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车在粉丝和记者的簇拥下稳稳停住。林之在安保人员的保护下进入记者发布会现场。
镁光灯下,林之气定神闲地展出优雅的笑容,拿着话筒和粉丝记者问好:“hello大家好,我是林之。”
粉丝尖叫,镁光灯频繁地咔擦咔擦闪动。
在简要地做了一些记者的问答后,林之进入后台休息室补妆休息。她一推开门进去,就看到助理默默神色紧张地接着电话,那语气,毕恭毕敬。
她看见林之进来,马上对着电话里头的人说:“莫神,林之中场休息了,我把电话给她。”
林之问:“谁啊?”
“莫神。”
“喔…喂?”
一接起电话,那磁性低沉的声音便传了过来,那声音,还带着紧张和关心。“你今天怎么穿的那么少?”
林之脸一红。他的声音怎么可以这么好听?这声音,去做电台DJ肯定能火爆全国。额...一样的,哪怕不是电台DJ,他现在依旧因为声音而深受广大人民的欢迎。
咳咳,言归正传。
她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潮流T 恤,牛仔短裙,外加白色运动鞋,没毛病啊。
“我没有穿的很少啊。”
“还不够少吗?快换件长裙子或者裤子。今天温度比较低。”
林之:“…喔。”
她还纳闷他怎么知道她穿的少,后来又想起她一个小时前在微博上PO了一张全身照,他必定看到了。
无语。这家伙太低估她了吧。现在虽然是秋天,但天气也不是特别冷。基本上都是这个短裙的装扮,谁穿长衣长裤啊?
但是没办法,大佬命令,不能不从。
可是,待会儿就要上台了,到哪儿去弄件长裤?
正纠结时,苏珊捧着个巨型花束进来了。全是玫瑰花。
苏珊将玫瑰花放在茶几上,说道:“九百九十九朵。粉丝送的。”
默默哇的一声尖叫出来,“哇,这个粉丝好浪漫啊。我猜,肯定是个男粉丝送的。”
苏珊翻了个白眼,“废话。”
林之看了一眼那玫瑰花,表情淡淡,“不会还是那个欧阳俊杰送的吧?”
苏珊翘着二郎腿坐在休息椅上,“你说对了,还是那个欧阳俊杰。他真的是你的死忠粉啊。你的每个活动,他基本上都会去。你知道他迷恋你迷恋到什么程度了吗?他的微博主页上全是你的照片,他每天都在微博上倾诉对你的爱慕之情。还有,听说他是个程序员,他现在除了开发程序,就是在家里贴满你的照片然后幻想与你共进晚餐。”
默默闻着那花束,嬉笑着说:“哎呀,这也正常啊。谁叫我们之之这么迷人呢?不过他也挺破费的,隔三差五就送礼物过来,也不送别的,就送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讲真,这求爱的技巧,虽说浪漫,但也挺单一的。”
“谁说只送玫瑰花的?不是还写信吗?一束玫瑰花,一封信,现在算算,他应该写了有一百五十多封信了吧。看看现在这封信写的是什么?”
默默从花瓣里拿出淡蓝色的信封,打开,扫了两眼,噗嗤一下就笑了。“知道的他是程序员,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个诗人呢。”
苏珊将信抢了过来,“什么诗啊?那是散文好吗?句子挺唯美的,就是不押韵。给小之看看。”
之之淡淡地睨了一眼那信,摇头,“我不看了。收起来吧。”
苏珊一边将信收回信封里,一边玩味儿地问:“小之,说真的,如果你没和莫阳在一起,你会不会喜欢这类的男孩子?这种锲而不舍,每天愿意送你玫瑰花,送你情书的宅男程序员?”
林之轻笑,没回答。
看着那束娇艳欲滴的玫瑰,林之无奈地笑了。她每天都会收到全国各地粉丝送的各种各样的礼物。话说玫瑰花,算是最普通的礼物了。
但这个欧阳俊杰之所以让她留意,就是因为她只要出席活动,就会收到他的玫瑰花。玫瑰花里必定会夹有一封情书,情书上必定会有他潇洒的署名。
后来林之就想起,她第一次知道欧阳俊杰,还是在市电视台初次遇见白辰箫那天,他突然冲了出来,大喊:“我是欧阳俊杰,我喜欢你,特别喜欢你。”然后…就被安保人员拉了下去。
对这个粉丝的长相印象不深,因为长的太普通了。衬衫,休闲裤,戴眼镜,典型的程序员下班后的模样。
她决定,要回他一封信,以感谢他的支持和喜爱,顺便劝他不要再送玫瑰和情书了。
“诶,莫阳知道有那么一个天天送你玫瑰花的粉丝吗?”苏珊好奇地问。
林之趴在桌子上微撅着粉嫩红唇,不是很开心。“不知道。但是我突然希望他知道。”
“为什么?”
林之脸上闪过一抹失落。“因为他从来都不送我玫瑰啊。而且,也不带我去约会。我希望他知道后能学习学习。”
“不约会,说明他忙啊。不过,他真的一次都没有送过你玫瑰吗?”
默默举手反驳,“谁说的?我记得莫神送过之之两次,一次是之之二十二岁生日宴会上,他当时还是派人匿名送过来的。第二次,是《囚生》杀青之后聚会上,不过那束玫瑰被之之扔了。”
苏珊恨铁不成钢地点了点她的脑袋,“你看看,哪是人家不送你啊?明明是你不好好珍惜。”
林之摸摸自己的脑袋,无语。“你知道什么啊?那束玫瑰当时是…他叫我扔的。”
“那之后就再也没也送过你花吗?”
“emmm…上次求婚的时候他送了。当时满屋子的玫瑰,还挺浪漫的。”
“那不就得了。他不是不送,只是每次都在特殊的日子送。我跟你说啊,这种男人虽然内敛了一点,但是却是最乖,最迷人的。”
林之懵逼,“为什么啊?”
苏珊分析得头头是道。“你想啊。如果他天天送你玫瑰哄你开心,那他不就是那种花言巧语的男人嘛?花言巧语的男人最是花心。他能天天对你送玫瑰花,就能天天送别人玫瑰。这种男人,不可靠。”
林之干笑两声,无语地喝水。这道理,也太…没道理了。
她也不指望莫阳天天送她花,但是希望他偶尔浪漫一下,比如,带她出去约个会。
但是莫阳特别忙,比她还忙。自从他上任恒影总裁一职后,他就忙死了。再加上平时各种各样的通告......约会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晚上,林之正在咬笔给粉丝回信。
一般的粉丝比较容易回信,但遇上这种锲而不舍求爱的,回信就要费些脑筋。
莫阳开车回到家,走进卧室时,就看见林之一脸认真地写着字。认真之程度,甚至都没意识到他回来了。
莫阳随手将西装一扔,单腿跪上床,将小女人捞了起来。语气宠溺。“在写什么?”
林之惊呼一声,无语地捶了一下他的胸口。“放开我,我正写信呢。”
“写信?”莫阳一只手牢牢地禁锢住她的腰,一只手将信拿了过来,一看,笑了。“字写的不错。草书吧?”
林之白了他一眼,“隶书。”
“哦,隶书。这隶书也太狂野了吧?你要是给粉丝回信,不怕粉丝以为你是找个大老爷儿代笔的吗?”
林之惊讶,“有这么草吗?”
“狂野的小女人。”
“...怎么说?”
“字如其人呗。”
林之气的脸都羞红了。她张嘴对着他的脖子咬了上去。莫阳眼睛一沉,喉结滚动了一下。“乖,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