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峰把冯三儿从地上扶了起来,看着他脸上毅的表情,点了点头道:“我理解你想杀马匪的心情,大漠的人们,谁又没遭遇过马匪的攻击呢?可是,你要知道,马匪是十分凶残的,我们就要比他们更凶残,我们要以杀止杀。你能吃得了苦,受得了折磨,面对可能带来的伤痛和死亡吗?”
冯三儿点了点头,坚定地道:“大人,只要是你能带我们杀马匪,就是让我把头割下来,我也不害怕,也永远不会后悔。”
冯靖忍着身体的剧痛,也过来对沈峰鞠躬道:“大人,这是我的小儿子,他叫冯三儿。大人从他的名字就可以知道,其实我原来还有两个儿子。我们一家本来是生活在沙漠中的一个小小的绿洲上,过着贫穷但是安定的生活。”
后来有一股大漠里的流匪经过我们那里,烧杀抢掠,我的大儿子和二儿子就在和他们抗争的过程中被杀死,儿媳被他们侮辱后杀死,我的老伴也被马匪一刀砍翻,只有我们父子二人逃了出来。
我们之所以出来行商,一方面是养家糊口,另一方面希望遇上当初破坏我们村子的那伙马匪。如果能遇到他们,我们拼了两条性命,如果能拼死他们几个也算是为家人报仇了。
大人,你看看我身后这十二个弟兄,他们哪一个没有和马匪有着血海深仇?
如果说大漠是我们的父母的话,马匪就是这个身体上的毒瘤,只要有马匪在一天,大漠上的人们就没有办法过上好日子。
“所以我们父子请大人带我们去杀马匪,就算粉身碎骨也不怕。”
他们父子身后的那些驼队成员,都纷纷跪下道:“大人,请收下我们吧!”
沈峰看着他们,似乎看到了马匪这无数年来犯下的数不清的罪行。
看了眼这些人,沈峰微笑开口:“大家都先站起来,不瞒大家说,我们的这个组织也是刚成立,现在只有我们五个。既然大家有心杀贼,那我们就联合起来,扩大我们的组织,把为祸大漠的马匪统统杀光,还我们大漠居民安定的生活环境!”
话语说完,沈峰双眼微眯,淡淡道:“冯老伯,我想请教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困扰我很久了。”
“大人请问。”冯靖躬身开口说道。
“以各个城池的实力,联合周围各个城市的守卫,也许荡尽所有马匪是有难度的,最起码可以组成一个巡逻队保护自己城市周边不受马匪侵扰,为什么他们不这样做呢?我原来也做过沙驰卫,发现他们没事时就在城里呆着训练,却从来不主动出击,有驼队求援时才被动救援,往往他们赶到马匪早就跑掉了。”
冯靖道:“此事其实很好得知,这些城主们,虽然把持了一个城市里的所有资源,他们要求城里居民交税,为他建造城市出力出钱,可是他们却从来没有把居民的利益放在心上。”
城市里的居民,在城里做什么都要花钱。房子贵,消费贵,为什么还要留在城里?就是因为城外有马匪,在城外生活得不到安全保障。
换一句话说,大家就是花钱买一份平安。城主用高大的城墙保护那些居民,那些居民向他交保护费。
可是这些城市的建筑,这些城主大人也没有出过一点力?城市是居民自己建筑的,城里的每一间房子,每一条街道,都是居民建成的,最后使用这些东西却要向城主交钱。这不讽刺吗?可是有什么办法呢?
“可以说,城外的马匪和妖兽,就是这些城主大人们的帮凶,或许是这些城主大人们在暗中饲养它们。”
沈峰这才醒悟过来,怪不得当初在沙驰城一战自己会被当成弃子出卖。其实以沙驰城的实力,加上坚固的城墙,对抗蜥龙当时带去的妖兽并不困难。如果那一战把妖兽歼灭,最起码能保证沙驰城五百里以内的安全,可是老城主最后宁愿和蜥龙达到协议。
原来他是担心把妖兽残灭了,那些居民就会陆续搬出城市。
于小帅在旁边耸耸肩道:“大哥,我说过,政治都是黑暗的。这些城市里的城主,那些世家,就像吸血鬼一样吸这些居民的血。在沙驰城里,真正想要剿灭妖兽马匪的,也许只有十大人明秋月了。别的人都是天天想着怎么发财,怎么享乐,哪有人会把心用在剿匪上?”
沈峰看着冯靖等人,沉声开口道:“以前也许没有一股势力关心过这些平民百姓的死活,没有人想将一个安定的生活给这些可怜的人们,任他们在妖兽的爪下和马匪的刀下挣扎呻吟。现在有了我们,我们阎罗殿,现在就向这些马匪妖兽发出拘魂令!”
冯靖父子只有他们两个相依为命,其余的驼队成员有的有朋友在沙驰城,有的有家人在沙驰城。在问好沈峰他们现在在天赐绿洲以后,他们就回沙驰城收拾然后再赶去天赐绿洲,冯氏父子直接跟着沈峰去了天赐绿洲。
天赐绿洲的空闲土地甚多。像这里这样方圆二十多里的绿洲,在别的地方可以养活近百万人,而在这里却只有几万人。
沈峰在天赐绿洲的南面划出一块五里方圆的地方,给了原来在这里耕种的居民一些补偿,把这里作为阎罗殿的地盘。
驼队的那些人回城池告诉家边的家人朋友在大漠里有一片绿洲,水草肥美而且没有城主的管辖,大家到了那里可以不用再交税了,而且还有高手保护那里的安全,竟然有数百人跟了他们来到天赐绿洲。
在他们出城时,守卫虽然也怀疑他们的行为,可是没有理由阻止他们。有些得知他们竟然是去一个这样的天堂一样的所在,竟然有两三个守卫也偷偷地跟了来。
看到竟然有守卫跟随这些人们来到天赐绿洲,沈峰也感到很是奇怪。
其实这些人也都是和马匪有深仇的,加入守卫本是想为自己的家人报仇,但是加入其中以后才发现一年里倒有三百六十五天在守城,根本没有机会和马匪作战,城主也不出兵去剿贼,大家早就想离开了。
队伍发展的速度远远超出沈峰的预料,天赐绿洲这边沈峰他们预想的基地建筑还没开工,已经有几十人通过各种方式打听到了这里有一股专门剿贼的组织,三三两两地赶来加入沈峰他们。没有办法,只好安排他们在居民家里先住下。
当下最重要的就是先建造基地,沈峰把这些赶来的人们中的青壮年全部划入了于小帅的第三分部,当前第三分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安排人手筹备基地的建筑。
在沙漠里建大型建筑就需要开采大量的石头,这需要很多的人力。
沈峰把小火鼠和妖蛇都派了出来,让它们到地下去找矿,很快就找到了一处金沙石矿。金沙石,石块中布满金星,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甚是漂亮。而且这种石头坚硬异常,寻常的刀剑砍在上面只会留下一道火星,连白印都无法砍出来。
整个天赐绿洲的一万多壮年,加上阎罗殿先加入的这些成员,都投入到了火热的建筑工作中。
天赐绿洲原来的居民展现出了让沈峰一行人吃惊的热情,他们数百年以来的赎罪心理,使他们得知天赐绿洲要成为剿马匪的基地以后,全部毫无保留地支持。
可是沈峰既然要把阎罗殿建成一个和那些城主府不一样的建筑,就不能和他们一样无偿地使用这些劳力。他给建筑基地的人们每人每天三个银币的工资,还管饭,饭菜顿顿有肉。
沈峰他们在歼灭沙暴时,从他们的尸体上搜到了几万的金币,可是这些金币对于建筑一个这么大的基夺来说实在是杯水车薪。开工当天,被沈峰任命负责后勤的冯靖来找沈峰了。
“沈大人,我们的资金不足。而且现在还有一个问题,绿洲中居民家中的粮食和肉类,虽然还可以让我们食用一段时间,但是现在每天加入我们的人也不少,这样下去也总有吃尽用尽的一天。”
“所以我想,我们还是要组织一只自己的驼队,到周围的城市去采购。在这天赐绿洲有一种花,叫碧蓝香妃,其实是一种兰花。这里的人只是把它当成一种普通的花儿养着,可是这种花,在江南时我见到一株能卖数千数万金币,为江南的世家官府女人追捧。”
沈峰道:“哦?你的意思是我们组织一支往江南的商队?”
冯靖点点头,随即又摇了摇头:“可是去江南太远了,而且沙漠里也太危险。”
沈峰想了一会道:“冯老爹,你对大漠比较熟,你印象里有没有哪里有飞行妖兽?最后是体型大能负重的那种。”
冯靖眼前一亮:“沈大人的意思是要组建一个飞行商队吗?这个我倒是知道,西南方所在,有一处绿洲,和天赐绿洲一样没有城市,因为那里生活着一种猛禽,叫‘撕虎雕’。撕虎雕据说可以轻易把一把老虎撕裂,所以得名。每头成年撕虎雕翼长三米,可以负重数百斤。”
话语说完,冯靖却是又凝重的看着沈峰:“撕虎雕傲骨很重,若是没有能够打动他们的东西,怕是宁死不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