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策划了很多次失败的逃逸事件之后,林之彻底爆发了。
一通电话打给莫阳,“莫阳!你要是再不放我出去,我就跳楼。”
电话的另一头,男人沉吟了一声,然后说:“等我。”再然后,挂了。
两个小时后,那个熟悉的帅气的身影终于出现了。
此时林之正坐在房间的地板上敲电脑。看见莫阳,蹭的一下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地上前,揪住帅哥的领子:“你终于回来了哈。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莫阳皱眉。这话,听着有些像丈夫长期在外偷腥,徒留一个妻子在家守空房时妻子的控诉语。
莫阳低头看林之的脚。室内暖气开的足,小女人光着脚丫子踩在地毯上。莫阳曾经用手握过她的脚,特别小,粉白粉白的,此时脚趾头蜷缩起来,很是可爱。因为身高差的问题,她抓着他衣领时,脚微微踮起。呵~小女人生起气来可辛苦了。那张精致的小脸未施粉黛,白里透红,肤如凝脂。嗯,状态还挺好,看来是他多担心了。
脚踝上的石膏是拆了,不过方才见她走路还一瘸一拐,必然是没有好透。莫阳弯腰,一言不发地将她抱起来,动作轻柔地放到床上。
蹲下身体,他握起她的脚腕,仔细的打量。嗯,不肿了。
微凉的触感,男人略粗糙的指腹的摩挲,还有他专注的目光,刷的一下,林之的小脸红透了。什么刚才的怒气,全跑光了。
好痒,好羞。她立马抽回了脚,“你。。。干什么?”
起身,莫阳目光有些暗,他淡漠地说:“脚还没有好,暂时在家呆着。”
林之仰着头看着男人,惊讶地回答:“我脚好了。可以走路了。”
“你现在的走路状态就是一个瘸子。”
“瘸子怎么了?瘸子还不是可以工作?少废话,放我出去,那几个黑衣人太横了,专门挡着我出去挣钱,你赶紧叫他们走人。”
莫阳的俊眉又蹙起来了,“我说过了,你的脚还没有好。不能走路。上班的事,等伤好了再说。”
说完,男人酷酷地走了。
林之傻眼了,“什么。。。你有毛病吧。我都说我好了,我要去上班你听不懂吗?我跟你说,莫阳,我郑重警告你,马上把那几只黑衣货给撤了,否则我就报警,告你非法监禁,听到没?喂。。。。。。”
没人了!
气死她了。跳下床,靠,脚踝还真有一些疼。不管了,大事重要。
哼,她要冲出去。
莫阳刚下楼,就听到楼梯嘣嘣响,一回头,果然,某个小女人正一脸兴奋地冲下楼。冲下楼,她眼神鄙视地看了一眼男人,然后,像一只脱缰的野马,欢快地跑向门口。
看着门口的光亮,林之的眼睛愈加的兴奋。十米,八米,五米,一米。欧耶,她冲出来了。
莫阳勾唇,冷笑。
两分钟后,林之被两个彪形大汉又架了回来。
盘腿坐在沙发上,林之静静地看着一旁坐着看杂志的莫阳。阳光微漾,透过窗子洒在他完美的侧脸,宁静的神情,长长的睫毛,性感的薄唇,俊美的简直让人忘记呼吸。
然而,就在此时此刻,林之却无暇欣赏帅哥。她的心,就像跌入了封闭的囚牢,逃不出,也半点透不了气。
她搞不懂莫阳到底在想什么?他为什么要私自替她做决定?
她起初认为,莫阳几天前的行径是因为担心她。这其实还挺让她感动的,毕竟认识他这么久,虽然他表面上看是个很冷酷的人,但是心很善良。只是,在她要求外出上班时,他不仅不答应,反而囚禁她,这让她感觉极其不爽。
被人控制,失去自由,这简直比杀了她还难受。
想了很久,林之终于想通了一件事。现在莫阳对她的囚禁行为,完全可以看做是一件霸道独裁的行径,是一个典型的直男,和大男子主义的行为。他的地位,他的身份,或许就成全了他控制欲的滋生和暴涨,又或许是,他天生如此。
控制欲强的男人,对于控制别人,无关情爱,这只是他的性格使然。
郁闷。好憋屈,越想越委屈。她就像一只被断了翅膀的小鸟,哪儿也飞不了,只能待在她的囚牢里,静静地看着外面的世界。
天!她怎么会招惹上一个这样的恶魔?
晚餐时间到。林之看着满桌子的菜,毫无食欲。拿着筷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戳着米饭。她的小脸表情呆滞,眼神空洞,瞳孔无聚焦。
保姆端了一碗汤,“林小姐,多补补身体。”
林之抬头,手臂无意识地一撩,碗被打翻了。
滚烫滚烫的汤浇在了她白皙的小手上。
“啊!”痛呼。
莫阳一看,眼底闪过一丝紧张。起身,拉开椅子,将她的手抓了过来。
红了一大片。
迅速将林之拦腰抱起,大步来到洗手间的水池,将她放在水台上,打开水龙头。冰凉细密的水珠流了下来,打在烫红的手上。
林之忍着疼,皱紧了眉头。
一侧头,便看见男人紧绷的俊脸。
没来由的,她的心一片柔软。
其实。。。他对她很好,就是经常有时候不讲理,总是替她私自做一些决定。
林之不是男人,她不懂男人脑子里想的是什么,但是她知道,莫阳这个男人骨子里有着天生的倨傲,他擅长将别人掌握在手心里,主导别人的一切,就好比如她。
她常常有这种感觉,她是他手里的宠物。她生气时,发脾气时,他会摸摸她的毛,宠爱她。但是这种宠爱也是有代价的,那就是她必须按照他的命令去生存。
曾经,在被契约压迫的黑暗的几天了,她将这称之为“取悦”。她作为他情妇的任务就是取悦他。但时间久了,她并不这么觉得。
除了男女之事,他对她都很好。当然,这种好同样建立在全权控制她的基础上。她想,她不能去忤逆这么一个控制欲极强的男人的命令。除非!除非她能摆脱他的掌控。
纤细的双臂主动勾上莫阳的脖子,她轻轻地在他的脸上落下一个吻。
男人一愣,握着她的手正在降温的动作滞住。他缓缓抬头,墨眸有些微光。刹那间,一双水光点点的琉璃眼睛深深地撞进他的心里。
小女人微微咬着唇,眼里泪光闪烁,小脸苍白又委屈。
方才,那个轻吻,像羽毛一样,轻盈地落在他的心里,引得他的心又软又疼。
“莫阳哥。。。”她轻轻地,像只小猫咪一样,柔软的唤了一声。
“嗯?”
“我想出去工作。”声音哽咽。
莫阳依旧拒绝,只是这一次,他的声音放软了许多。“你的伤还没有好。”
一滴晶泪滑下眼眶。
“我会小心的。你让我去,好不好?”
莫阳这辈子做过的最无奈的事,恐怕就是喜欢上一个女人,而且是喜欢上一个如此狡黠放肆的女人。以至于现在她每做一件事,都会牵动他的心神。但凡她不开心,他就会紧张得要死,她一受伤,他也会跟着一起难受。这应该算是叫做“身不由己”的感受吧。
他明明知道,此时此刻林之的撒娇是故意的,她做出的楚楚可怜的样子也是故意的,但是他就是很不由自主地心疼和心软。
默了一会儿,他才点点头。“嗯。”
林之立即喜笑颜开,开心地眸子星光闪闪。
莫阳低下头,目光重新来到她被烫伤的小手。握住她的小手,来到流动的水柱下,轻轻地抚摸着。
林之看着他乌黑的头顶,看不清他的眼,总觉得有些怪。扭头看向对面的镜子,清楚的映像在里头,复制着男人俊美的脸庞。
她的心,陡然漏掉半拍。
镜子里的男人,俊美的脸部线条是异常的柔软,他的眼,他的眉,他的唇,都是那么的清晰。因为他的头是低垂的,所以她看不清他眼底的风景,但是,她总感觉他眼底也是温柔的。
水那么的冷,可是她的手不冷。他的手轻轻地握着她,大拇指轻柔地抚摸着她的肌肤。肌肤之间的熨烫,传递着二人体内的温度。他抱着她,结实温暖的胸膛就抵在她的身后,清冽好闻的味道袭进她的肺部,她有些恍惚。
她想起了以往的每一个夜晚,他抱着她,吻着她,炙热的唇撩拨着她内心最后的坚守。那一刻,她是妥协的。
林之是女人,她有爱,也有性。当她的性在无法选择地给了眼前这个对她温柔的男人时,她也会幻想和他能有爱。尽管,那种幻想只是夜深人静时一闪而过,它变成现实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
她不得不承认,她依附他,她接受他的入侵,她也会对他心动。但是她也知道,她不爱他!
不爱他!至少现在是如此!
不能爱上他!如果爱上他,自己就完了。
说不清道不明的行为,林之在下一秒做了。她又吻了他一次。这一次,是情不自禁,是害羞心跳。
哦不!什么情况?
她脸色绯红地撇开脸,极其不自然。
男人的动作依旧一滞。不过这次,他没有抬头,而是立马重复方才的动作。
嗯哼?没反应?
心态崩了!太打她的脸了吧!一个大美女送他一个香喷喷的吻,他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哼,她不要面子的吗?
咳咳,面子在十分钟以后挣回来了。
因为,冲完水时候,莫阳迅速地给她上了药,然后在保姆一脸惊讶和她一脸懵逼的情况下,直接把她抱回了房间,用力地踢上了门。
这是第一次,林之没有反抗。
“emmm。。。你会不会太快了?”
男人褪她衣服的动作一滞,脸色寒冷地瞪着她,眼底是震惊,“你说什么?我很快?”
林之总觉得莫阳误会了什么,她说的“快”指的是他脱她的衣服脱的太快了,急得像毛头小子第一次做一样。然而他好像。。。咳咳。。。。。。
动情的时候,她的指甲深深地陷入他的肉里。那种由抵死缠绵所带来的欢愉,让她渐渐迷失自我。
从未有一次,他俊美的脸会如此清晰地在她的瞳孔里。她勾着他的脖子,热情地迎上他的吻,任由他对她强取豪夺。
“莫阳。。。我不想当你的宠物。”她轻轻的说。
第二天,林之穿着平底鞋出去工作了。当天中午,她就去参加了一场新电影的饭局。
一切正常,导演,制片人,演员。让林之意外得是,男主角竟然是白辰萧。
她见到白辰萧还是挺高兴的。毕竟他上次帮了她,但是听说他是男主角后,心里又有些不情愿。
倒不是说讨厌白辰萧这个人,只是,白辰萧这个人,和很多的流量明星一样,公认是徒有外表没有实力。他是歌手出道,据说也唱过不少歌,每首歌的制作也挺精良,但就是。。。不好听!一般般!没特色!
所以,白辰萧是典型的流量明星,典型的爱豆。他唯一给公众的印象就是:长得帅!
娱乐圈就是个圈,唱歌不出众,就去演戏。因为公司的热捧,他得到尤其多的好资源,电视剧,电影,结果挺好,收视率不错,票房不错,就是被观众和业内资深人士批评:零演技!除了耍帅,做面瘫,其他的,一无是处!
林之已经算是老演员了,和其他的戏骨一样,她不怕遇上没有演技的明星,最怕的就是遇上大牌的零演技明星。
一旦遇上这类明星,她就得做好跟空气飚戏的准备。
白辰萧不扑粉不化妆的时候还挺帅的,挺阳光帅气的,至少不会那么妖。
他露着一口大白牙,对林之说:“嘿,这么巧!”
林之笑笑,“嗯,这么巧。上次,谢谢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