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时两父子杀向梅嫂家,梅嫂做了一大桌子菜,她和她女儿还有程云父子坐在一张桌子上,程云父子可真没有一点客气,该吃吃该喝喝,还不停的夸奖梅嫂做的菜好吃。
周小谨微红着脸悄悄的吃饭,程云也破天荒的没有多话可说,只有程牛皮在梅嫂面前大吹特吹,然后梅嫂端起一杯酒颇为豪气的说:“感谢小刘救了我女儿,以后只要你们老刘家有事情需要帮忙,只要给我朱新梅说一句,能帮我一定尽力帮,咱也是个大老粗,也不说那些矫情的话,来我敬你们父子一杯。”
程牛皮自称刘程,程云自称刘云,程云边吃边瞄周小谨,越看这个女孩越他娘的水灵,可是看到梅嫂不时飘来的目光,程云立刻眼观鼻鼻关心,正襟危坐目不斜视要有多正气就有多正气。
一顿饭气氛相当古怪,当两父子蹭晚饭离开之后,梅嫂古怪的说了一句“小谨,这个刘云我瞅着还是个不错的小伙子,就是不知道他们什么干什么的。”
周小谨脸蛋有些发红嗔怪的道:“妈,你不知道这个刘云是个混蛋啊。”
梅嫂大大咧咧的问道:“怎么了?那小子欺负你了?如果是我去把他腿打断。”
周小谨一听急了,连忙说道:“妈……没有欺负我,反正我就是觉得他是个混蛋。”
周小谨一喊妈,梅嫂脸上就立刻容光焕发,笑容灿烂,这也难怪,自从梅嫂的丈夫死了之后,周小谨就从来没有喊过梅嫂一声妈,两母女一直冷冷淡淡的,可是今天周晓静看到梅嫂知道她被刘三刀欺负之后立刻不顾一切的要去喝刘三刀拼命,周小谨对母亲一直冰封的感情刹那间就融化流淌而出,那一刻周小谨知道母亲是真的爱自己的,而梅嫂也知道了女儿还是认自己的,一股温馨围绕着两母女。
皂角巷没有路灯,所以晚上很黑,在回去的时候,碰到了一个人,这人身材高大,借着别人窗户上发出的灯光看见这人是皂角巷的租户,程云父子来的时候这个男人就在了,不过半年的过后两父子还是不知道这个男人的称呼,程云暗中给这个男人取了个外号叫夜猫子,因为这个男人从来都是晚上出门,而且很少和别人说话,冷冷的表情好像谁拐了他媳妇一样。
程牛皮和程云都朝夜猫子打了个招呼,夜猫子只是板着脸点了点头,没有说一个字,程云父子倒是不以为意,不过夜猫子似乎觉得有点奇怪重新打量了程云父子一眼,也只是多瞄了一眼而已,然后一声不吭的走出了皂角巷。
程牛皮和程云来到孙二娘的杂货店,买了两包黄果树,程牛皮大言不惭的对孙二娘说:孙二妹,俺姓刘叫刘程,我们是邻居了,以后没钱的时候可以赊账吧?
程牛皮曾经被孙二娘狠狠的收拾过,后来一看到孙二娘就打怵,不过现在程牛皮换了容貌,以前对于孙二娘的恐惧心理似乎也随着容貌的变化而烟消云散了。
孙二娘轻笑道还是免了吧,以前住你们那里的两个被雷劈的王八蛋就是赊了我两百多块的烟酒钱,结果这两个混球一声不吭的就玩消失去了,别让老娘看到他们,不然非将他们的鸟给切了让他们当大内总管!
程牛皮和程云下意识的双腿夹紧,神色不自然的看着挥舞手掌做一个切的动作的孙二娘,然后灰溜溜的走了。
两人一进屋,程牛皮和程云长吁了一口气,程牛皮道这娘们真他娘的凶,还好她不知道们就是那两个人,不然绝对要吃不了兜着走。
………………
接下来几天程云和程牛皮劳心劳力的为人送安慰和希望,也终于在五天后程云和程牛皮挣了近七百块钱,他们的包装走上层路线的计划终于有了一笔不大不小的启动资金,不得不说的是那个以前来蹭饭的乞丐又颇为神奇的出现在皂角巷,而且依然在快要开饭的时候坐在程云门口。
而每到吃饭时程云都会将乞丐带进屋里,然后任凭乞丐坐在桌子上毫不客气的大口朵颐。
“这他娘的真tmd真巧啊!声音说话相同,就是习惯也是一样,做人也一样……”
每当看到乞丐进程云家的孙二娘嘴角都会扯出一个莫名的笑意,如果让一些雄性牲口看见,指不定就会生出饿虎扑食的想法来。
孙二娘长得非常漂亮,一个美丽的女人本来就是致命的,而这个女人还是出了名的女流氓,这无疑让各种雄性牲口发骚包,不过大多只是和孙二娘口中占占便宜,但是从来不会动手动脚,因为孙二娘不仅是一个美丽的女流氓,还是一个暴力狂。
曾经眨眼废掉三个大男人的英雄事迹在皂角巷传得沸沸扬扬,就是临近的几条街都知道这档子事,就是刘三刀这样的“街霸”虽然觊觎孙二娘的妖娆身材,可是愣是不敢去招惹孙二娘,这也就是孙二娘的厉害之处。
吃过饭程云今天蹲在门口的一块大石头上,左右看了看宁静的皂角巷,嘴里叼着一根廉价烟,不时惬意的吐一个烟圈,然后看着它烟消云散。
而痴呆乞丐甩了甩身上的衣服,自然而然的坐在程云旁边,靠在程云所坐的石头边,好像吃饱了就得睡一觉,眼睛闭了起来,翻个身就睡了过去。
程云好笑的看着身边的痴呆乞丐,然后似乎想起了什么,他眼睛半眯了起来,用烟屁股接了一根烟继续掉在嘴上,喃喃自语:“高层路线,李家……我来了!”
就在这时,没有人发现身旁的痴呆乞丐,闭着的痴呆双眼瞬间睁开,凌厉的眼神并不可怕,但是却格外怪异,不过就是一会儿,乞丐的双眼再次浑浊呆滞。
这一刻程云才是真正的程云,两父子差点死于李家婆娘的手里,这些日子来虽然看似没心没肺的选择忘记,其实他一直都在奋斗,与之相比李家是一座高山,而他只是一个矮土包而已,Lang迹天涯混生活的程云从不缺乏隐忍,就好比一头饿狼一样,寻找一个一瞬间就能咬断猎物脖子的机会,任血染了衣袍,再来壶烈酒,自有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