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易说着,怒气冲冲地向四处张望着,若是有哪个王八蛋敢打她的主意,想用强的话,自己非把她的蛋黄给挤出来不可。
柳母的弯梁自行车摔在一边,车轮都有些变形了,车筐里的几块肉和一些盐油等日常生活用品被甩得到处都是,住在乡村,再出门买菜就让人笑话了。
柳母看到孙易,心里狠狠地一抽,像是被人在心脏上狠狠地捏了一把一样,略显苍白的脸上,显出几丝不正常的潮红色。
“噢,孙易啊,没事没事,刚刚被一辆摩托车刮了一下,不要紧,我歇一会就行了,你先走吧!”柳母说着扭过头去,不肯再看孙易。
“被车刮了还说没事,刮哪了,我看看!”孙易跑了过去,只见柳母的脚踝处已经肿得老高了。
“这还叫没事,再撑下去腿都废了!”孙易怒声道。
“骨头应该没啥事,回去用烧点酒搓一搓就行了,你这样肯定没办法自己走路了,走,上车,我送你回去!”孙易不由分说地就把她的自行车塞到了面包车的车厢里。
柳母咬着牙站了起来,一跳一跳地到了车边,顽强地上了车。
车快到东沟村了,一直都扭头看着窗外没有吭声的柳母道:“孙易,在这停车吧,我自己能回去!”
“可算了吧,我还是给你送到家吧,车轮都变形了,根本就骑不了,你这脚都肿得跟灯笼似的了,根本就走不了路,总不能跳回去吧!”孙易道。
“我能行!”柳母十分坚持地道。
孙易摇了摇头,倒是理解她的心思,村里村外的真要是说起闲话来,气都能把人气死。
“我走小路好了!”孙易说着,看准了前面的小路口就拐了下去。
可惜走了不远就不得不停下了车子,这本来是大卡车拉河砂压出来的土路,车辙很深,面包车的底盘又太低,根本就过不去。
“现在天色也晚了,估计家家户户都在做饭呢,也没功夫管咱们的事情,剩下的路又不远,走,我背你回去,自行车先扔我车上,回头我帮你修好了,找个机会再给你送回来!”孙易说着把车向路边的草丛里开了一段,然后拔了钥匙下车。
“我真的可以自己回去!”柳母仍然在咬着牙坚持着。
“嗯,咬咬牙是能回去,但是这条腿也要废掉,双双要是知道了,不知会有多伤心呢!”孙易哼了一声,冷冷地道。
进了屋,把柳母放到炕头上,孙易进了厨房,取了一个碗,里头倒上高度白酒,用火柴一点,就冒起了淡蓝色的火苗。
把柳母肿起的小腿放到了自己的膝盖上,“你忍着点,淤血要搓开,这样好得快一些!”
孙易说着,手在碗里一蘸,手指上带着淡蓝色的火苗,还有火苗烧掉手指上汗毛的特有毛发焦糊味。
手一甩,带着惊人的热度搓到了伤脚上,这是老辈人传下来的活血化淤的法子,也没什么太高明的技术手段,小时候淘气,经常把身上磕得紫一块青一块,偶尔还是崴了脚,挫了手之类的,大人就用这种方法活血化淤,效果不错,至少活蹦乱跳地活到了这么大。
孙易的速度很快,手指上一直都带着淡蓝色的火苗,整个手都像是着起了火,搓得力度稍大,把小腿到脚趾都搓了个遍。
孙易抖掉了手上的残酒,灭了剩下微弱的酒火,将残余的东西厨房一放,转身就回来了,“好了,没事了,明天应该能好得差不多了,你看,都消肿了!”
柳母一看,果然已经消肿大半了。
“柳姐,那我先走了!”孙易道。
“走吧,我不送你了!”柳母慈祥的说道。
悄悄退了出去,也没有开门,直接手在两米高的杖子上一搭翻身跳了进去,走小路离开了东沟村,他还要去取车。
到了取车的地方,开车出了草丛,上了公路,直奔沟谷村。
刚刚进村的时候,就看到一辆镇上的电动三轮车开出了村子,镇上的出租车绝大部分都是这种大功率的电动三轮车,几乎没有城里那种出租车。
开放的车门里,放着一些行礼,一名妖艳的女子带着李绮云坐在车子里,驶上了水泥路,向镇上的方向开去。
孙易看看表,已经是晚上七点了,林河镇只有两趟火车,一趟是早上七点的,另一趟就是晚上八点的,属于一趟线往返的火车。
孙易回了家,喂了一点白,在屋子里转来转去,忍不住想到漂亮的小姑娘紧皱着眉头不时呼痛的样子。
孙易叹了口气,安顿好了一点白,开车向镇里行去。
小镇的火车站上,已经站满了送行或是既将要远行的人,黄色的候车小楼前坐满了人,看时间差不多了,纷纷进站,这种小镇甚至连必要的安检都没有,站里的两个工作人员他还认识呢,是自己当年同学的父亲。
一辆绿皮火车鸣着震耳的笛声驶进了车站,速度越来越慢,缓缓地停到了站台前,小镇的车站太小,以至于十几节车厢的火车,只有前面的四节才能停靠在站台,要上车的人不得不下了站台,沿着旁边的沙石小路从后头上车。
李绮云拎着简单的行礼,一大一小两个箱子,跟着远房亲戚随着人流走下了小路,一直到了第八节车厢,由于没有站台,梯子有些高,要先把行礼扔上去,然后抓着两边的扶手才能跳上去。
李绮云先上了车,回手又把亲戚给拉了上来,找到了自己的坐位坐下,车还没有开,隔着车窗,看着熟悉的小镇,想着熟悉的人,十七岁惆怅的心里满是感慨,自己要离开这里,开始新的生活啦。
火车上的吵闹声,亲人的告别声,还有寻找座位呼朋唤友的声音,李绮云支着下巴,有些出神地望着窗外。
火车微微一震,缓缓地开动了起来,眼前的景物也慢慢地移动了起来,站台上送行的人跟着火车走动着,抓紧了时间向亲人朋友告别。
就在那些告别的人群当中,一个男人背负着双手,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李绮云看到了他,心突然一紧,身体也跟着一颤,此刻四目相对,目光复杂之极。
男人抬起了手,向她挥了挥,挥手的动作是那么的自然,像是一阵轻风吹进了心底,更像是化做了永恒,深深地刻进了心底。
李绮云努力地把身子探出窗外,看着送别的人影,直到什么也看不见,眼前只有铁路两旁愈来愈茂盛的树木枝叶,横生的枝条扫在身上,随着车速的加快,像鞭子一样抽过。
妖艳的亲戚赶紧把她拉了回来,“小云,咋了?”
“没什么,吹吹风!”李绮云伸手在脸上抹了一把,不知何时,她的脸上已经尽是泪水,偏偏又哭不出声音来。
“唉,好孩子,等咱到了南方,多长一些见识以后,你就不想再回来啦,跟着小姨闯闯世界也好,你还年青嘛,赚几年钱,再找个好男人嫁了,过一辈子好日子!”女人很随意地劝了几句。
李绮云没有说什么,只是在心中自语着,其实好男人早就找到了,只是自己已经没有了与他交集的资格!十七岁这一年,她才真正的发现,**的生活,让她错过了太多的东西,现在早已经无力再回头了。
孙易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来送李绮云,鬼使神差的就来了,虽说他跟李绮云有过那么一次,但是更像是一种嫌弃的惩罚,根本就谈不上感情。
但是听到消息,还是忍不住来了,好歹也算相识一样,哪怕隔着一层薄薄的橡胶,至少,也算有一份特殊的情份在内吧。
看着渐行渐远的绿皮火车,孙易叹了口气,这个离乡远走的小姑娘不管好坏,总要新开僻一片天地了,而自己的新生活才刚刚开始呢。
孙易点了支烟,抽着烟离开了站台坐进了车里启动了车子,正好来镇里一趟,去看看梦岚姐也好。
车子拐过街角,在老邮局,现在的信用社旁边,新开了一家化妆品批发零售店,正在整理货物,还没有开业呢,这就是在孙易的支持下,梦岚开的一家店。
甭管什么样的身份,也甭管有没有钱,爱美一向都是女人的天性,哪怕是再困难的家庭,女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化妆品,买不起高价的,至少还有一些廉价的可以选择。
所以女人的生意是最好做的,别看小镇人少,可是再加上周边村落,潜在消费能力还是很强的,化妆品又属于消耗品,根本就不存在消费饱和这一说。
进了门,货架上已经摆满了花花绿绿的各种化妆品,梦岚姐正在打着标签,多数都是十几块的便宜货,那些五六块钱一支的指甲油,润唇膏之类的东西才是消费主流。
还有一些几百块的中档化妆品,数量就不多了,上千块的品牌也有,数量更少,每种最多只进了一两样,随用随进货,以免资金压得太多。
梦岚正在忙碌着,根本就没有发现孙易进来,孙易就悄悄地站在她的身后,看着忙碌中的梦岚姐脸上多了些红润的神彩,不时地还会露出一些微笑,嘴角间会有浅浅的小酒窝。
恍然间,让他又回来十来岁时的时光,远远地看着梦岚姐带着微光走来,初开的情窦中满满的都是那个洒下银铃一样笑声的身影。
梦岚一回身,差点撞上孙易,吓得她惊呼一声,手上打标签的工具都扔了出去,眼疾手快的孙易一把抓了过来,笑着道:“到镇上办点事,顺便看看看!”
“你倒是出个声啊,差点吓死我!”梦岚姐拍拍胸口,让孙易都迷醉了。
“不要瞎看!”梦岚姐的脸一红,匆匆地收拾了一下工具,“吃饭了没有?正好买些菜,回去我给你做点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