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朱晓冬从厨房里出来,他看到秦暮楚和魏旭东聊着什么,凑了过去问道:“怎么,你们以前就认识吗?”
秦暮楚回答道:“何止认识,我第一次登台就是和‘臭蛋’乐队合作的!”
魏旭东也跟着说道:“是啊,那是大概一年多以前的事情了,回想起当时的情形,在看看现在的秦暮楚,真是判若两人啊!”
魏旭东说的没有错,经过一年来的成长,秦暮楚已经摆脱了刚刚踏上这个舞台时候的稚嫩,变得更加成熟、稳重了。
这顿饭大家吃的都很开心。散席后,秦暮楚和胡朋邀魏旭东到他们的住处去坐一坐,顺便聊一聊音乐方面的一些事情,魏旭东没有推辞。
坐在狭窄的院子里,秦暮楚首先问道:“魏哥,刚才在餐桌上你为什么欲言又止,是不是因为我们不再搞朋克乐的缘故?”
魏旭东坦陈道:“不是的,其实无论朋克或者金属,都是摇滚乐这个大家庭的成员之一,只不过,你认为金属乐能鼎盛多久?反正我不看好它。”
胡朋纳闷地问:“如果你对金属乐不抱有太大的希望的话,那么在你心中到底什么类型的音乐才能长盛不衰呢?”
“我和朋友们聊天经常谈论起这个话题,摇滚乐未来的发展趋势到底是什么?我认为,无论金属或者朋克,歌特或者疯克,英式或者死亡,它们都是凑成摇滚乐的一个个元素。而这些音乐元素下面又有无数个小分支,别看我搞朋克乐很多年了,但至今为止也无法总结出全世界到底有多少种朋克乐。摇滚乐的风格迥异,似乎每一只乐队都在标榜自己是特立独行的,把精力都放在如何创造个性上,而恰恰忽视了摇滚乐的本质。这就好比一颗大树,树干是摇滚乐的基础,而树枝和树叶就是一个个小的音乐分支,虽然这棵树枝繁叶茂,但这只不过是表面光鲜罢了,它的内部早已腐朽不堪。”
胡朋似乎明白了些,点头道:“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应该保留摇滚乐的本质,而不是过分地追求什么与众不同的东西?”
“可以这么说吧。”
“那请问,在你的心目中,到底什么风格才是最完美的摇滚乐?”
魏旭东善良地笑了笑:“看来你还是没有完全理解我这番话的意思。这么和你说吧,我认为最完美的风格,就是没有风格。它可以是金属,可以是朋克,甚至可以是说唱或者电子,总之,我觉得未来摇滚乐将会是风格大一统的局面。”
秦暮楚不同意他的看法,反驳道:“不,我认为做乐队必须要明确自己的风格,一支风格模糊的乐队,它的前途必定也是模糊的!”
魏旭东回应道:“小楚,你说的这些理论没有错,但已经不适应现在这个时代了。之所以当下会出现那么多风格迥异的乐队,是因为很多乐手并没有真正地意识到摇滚乐的概念,偏执地认为叛逆、凶猛、玩世不恭、特立独行就是摇滚乐的特点,其实大大相反,我认为摇滚乐不需要那么多复杂的东西去修饰,它本身就因该是原始的、朴实的。”
听到这里,秦暮楚茅塞顿开,赶忙请教道:“魏大哥,那你能给我们提出一些好的建议吗?”
“当然可以了,不过我对音乐的了解毕竟有限,提出来的观点不一定就是正确的,就算是给你们当作参考吧。我的建议是:如果你们真的打算把摇滚乐作为一生的事业的话,不妨尝试一下将多种类型的摇滚元素结合在一起,找到它们的共通点,择优弃劣,最终形成一种看似不伦不类但最接近摇滚本质的音乐。比如,朋克和说唱结合、民谣和电子结合、英式和死亡结合,以上这些例子乍听起来似乎是在开国际玩笑,但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相信只要认真去做,就算风格再迥异的音乐元素也能完美地结合在一起!”
秦暮楚恨不得把这句话记在本子上,魏旭东的音乐理念比自己前卫太多了,他想。
这时候,从不远处传来一个老者的叫喊声:
“快来人啊!出人命啦!!!”
听到叫喊,秦暮楚三人立刻跑出了小院,这才发现喊声是从徐川的住处传出来的,而叫喊的人,似乎正是张老汉。
推开房门,秦暮楚首先看到的是坐在地上呆若木鸡的张老汉,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就看到了躺在床上的徐川,此时,他的手腕正源源不断地流淌着鲜血,看样子
是被什么锐利的东西划破了主动脉。
“赶快救人!”
秦暮楚赶紧找了些布条把伤口包裹起来,胡朋上前探了探对方的鼻息,徐川的呼吸虽然很微弱,但还有救。事不宜迟,魏旭东背起这个以前素昧谋面的人就往医院跑,秦暮楚和胡朋跟在后面,以便魏旭东体力不支时替换下来。
三人轮流背着奄奄一息的徐川赶到了县医院。
医院的值班大夫还是比较有责任心的,看到伤者那么严重,直接将其放在担架上推进了抢救室,随才向秦暮楚等人交待道:“伤者失血过多,我们会全力抢救的,你们谁去办理一下手续,交一下抢救费用和住院押金。”
秦暮楚拿着一张数千元的缴费单不知所措,要是放在以前,他很可能不会把这几千块钱放在眼里,但现在,甭说几千块钱,就是几百块钱秦暮楚也拿不出来了。
胡朋也犯了难:“这可怎么办啊?要不咱们试着联系一下徐川老师的家人?”
“没用的,他的家人远在四川,就算赶来或者把钱寄来,也来不及了。这样吧,你和魏大哥在这里守着,要是医生催款你们就先拖一拖,总之不能让他们放弃抢救,我回村里找朱哥想想办法!”秦暮楚说完后,一口气跑回了无名村。
“朱哥,开门啊!开门啊!”秦暮楚喘着粗气拍打着朱晓冬家的院门。
半晌,朱晓冬才光着膀子慢吞吞地出来开门,他忙碌了一天,身心疲惫,又喝了不少酒,难免有些不高兴,嚷嚷道:“他妈的谁啊?大晚上的拍什么拍!”
“是我,秦暮楚!不好了朱哥,徐川老师割腕自尽了!”
朱晓冬顿时没有了倦意,猛地把院门打开问道:“他人呢?”
“幸亏张大爷发现的早,我们几个人把他送到医院去了。现在正在抢救,但需要很多医疗费,我们无力支付,所以就找你来了。”
“好吧,需要多少钱?我去银行取钱去!”朱晓冬毫不犹豫地说道。
这时候,在朱晓冬家寄宿的几个年轻人也都起来了,他们得知这个消息,纷纷阻拦朱晓冬,其中一个人道:“朱哥,这么晚了银行早关门了,再说徐川老师也是我们大家的好朋友,他出事我们岂能袖手旁观?”
“是啊,虽然我们没有多少钱,但咱们有一村子好朋友呢,一个人一点儿钱就够了!”另一个青年也搭话道。
朱晓冬叹了口气:“哎,好吧,咱们一起到各家去筹钱吧!”
也许是因为朱晓冬的人缘好,也许是因为徐川的朋友多,反正不一会儿的功夫大家就凑到了四、五千块钱,朱晓冬拿着这些救命钱跟着秦暮楚前往了县医院。
交完费,朱晓冬站在监护室外面的窗户前看着里面的徐川,经过抢救,此时的徐川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正躺在病房里输液。他的脸色依旧惨白,就连嘴唇也没有一点血色,手腕上缠裹着厚厚的绷带。
“到底是因为什么?”朱晓冬问着身边的人。
胡朋摊摊手:“我也不知道,当我们到达现场的时候他已经倒在血泊之中了。”
“是啊,”秦暮楚想起来都有些后怕:“要不是因为张大爷上门收房租发现了这个情况,恐怕此时徐川老师早就没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