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夜,喝喜酒闹婚房的人散去,安立海回了新房之中。
在明亮的灯光之下,乐乐的好皮肤一览无余,像是剥了壳的鸡蛋,一碰即破。
她刚沐浴完毕,此时穿着一件白色的睡裙,乌黑的头发如同瀑布一般披散在肩膀上,整个像是从天上下凡的仙子。
对上乐乐,他的大脑经常性的空白,里面只有仙子两字飘来飘去。
飘的他发呆发愣。
从前的他是个孤傲的人,因为武功奇高,所以他奇怪的病症、卑微的出身都可以忽略不计,他是这片大陆的武功第一人,除了唐皇,连皇室众人也对他礼遇有加。
自卑,这个从他人生当中剔除多年的词汇在碰见乐乐之后,重新回到了他的人生当中。
就比如现在,望着乐乐含笑的小脸,他下意识的想要抬手去触摸,可当快触碰到她的脸颊时,他突然顿住了动作,将双手背负在了身后。
顶着乐乐疑惑的目光,他有些局促的解释,“我手上茧子厚。”
粗糙两个字贯穿了他过去二十六年的人生,对上乐乐这个精致的小人,他有些无措,“喵神大人有没有去茧子的良药?我去求一些。”
之前凭着心中的一腔爱意,毫不犹豫的站在她身边,现在真的要一起生活了,他……
他也想要精致一些。
乐乐瞧着眼前的大个子,局促的神情出现在他朴实帅气的脸上,看上去很不协调。
她噗嗤笑了起来,主动伸出手握住了他的大手,低头仔细打量。
掌心之上有着许多疤痕,那是以前留下来的,小猫的药渣并不能修复疤痕,而且掌心的确有着厚厚一层茧子,那是他过去辛苦人生和勤勉练功所留下的痕迹。
她将手在他的掌心里拍了拍,温暖而干燥,她勾起嘴角,“很暖很朴实,我就喜欢这样的。”
安立海抿了抿唇,望着自己手掌之上的白嫩小手,有些不确定的问道,“真的?”
他的手掌粗厚,肤色偏黄。
乐乐的小手白嫩细腻。
这对比实在是太明显。
乐乐点头,抓着安立海的大手放到自己的脸颊之上,她在他的掌心蹭了蹭,粗糙的触感对她来说很是新奇,痒痒的,热热的,“感觉很好。”
“总觉得会弄伤你的脸……”安立海迟疑道。
“你把我当什么了,瓷娃娃也不会这么易碎。”乐乐轻笑。
“你看着比瓷娃娃易碎多了。”安立海道,他的手太粗糙了,摸丝绸的时候手掌的老茧会勾破丝绸上的细线,而乐乐的皮肤比最上好的丝绸还要嫩滑,他有此想法很正常。
“能娶到你,是我这辈子最荣幸的事。”安立海顿了顿,用另外一只手将脖子里挂着的一个水滴状的玉坠摘了下来。
“这是我养父给我的,在庙里开过光,说是能保佑我一世平安,原本是白色的,我戴了多年,但因为我这见不得阳光的怪病,出血太多,以至于这玉里面也沾染了血,成为了血玉。”
乐乐望去,水滴状的玉坠的确被染红了一半,她有些心疼的抓紧了安立海的大手,“你受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