟好了。在我的记忆中,酒场都是林风开辟的。
“达灵恭喜你啊,我们都同居半年了,也没发现你的伟大特长,真是真人不露相啊。”老钱乐呵呵的说。
“就是达灵,你也太不够兄弟了。早知当初我追沈佩的时候,你替我写几首情诗不就摆平了吗,这样替我节省多少开支啊!再说把省下来的钱买酒喝也是好事啊!”
林风帮我们倒好了酒,做了很豪气的开场白:“首先我们得感谢达灵,虽然酒菜都很廉价,但是——这比在外面饭店里吃大餐过瘾多了。来,我们干一杯,祝达灵勇攀文学高峰,再创人生辉煌!来,干!”
“干——干——”碗互相碰撞着,发出悦耳的金属声。
小胖倒是眼疾手快,很麻利的给我们斟满了酒,“好事成双嘛,喝一杯不够真诚。大家端起酒杯,这一杯,祝达灵早日追到余梦诗,找到真正的爱情。”
老钱斜看了小胖一眼,说:“我提议这杯酒达灵先喝,咱们哥仨喝,主客分明嘛。”
我端起酒杯,一咬牙一饮而尽。我多想找到真正的爱情啊!什么余梦诗,什么女朋友,什么爱情------他妈的通通见鬼去吧!
也许是喝得太急了。眼睛渗出了亮晶晶的液体。在他们喝酒的时候,我悄悄的把眼泪拭去。
“谢谢各位兄弟的祝福,我真的很开心很高兴。来,快吃花生啊,别喝酒喝过瘾了就忘了吃花生了------”我有点语无伦次,接着又独自干了一杯。
那瓶56度的二锅头最终被四个人瓜分光了。我和林风是北方人,喝的自然多一些。后来听老钱说那晚我喝的太多了,连爬上床的力气都没了,是林风和小胖把我拖上去的。满嘴还说着胡话。我想如果那晚不喝醉的话肯定会失眠的。与其失眠不如一醉方休。今朝有酒今朝醉,此时不醉何时醉?
一杯二锅头,呛得眼泪流。生旦净末丑,好汉不回头------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大一时光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去了。蓦然回首,那个懵懂无知的少年又进一步走向了成熟。如果说有什么遗憾的话,就是刚刚起步的爱情毫无悬念的被扼杀了。一切都已经过去了,也不必太伤感。就像徐志摩所说的:“于茫茫人海中寻找以精神伴侣。得知,我幸;失之,我命。”
命,是无法改变的,运,却切切实实的掌握在自己手中。
没有欢笑的青春是不完整的,没有眼泪的青春更是一种残缺。所以,生命本身就是不断残缺又不断完善的过程。即使痛苦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真正的勇者也有逆流而上浪遏飞舟的胆量,证明生命是多么的顽强、美丽。
我相信我就是那个勇者。
还有很多五彩缤纷的梦没有做完,还有很多灿烂美好的理想等待实现,青春的舞台还等待着我去表演-----它们正在向我们发出召唤,我要为它们努力而生活。
带着青春的激情和最初的梦想,这是生命发出的真诚的召唤。没有彷徨,没有迟疑,让我们——一起努力!
下学期又是新的开始。达灵,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