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少,兄弟们都没事,只是受了一点小伤,看来那些吸血鬼的目标并不在我们。”这时候一名男子走到余炳浪身边说道。
“嗯,东西没了不要紧,只要兄弟们没事就好。”余炳浪点点头,他转头问华选,“刚才你跟那个人斗过了?”
“斗过了。”华选点头说。
“情况如何?”余炳浪和众人脸上都露出关注之色。在场的都是会家子弟,他们虽然没有华选那飞天的能力,但是论到格斗技巧却是一般人所不能比拟的。
“诡异。”华选先说出两个字,接着说道,“那个家伙有者超强的恢复能力,他们的身体能不断再生,就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只要他身上还有血液在流动,任何武器都无法将他至于死地。”
听完华选的话,一些人便在私下里议论开来:“是不是真的啊,真的有这种怪物吗?要真是这样,那他们不就天下无敌了?”
华选笑了笑,说:“其实也并不能说天下无敌,天下间没有绝对不死的生物,就算是石头,只要我们的力量足够就能将它粉碎,更何况它们只不过是一些依靠血而生存的生物。”
“华兄弟说得不错,我们大家日后做事都要小心点,不要收购一些来历不明的东西,等我们后悔的时候就晚了。”余炳浪是核心,他发话众人自然没有意见。
而这时候船坞外则是响起汽车的喇叭声,余宵大脚将船坞的门踹开,入眼处余宵立即瞧见了一些血迹未干的尸体,这些人的死相都十分悲惨,缺胳膊断腿,什么都有。余宵声音有些颤抖地对余炳浪说:“哥,你们都没事吧?”
“我们没事,对了,你来这里干什么?”余炳浪正想问华选的来意,索性先问余宵。
“是华大哥带我来的,他要我向你借人。”余宵将这个包袱扔给了华选,待余炳浪转头看向华选,华选则是笑着说:“其实我是来想你借”正说话间,华选的脑海里突然响起某种尖锐的声音,华选听出是这个声音是血蟒发出来的,可能因为距离太远的缘故,血蟒不能如常地跟华选联系,只能通过这种声音告之华选。
余炳浪见华选突然不说话,而且眉头微皱,不由问道:“华兄弟,你怎么了?”
而华选并没有说话,他欲用心去感受血蟒的声音,但是血蟒的声音突然停止了,它那边好像发生了什么事。华选心中记挂着血蟒和荒之虫,于是对余炳浪抱拳说:“天少,我还有点事,先走了。”
“哎,你的车怎么办?”见华选要走,余宵急忙对华选说。
“麻烦你帮我把车开回家,交给我妻子,谢谢。”华选笑了笑,之后身体慢慢飘起,在众人的注视下破空而去。
“天,这家伙真的飞走了!”众人本来以为华选只能凭借着某种手法而制造出一种飞翔的错觉,谁知道他竟真的能飞行!
“天少,这家伙不简单啊。”一名男子对余炳浪说。
余炳浪却是微微一笑,道:“每个中国人都不简单。”
因为着急两个召唤兽,华选飞行的速度比以往快了许多,幸好现在天渐黄昏,人们的视野也比较模糊,华选一路飞来并没有引起多大的轰动。然而,当他再次飞过帝国大厦上空的时候,他却发现一个人正好从帝国大厦的房顶朝他飞来超人!没错,就是超人,他的衣着打扮跟电视里的超人一模一样,只不过换了一张面孔,但依然帅气英俊,而且脸上充满了刚正之色。
“嗨,朋友,你这么急去哪里?”超人挡住了华选的去路。
“对不起,我有急事,以后再跟你聊。”华选想走,但是超人却将他拦住:“我不会耽误你很多时间,我只是想知道你是不是超人学校毕业的?”
“不是。”华选淡淡地说了一声,与此同时,华选和超人都感觉到了,帝国大厦的天台上传来了连续不断的闪光。转头的瞬间,华选发现帝国大厦的天台上竟有一名女记者在不断地按闪光灯。在他的身后,同时也有一位摄影师在拍摄他们。
“糟糕。”超人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他轻轻拍了一下华选的肩膀,笑着说,“改天找你喝茶。”
华选耸耸肩,笑着说:“没问题。”
两个“飞人”相互打了一个招呼,彼此便朝两个相反的方向忽闪而去瞬间便消失在高耸的大厦之间。
“嘿!你拍到了没有!”女记者拍着同时的肩膀说。
“呼。”摄影师长长吁出一口气,叹道,“他们飞得太高了,我拍得很不是很清楚。不过刚才真惊险啊,我还以为超人会想上次一样把我们的胶卷都暴光呢。”
“嘿嘿,这下发达了,发达了,竟然有两个超人,两个超人啊!”女记者得意忘形地跳起来。由于她太得意忘形,在跳的时候将握住照相机的手高高举起,而就在这一瞬间,一道冷风席卷而过,将女记者手中的照相机和摄影师手中的摄影机全部夺走。
“嘿,女士,我们又见面了。”是超人!超人跟以往一样欲将胶卷从照相机里拿出,但是他却拿空了,他发现手中这个竟是数码照相机。看到女记者一脸得意之色,超人笑了笑,说:“不好意思,先借走你的照相机,过几天我会再寄给你。”华选从摄像机里取出带子,之后便带着女记者的照相机扬长而去。
“混蛋!你给我记住!”女记者朝着超人飞去的地方大喊大叫,“下次我一定会把你暴光,把你穿三角裤的丑样都拍下来,然后卖给《花花公子》!”
然而,这些只是超人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华选眼下最关心的还是血蟒,当他从窗口冲入房间时,却发现此刻房间内已叠满了女人的!不是尸体,因为这些女人都还有气息,但是她们却是一丝不挂地横竖在房间里,华选并没有数人数,但是他知道这里起码有三十个人!
这时候华选看到了血蟒,这家伙被三个女人压着,其中有两个用自己的身体不停地擦着血蟒的通红皮肤,还有一个更干脆,她直接用血蟒的尾巴当成自慰器,在那里哀声呻吟。
见到华选到来,血蟒急忙朝华选发出求救信息,华选却是重重呼出一口气,他还以为血蟒遇到了敌人,却想不到这家伙在“消受女人恩”。华选并没有理会血蟒,他在寻找荒之虫,然而他并没有找到荒之虫,却是发现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放着一个蚕蛹,蚕蛹周围还叠着几个女人。
“主人,主人,快救我。”血蟒再一次对华选发出了求救信号。华选白了它一眼,之后十分干脆地将三个女人打昏。
“谢谢主人。”血蟒此刻已是奄奄一息,本来就元气大伤的它碰上这种仗势,也只有求饶投降的发份。
“这些女人都是你引进来的吧?”华选问道。
“主人,我也是无辜的啊,是那臭虫要我做的,它说人类女人能够帮我恢复力量,所以我就试了,我先破了你的结界,然后把一个路过的女人拖进来。也不知道为什么,之后就来了很多女人,她们可能是进来找什么人,我害怕她们出去告密,所以就每人都咬了一口。”血蟒这时用一种十分无辜的语气说,“主人啊,我才两岁哎,它们这是在虐待未成年幼男啊,我要去告她们!”
“少放屁!”华选喝住血蟒,指着蚕茧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臭虫要进化了呗?也不知道它进化会变成什么,说不定会变成蝴蝶哦。”血蟒舔了舔嘴巴,笑着说,“听说蝴蝶蛮好吃的,不知道能不能咬上几口。”
华选也懒得去理会血蟒,他将血蟒放入异空间,之后同样也将蚕茧放入。华选左右看了一下,摇摇头,之后飞身射出窗外,直奔波士顿。
正如上面所说的,人究竟是人,很多时候都无法将所有的事预料在内。当华选飞过曼哈顿地区的时候,却是发现有下方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华选飞得并不是很高,而且那个女人手中居然还拿着一个便携式扩音器(就是警察跟罪犯对峙时常用的大喇叭),女人似乎看到华选,她通过扩音器对华选大喊:“超人,你要是不把照相机还给我,我就从这里跳下去!”
华选本不想理会这个女人,但这个时候那个女人居然大喊一声“超人是混蛋!”,之后便从将近400米高的帝国大厦上纵身跳下。
“靠!”一句国骂从华选的口中直奔而出,他叹了一口气,身如弹射而出飞箭一般射向女人。在女人大喊大叫之际,华选从空中将她抱住。华选在接住她之后,本想骂她几句,谁知道她居然用双手搂住华选的脖子,在他的脸上狠狠地亲了一口。
华选只感觉心中一阵激气,他抱着女人猛然俯冲而下,眼看着华选就要撞到地面了,这时候他却来了一个90度大转折,在女人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的时候,华选直接将她仍到一个装满垃圾的大卡车里。因为大卡车后面所装的都是被塑料带所裹着的垃圾,那女人并没有受伤,而是爬着起来依然对着华选大喊大叫:“混蛋,你给我记住!”
“无聊。”华选冷冷地骂了一声,之后朝着波士顿方向疾冲而去。
当华选在空中快速飞翔的时候,超人又出现了。这一次他则是跟华选齐肩而飞,不过他的脸色并不好,而且他并没有穿着超人专用衣服,而是穿着一身普通的西服,鼻梁上还架着一个很大黑框眼镜。华选对他笑了笑,问道:“怎么,有心事?”
“嗯。”超人表情有些沮丧。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克拉克,克拉克?卡恩。”
“我叫华选,交给朋友如何?”华选笑着对克拉克伸出右手。
“当然。”克拉克微微一笑,不过他笑的有些勉强。
“怎么了,你好像有心事?”
“没什么,就是心情有些郁闷?”
“我请你喝茶,去不去?”华选笑着说。克拉克点点头,之后就没再说话。华选带着克拉克直接回到在波士顿的家,他推门进去,对着屋里的凯瑟琳说,“宝贝,我回来了。”
“老公,我在做菜,做好了,我们就开饭。”厨房里传出了凯瑟琳的声音。
“小地方,随便坐吧。”华选带着克拉克来到客厅,二人对着沙发坐下来,同时华选对厨房里的凯瑟琳喊了一句,“凯琳,多加一份碗筷,我带了一个朋友回来。”
“好的。”这也许就是西餐和中餐的区别了,外国人若是到朋友家做客,一般都要实现通知,这样的话女主人才会给你多准备一份饭菜,如果你去的时候他们饭菜已经做好了,那么客人恐怕只能啃面包和牛奶了。而中餐就不一样了,就正如中国人常说的那样“多一个人只不过是多一份碗筷而已”。
克拉克进门之后心情明显好了许多,他本以为华选跟他一样是个单身汉,进门之后他才知道原来华选已经结婚了。华选见克拉克神色好了不少,于是笑着对他说:“都说女人的脸跟翻书一样,今天我倒是见了会翻书的男人脸。”
克拉克的年龄比华选好小上一些,他被华选这么一说,倒是露出了一丝羞色:“你就别取笑我了。”
“跟我说说吧,你到底有什么心事,我们不是朋友吗?”
克拉克顿了顿,继续说:“我喜欢麦洁。”
“谁是麦洁?”华选话锋一转,突然对克拉克说,“是那个跳楼的女人?”
“嗯,我们是大学同学,如今在两个相邻的公司工作。而且我们住得很近,我每天早上都是看着他上班的。”一说起麦洁这个女人,克拉克就好像是一个才是初恋时期的小男孩一样,完全没有了超人那拯救世界的气度和风范。
“你难道没有向她表白过吗?”华选问道。
“没有,我不敢。大学的时候,我写过一封情书给他,但是被她的同学当着全系同学的面读了出来,从那次之后我就不敢再接近她呢,只能在远处看着她,或者变成超人接近她。”
“等等。平常的你跟超人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啊,为什么她会认不出你来?”
“我们虽然在同一个班,但是平时很少说话,而且我想她应该从来都没有注意过我吧。她以前在我们学校是啦啦队队长,追的人多着呢。而且在纽约这个大城市里,有着太多太多的人了,很少会有人细心注意你的面貌,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么久了,还是没有认出我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