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爱着我吗?”
华妃眸子一睁,心跳漏了一拍。
两双同样明艳的桃花眼相对无言,一双盛满冷笑,一双充满慌张。
他的眸子幽深如墨,她的眸则水雾弥漫。
“九年了呢。”他垂眸,目光落在华妃的肚子。
华妃被他看得更加惊惶失措,手下意识地往肚子上覆去。
凤斐却是一笑,眼里冰冷得令人震颤,“九年了,这颗种子终于还是种上发芽了。”
“你……你……你怎么知道?”华妃哆哆嗦嗦着问,满脸震惊。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凤斐目光上移,落到她惊愕的脸上,“更何况,对我这‘外甥’,我这个当‘舅舅’的可是盼了九年了呢。”
“不可能!你不可能知道的!我连贴身宫女都没告诉,李太医也答应我……”华妃的话忽然一顿,不敢置信地微张着嘴,“是他……”
“还不算笨。”能当我的棋子。凤斐省去后半句话,勾唇笑道,“我告诉李太医,甚是担心姐姐的身体,这一晃九年,肚子半点儿消息也没有,心里甚是担心。李太医听了,怎么会不告诉我呢?”
华妃动了动唇,没说出话来,外人都道他们姐弟情深,风飞又狡猾,即使她请李太医保密,也还是阻止不了李太医告诉风飞。她原本是想等肚子大些再告诉他的,没想到他却从李太医那里知道了,而且现在……
华妃紧张地捂住自己的腹部:“你想对我的孩子做什么?”
“做什么?他是我的外甥,当然要好好安胎,保他顺利降临人世了。”凤斐轻轻一笑,眼角微挑,邪魅勾人,可是此刻看在华妃眼中,却觉得可怕。从前看得迷恋到不可自拔的脸,也会有一天心生害怕吗?
“乖乖当好你的华妃,吩咐你做的事乖乖去做,不该你做的,千万别自作主张。这样,我才能尽心保护这个还没成形的‘外甥’,说不定,以后他就是龙兰的继承人了。”
华妃脸色微白,风飞这话完全是针对她刚才的威胁。她果真是他手里的一颗棋子,妄想跳出棋盘,结果仍然挣脱不开他的一只手。
“好,就当今天的事没发生过。”她咬了咬唇,颤声道。
凤斐早知她会这样说,毫不意外地眯起眼睛:“记住了,别想耍什么心思。我的势力比你想象的要大,再你搬倒我之前,我可以先弄死你,包括你肚子里的孩子。”
华妃身子一颤,差点儿从口中溢出“魔鬼”二字。
她赔了一生的幸福,结果换不来他一丝的怜悯,更别奢望他对她存有爱意。
如今,他对她能够无情地说杀,可见他从来没有把她当成自己人,那一口一个亲热的‘姐姐’,此时回想起来不由毛骨悚然。自始自终,她便在一条贼船上。以前,她对他的爱蒙蔽了一切,再丑再恶她都看不见,每每帮到他,她都会觉得开心,而他只要冲她微微一笑,她便心花怒放。
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慢慢觉得累了,倦了?
也许她早在很久之前便已麻木,她以为他天生是个冷血无情的男人,不会为了任何人改变。可当看到他对一个所有地方都不如她的女人起了兴趣,一步步接近,一步步沦陷,为了那个宁王妃喜怒哀乐,为了那个丑女人不惜暴露自身实力,甚至为了那个女人得罪宁王,华妃才明白,他不是不爱,只是不爱她。
然而这样的认识更加让她疯狂,她宁愿他是个无情无爱的男人,也不愿他只是不肯接受自己的男人。他将她推入火坑,却对那个女人围护,凭什么?
麻木的心忽然开始痛了,她仍爱着他,可爱越深,恨越浓。爱恨交织,无人知她心中的煎熬。直到她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她突然找到了寄托。她怀里的孩子,就是她的希望。皇帝那么宠爱她,只要她诞下龙儿,那太子之位很可能就是她孩子的,到时候她就是母仪天下的太后,再也不必受制于人。
然而,她仍然忘记不了他,爱了九年,岂是那么容易说放就放的。她一辈子都搭上了,又哪里放得了。
上次装病骗他回来,两人闹了一场,冷战多天。她本已绝望,可一听他大病,卧床不起,她仍然担忧他的身体,求皇帝放行,出宫看他。可她得到的是什么,冷嘲热讽,冷漠逐客令罢了。
“送她出去。”凤斐淡漠的话传来。
华妃勾唇凄凉一笑,不用速风动手,华妃自个儿转身离开。她的背挺得很直,下巴高高抬起,如同一只骄傲的孔雀,只是眼睛却仍止不住地从眼角滑落。垂在宽长袖子下的手捏紧,修剪得很长的指甲深深地掐入掌肉中,却比不上心中的痛。
凤斐看着华妃的背影,眸静如水。
他一直以为一个女儿一旦爱上一个男人,那就是一辈子的事。
然而,当他和夏楚悦提华妃的事时,夏楚悦却告诉他,没有什么是绝对的,一个女人爱而不得,感情迟早会变质,比如她,则更为刚烈,敢利用她的男人,她绝对会让那人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他当时听了心下有些不以为然,然后一回京就碰上华妃装病一事。
他想到她的话,便派人仔细查了查华妃,没想到还真查到令他震怒的事,那个设计夏楚悦的人竟然是华妃,可笑的是他和夏楚悦猜来猜去,以为是有一个人一直躲在暗处害她,不想这次的事是出自华妃之手。而之后,又查到华妃怀孕,她却瞒着所有人。凤斐是个聪明人,立刻就想到许多。
人一旦有隐瞒,便可能开始生异心。也许正如她所说,女人爱而不得,感情真的会变。
他眸光沉了沉,那么她呢?她对他的情可会变?或许,她对他根本没有情……
独自站在房间内,凤斐心绪百转,心口像是有一块石头堵着,闷得难受。他本就大病初愈,光着脚站在冰凉的地板上半日,再不注意又要病倒了。
而他想着的女人此刻正和万木走在街上。
夏楚悦和万木打算在这座城镇开一间酒楼,首先便是选址。
万木昨天太兴奋,梦里又想了很多,今天一早就兴冲冲跑去和夏楚悦交流,得到夏楚悦的赞赏后,万木更加激动,迫不及待地开始行动起来。
二人最先去的地方自然是镇上最繁华的大街,这里商旅来往络绎不绝,街道两边店铺林立,大多是酒楼、珠宝、绸缎等店面,因为二人出来的早,出来逛街买东西的人不多,所以两个人逛起来十分悠哉。
可惜这条街店铺都占满了,想要在这里开店,除非运气正好碰到有人要盘店。
万木有些可惜地摇摇头,跟着夏楚悦离开这条街,向其他街道走去,另外的街道显然没有这条街繁华,单看两边建筑的装修就知道。
倒是有几家店正在招租,不过两人的主意都是直接将店买下来,租店对他们来说不合适。既然要建天下第一酒楼,自然要有自己的店址。如果店铺是租的,等房东看到他们的酒楼火了,然后想要把店收回去自己开酒楼怎么办?到时另外选址更为麻烦。
他们又去了集市,那里多是小摊小贩,但在早晨的时候最为热闹,连那条号称最繁华的大街都比不上。
毕竟大街上都是店面,价格肯定比较贵,大多是富人才去,而富人很少会赶早儿去那里逛,也只有吃饱了闲着才会出来晃悠。
这里则不同,卖的东西偏宜,十分适合小老百姓。特别是那些卖菜的摊子,围了许多挎着菜篮子的大婶,问价讨价还价的声音此起彼伏。
万木见此情景,不由得感叹,“还是这儿热闹啊。”
夏楚悦笑了笑,那是自然,人多自然热闹。但这里的东西大多只比成本价高一点,贩主也只是糊口饭而已,对他们来说却是不合适的。
“走吧,再去看看。”夏楚悦边走边看着街道,心里一叹,其实不打打杀杀,也能过得很充实,只是她并不合适这样的日子。太过平凡的生活会让人失去警惕,对普通人来说没有什么,对她而言,却是致命的。
万木察觉到身边的她忽然周身气息一变,眼角余光偷偷瞥向她,只能看到她清冷的侧脸,他的心跳漏了一拍,视线心虚地撇开。
夏楚悦没有发现他的异样,目光直视前方,忽然,她的脚步一顿,视线停在了前面不远处。万木顺着她的视线看去,只见几十步外摆着个地摊,一个瘦削中年人坐在板凳上面容愁苦,中年人前面铺着一张黑色的布,布上面上摆满精致的首饰,大多是金属材质,也有一些是木雕,都刻得栩栩如生,一看就让人喜爱。
只是,路人来来往往,偶尔往那里瞟上一眼,就会加快脚步离开,好似那地摊上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奇怪,那些首饰看起来比店铺里的更加精致,怎么没有一个人去买?”一路走来,还是第一次碰到这样门可罗雀的摊子。
二人正要上前看看,突然从旁蹿出一伙人,对着地面上的首饰一阵乱踢。
中年贩子脸色霎白,站起身挥着手道:“别踢了!别踢了!”
看说话没用,他就弯下腰想去护住他的首饰,结果有一人推了他一下,中年摊贩许是身体虚弱,一下子就被推倒在地。
“别踢了!求求你们别踢了!家中老父还等着钱去看病呢!求求你们不要踢了!”中年摊贩被摔得不轻,挣扎着想站起来,以夏楚悦的眼力,看得出来他的右臂可能受伤了。然而他却顾不得身上的痛,一边努力爬起来一边哭诉着请求。
对于这样的场景,令人讶异的是竟然没有人出手帮忙,反而有些幸灾乐祸地冷眼旁观。
“小姐……”万木心生不忍,开口唤道。
夏楚悦摇了摇头,“再看看。”因果循环,没有人会凭白无故受人欺负,他们初来乍到,什么都不清楚,但看这附近的摊贩和路人,就知道这样的事不是头一次发生,想必背后有什么故事。
事情还没完,那伙人将首饰踩得变形,看不出原样后,又将中年摊贩揍了一顿,打得他鼻青脸肿,口吐酸水,再也没力气说话,才骂骂咧咧地离开。
离去前,为首一人冷哼道:“李金钏,我们已经警告过你,在飞林镇,不许你再出来卖东西,见一次我们就打一次,砸一次。你就算再换地方也没用,镇子也就这么大,会有人告诉我们的。要再有下次,我们就毁了你这双手,看你还怎么出来卖这些破烂玩意儿!”
“我们走!”说完,他吆喝着几个人离开。
那些围在旁边看热闹的人皆散了去,夏楚悦和万木隐约听到“活该”等低声咒骂,不由挑了挑眉,看来这个卖首饰的摊主,还是个人人喊打人主儿。
此刻,原本中年男子摆摊的地方,已经被其他后来的摊贩占了去,而中年男子的首饰洒落一地,虽然有些被踩得看不出开状,然而也有一些还好,看着仍然不错,却无一人去捡。
中年摊贩失魂落魄地躺在地上,他被揍得很狼狈,衣衫破乱,头发凌乱,鼻青脸肿,身体许多地方都渗出血,可他似无知无觉一般,侧躺在地,眼睛呆呆地看着向方。
没有人同情他的遭遇,经过的人看他躺到了街上,不由没好气地踢了踢他:“李骗子!快把你这些破烂东西收走,滚远点,别挡着我们的道儿!”
被踢了两下,地上的中年摊主才慢悠悠地坐起来,身上伤口很多,他动一下就疼得抽气,可他眉头却皱都没皱一下。
他的脖子僵硬地转动,无神的眼睛左右看看,看到那块摆放首饰的黑布时,爬着过去捡了起来,本来洗得干干净净的黑布被踩出一个个脚印,又在地面上蹭来蹭去,变得很脏,他拍去黑布上的灰尘,可是哪拍得干净,他又用自己身上的衣服去擦,简直是火上浇油,他本身被打得在地上滚来滚去,衣服比抹布都脏,再擦在黑布上,哪能擦干净黑布。
似乎也觉得这样于事无补。他只好颤着手将黑布摊在地面上,将那些首饰一件一件捡起来放到黑布中,每捡起一件,他就放到面前,细细摩挲。
他低着头,脸被又长又乱的头发挡住,看不到他的表情。
但是夏楚悦却可以察觉到他对那些首饰的感情,他每捡起一件,就用袖子轻轻擦拭,把上面的灰尘仔细擦掉。夏楚悦注意到,他用的是袖子内的布面,贴着肉的部分不像外面的那么脏。擦一下,用嘴吹一吹,直到确认首饰干净后,才细细地抚摸,如同对待心爱的宝贝。
夏楚悦还注意到,他的手很大,手指比一般人长,虎口有茧。
等所有的首饰都捡起来后,中年摊主将黑布一包,抱在胸前,晃悠悠地站起身,踉跄着向集市外走去。
夏楚悦看了看,抬步跟上去。
万木连忙跟了上去。
两人并没有刻意隐藏,但是前面的中年摊贩却好似不知道一样,头也不回地朝前走,或者他知道有人正跟着他,只是他不在意而已。
三人渐渐远离了人群,夏楚悦两人跟着中年摊贩拐进一条小巷子,越到里面巷子越窄,房子也越来越破烂,终于,中年摊贩停在了一间破旧的民宅前,他推开门,眸子无意间扫向夏楚悦和万木,眼神无波无澜,门被他用力关上,挡住了外面的探视。
“小姐,现在怎么办?”
“查出这个人是谁。”夏楚悦很平静地开口,如果她没有猜测错,那些首饰都是出自该中年摊贩之手,有这样手艺的人按理说不会混得那么差,她要先了解事情的真相,再决定接下来的安排。
二人离开了小巷子,到了外面就分开了,万木去查那中年摊贩的身份,而夏楚悦则继续逛街,看是否有合适的店铺。
傍晚,两人先后回到迎来客栈。
万木基本上将中年摊贩的事情都调清楚了。他的事在飞林镇众人皆知,想要得到消息并不难。
原来中年摊贩叫李金钏,以前是镇上有名的首饰商人,开了一家珠宝首饰店,因为他的手艺很好,出自他手的首饰样样精致漂亮,甚得镇上女性的喜爱,尤其是那些官家和商家的夫人小姐,都只戴他家的首饰。
因此,李金钏的名声在镇上极响,甚至有从外地赶来,就为了开开眼界,买一两件他打造的首饰。
他的首饰之所以如此受欢迎,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可以定制,定制的首饰样式别致,且独一无二。女人爱美不假,但更喜欢那份独一无二,两者合二为一,非一加一可比,因此那时候李金钏的首饰店可以说门庭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