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号角门”俱乐部。
这是当下全国最好的俱乐部之一,以鲍勃·吉布森作为门店特色招牌,他是夜店里十分受欢迎的歌手,能弹十二弦吉他和班卓琴。
在工作之余,Vee-Jay唱片公司的同事会到这里休息,乔尼跟他们混熟后,也偶尔跟过来喝酒聊天。
其实留下来没几天,这边的工作就基本完成。
乔尼主要是帮忙检查纠错,让披头士的唱片专辑能够顺利发行上市,剩下的都是宣传部门的事情。
不过等了好久,都没有看到唱片公司有什么大动作。
从同事口中得知,厂牌董事长Ewart Abner挪用了公司运营资金填补他在Las Vegas欠下的赌债,使Vee-Jay一度资金紧缺。
“所以宣传没经费了?”乔尼问。
“是的,暂时上拿不出钱了。”临时同事一边喝酒一边低声解释:“原本公司经费就紧张,所以上面试图要靠你们的唱片大赚一笔…….”
乔尼闻言眉头紧皱,“市场宣传工作跟不上,发行部门那边是否会缓一缓?”
“怎么可能!”临时同事连连摇头:“如果发行部门也不干活,那公司马上就没钱倒闭了。”
换而言之,Vee-Jay唱片想赌一把。
就算赌输了也不会亏多少,反正唱片版权不是他们家的,顶多损失点生产成本,而最大头的发行成本则根本没有多少投入。
“小公司也有不靠谱的地方啊!”乔尼心中暗叹。
虽然Vee-Jay唱片公司拿不出宣传经费,但是他们在芝加哥本地还算有点人脉,很快就找到当地的电台DJ,让对方播放披头士的唱片。
由于乔尼只跟Vee-Jay签了一张单曲唱片的授权合同,也就是披头士首张唱片《我想握住你的手》,所以芝加哥WLS电台的DJ也就只播放了这首歌曲。
那位DJ是个黑人,名叫迪克比昂迪,他对披头士的歌曲非常喜欢,在节目中大加赞赏,不断的让听众来支持他们。
这让他成为了美国首位播放Beatles音乐的DJ。
在唱片发行当月的WLS榜单上,披头士的唱片《我想握住你的手》排名35,当然这不是一个全国性的榜单。
即便有人免费帮忙宣传,市场部门仍旧对这张唱片销量表示悲观。
此时,乔尼在芝加哥的工作基本完成,剩下的就只需等待上市结果了,他有了更多时间在这座城市观光浏览。
有天晚上,Vee-Jay唱片公司的同事告诉乔尼,说是民谣女王奥黛塔要来“号角门”俱乐部。
“哦?奥黛塔是民谣女王?”
乔尼感觉有点奇怪,听到这番话时,迷雾记忆中有所扰动,自己却对这位奥黛塔毫无印象。
“你竟然不知道奥黛塔(Odetta)?”临时同事感到相当惊讶:“她可是民谣复兴运动中举足轻重的人物,嗓音宽厚而沧桑,成功地将民谣和草根气息十足的蓝调完美结合,不仅开辟了一种全新的演唱方式,还影响了许多民谣艺人。”
民谣布鲁斯(Folk Blues),当下阿美莉卡最热门的音乐风格。
而奥黛塔则是民谣布鲁斯中的领军人物,深受各方民众的喜爱,虽然她的肤色让不少白人心怀偏见,但是她的实力毋庸置疑。
很快乔尼就看见了奥黛塔本人,这时才发现这位民谣女王身材魁梧,
宛如像山一样高大,夜一样黑。
她的皮肤看起来像天鹅绒,戴着一副硕大的耳环,晃摆闪耀,身上裙子看起来像涌动的刺绣帐篷。
当奥黛塔唱起歌时,就会看到她的门牙之间有缝隙,洁白的牙齿总是露出来。
同时她的脸在各种表情之间转换,担忧、惊奇、关心、带着嘲讽的愤怒,再回到大大的微笑,这样,露出的牙正好与脸上其他部分匹配。
此外,她的下巴向外突出,笑的时候露出深深的酒窝。
不过乔尼仍旧想不起来,后世记忆中是否有看过奥黛塔,如果不是她搅动了记忆迷雾,那么就很可能是“民谣女王”这个关键词。
还没等他想到究竟是谁,在奥黛塔下去休息后,马上又有一位皮肤黝黑的女歌手上台表演。
她看起来像原始的波希米亚人,穿着来自拉丁美洲或印度的针织衫、普通的T恤和蓝色牛仔裤,跟奥黛塔那样戴着晃摆的耳环,脚上穿着绑带一直系到膝盖的凉鞋。
“竟然是她?难怪记忆迷雾会有反应!”
乔尼的脑海中宛如划过闪电,认出这位女歌手就是琼贝兹,即将成为六七十年代的民谣女王。
跟琼贝兹一起上台的还有鲍勃·吉布森,两人合唱的是福音歌曲《童贞女马利亚诞下一子》。
鲍勃先是弹奏十二弦琴, 十八根弦和两个声音,这让两人的声音听起来十分震撼。
接下来是琼贝兹独唱,她发出来的声音不错。
两人唱完一曲,收获了台下观众热烈的掌声。在众人的要求下,他们又唱了“另一首”歌,一首叫《约旦河》的弱拍乐曲。
这同样是一首福音歌曲,琼贝兹长发飘飘,脸上没化妆,穿着《圣经》里的凉鞋,无论看外表还是听声音,都很纯净的样子。
琼贝兹从舞台下来,许多人立刻围上去对她大加吹捧。
从这张桌子到那张桌子,几乎所有人都站起来向她走过去。今天俱乐部来了不少记者,原本是冲着“民谣女王”奥黛塔过来,现在他们似乎发现了更好的报道对象。
这些新闻报纸、校园报道、外国记者,还有《时代》杂志的记者们,全都追着琼贝兹进行拍照采访。
乔尼坐在酒桌旁没有起身,慢慢地跟着同事喝着酒。
他知道未来“民谣女王”琼贝兹的影响力有多大。
此时,琼贝兹还没有跟人签订经纪合约,应当有很大机会抢先一步,可是看到眼前的情形,却也明白自己过去也搭不上半点话。
“不不不,不是‘白兹’(Buy-ezz),更不是‘比兹’(Bize),而是‘贝兹’(Baez),听明白了没有?是B-a-e-z!”
琼贝兹在啰唆地给《时代》杂志记者解释自己名字的发音,因为对方把她的名字念错了。
结果《时代》杂志还是搞错了,自那以后她的名字就没被念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