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以后,咪咪每天都会盯着约翰,要他老实回学校上课。
咪咪总是念念叼叼地要约翰专心读书,不要分心在唱这些愚蠢的摇滚乐上,这样才能拿到真正的文凭。
不过,咪咪还是无法阻止他继续玩音乐。
“你这样做又有什么意义呢?”约翰列侬常常反驳,“我不是当工人的料,而且永远不是。不管你怎么说或干吗,到头来我还是不会去做那种朝九晚五的工作的。”
随着时间推移,咪咪的约束力则越发无效。
辛西娅得知后,却对此表示很钦佩。
这种反抗精神正是她自己所欠缺的,也是她希望能够拥有的东西。
“所以你爱他?”
乔尼看着辛西娅脸上的清淤道:“但是约翰下手也太重了。”
辛西娅为男友辩解说:“约翰的粗暴外表只是为了自卫,和他不戴眼镜也有很大关系。因为他看不清楚,觉得自己一直被某个人盯着,而那人正要照着他的鼻子揍上一拳。其实如果戴上眼镜,他就会看到并没有谁要那么对付他。”
虽然常常被约翰列侬欺负,然而辛西娅却违背本性,偏偏被这个“可怕,邋遢,口无遮拦,尖锐刻薄”的男人给深深吸引了。
“真是太傻了!”乔尼连连摇头。
辛西娅却仿佛认命了一样,自艾自怜地说:“我知道这不是一段轻松舒服的感情。约翰身上总有一股危险的劲头,常常吓到我,让我觉得像生活在刀刃上。
“他不仅嫉妒心超强,还会常常突然向我对准矛头,用尖酸的语言骂我、挖苦我,一直到我泪水涟涟。他发起脾气来蛮不讲理,语言粗暴,一到我害怕屈服为止。”
说到这里时,辛西娅似乎想起了什么美好回忆,面带笑容地说:“尽管约翰很霸道,又是令人害怕,但他也非常浪漫。”
约翰列侬常常会给辛西娅写情诗,还赠送亲手画的卡片。
更关键的是,约翰列侬每次大发脾气之后,很快又会恢复常态,不仅真诚道歉,还向辛西娅发誓像往常一样爱她。
“约翰的内心充满了矛盾和混乱,每一天都想证明他对我是最重要的。”辛西娅面庞发光,竟然有几分圣母模样:“尽管我曾想过要离开他,但内心却觉得,如果他能确信我是爱他的,就不会那么粗暴了。”
完蛋!这女人被PUA到骨子里去了。
事实上,所有的人都觉得他们并不合适。
辛西娅的朋友苦口婆心,她的母亲默默反对,她的老师也因此对她丧失信心,甚至一个学校的女清洁工也看不过去,还说她是个傻女孩。
然而,辛西娅的感情却强烈而坚定。
“约翰从不轻易放过任何人,他一生都在与不安全感作战。和大多数人比起来,约翰人生中的悲剧因素要多得多。他不想让人们看见他的软弱,总是在和他斗争。他从来没有停止过斗争,直至他生命的最后一刻。”
“我一直把他看做一个迷失的灵魂,想尽可能的给他理解、宽容、接受和被爱的感觉,以此来抚平他内心的伤痛。”
辛西娅如同母亲一样,无限制包容着约翰列侬的各种恶劣脾气,从而使得她成为了约翰列侬的第一个固定女友。
“这就是你想要的?”
乔尼忽然心中一动,低声地说道:“如果你真的爱约翰,那更不应该一味忍让包容,而是要是适当的反抗,这样才能让这段感情长久维持下去,
否则哪天他对此感到厌倦了的话,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离开。”
辛西娅听了茫然道:“什么意思?”
“孔夫子说,刚不可久,柔不可守。”
乔尼意味深长地解释:“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既要有爱也要有严格的教导,否则一味溺爱终究会让人心生厌烦,太严了也会让人远离自己,就好比放风筝一样,既要松开也要拉紧,如此才能把孩子留在身边。”
辛西娅陷入了沉思。
…….
“保罗,快过来一起写歌。”
约翰列侬在暴打辛西娅后,忽然感觉十分的后悔无比。
但是他没有马上就去道歉,而是趁此机会利用这种情绪用来写歌,因为强烈的悔意让他灵感不断涌现。
保罗接到电话,马上带着吉他从家里赶过去。
进门第一句话,就是追问约翰列侬想写什么歌,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想要表达的又是什么样的情绪等等。
“你又打了辛西娅?”保罗丝毫不感到惊讶。
“嗯,我看到她跟别的男人谈话,于是就……”约翰列侬心中充满了悔意,却很快就将话题转移到写歌上:“此时我就像握住辛西娅的手,诉说我对她的爱意,想必她一定知道,我想要成为她的男人…….”
保罗弹了几个音符,“慢点慢点,我们从头开始,你刚才说,想要握住她的手说些什么,那么歌词就是‘I Want To Hold Your Hand,I'll tell you something…….’”
约翰列侬听了连连摇头:“不行,不行,得要把这两句拆开。”
两人沉浸在创作思绪中, 根本就没有去考虑其他事情。
从两人上台表演第一天,看着台下欢呼鼓掌的观众。
约翰列侬和保罗的野心就已在膨胀,他们希望自己的乐队能出名,拥有了越来越多的歌迷。
尽管约翰列侬一心想使乐队成功,但他总是很容易一件事没有办完,就开始计划另外一件事,无法全身心专注。
所以他需要保罗来督促自己,在追求成功的道路上朝着一个方向前进。
因而在很早的时候,约翰列侬和保罗就已经是非常紧密的合作关系了。他们约定所有的歌,不管是合作还是单独创作,都要署名Lennon/。
从那时起,两人就已经意识到,他们的成功离不开彼此。
保罗有条理、有意识的做事方法,和约翰列侬随随便便、毛毛糙糙形成了鲜明对比。
保罗总是随身带着记事本,把歌词都写在上面。而且他每次约时间总是很准时,从不迟到,把自己打扮得干干净净。他是一个完美主义者,身边的人都会注意到,他洗脸的时候连耳朵后面都会很认真。
而约翰列则完全不同,他常常迟到,样子也如同刚从床上爬起来似的。
他们两人在许多方面都极其互补。
约翰列侬需要保罗注重细节和坚持不懈的品质,而保罗需要约翰列侬别具一格、推陈出新的思考方式。
一起写歌的时候,保罗稍柔和的旋律和约翰列侬激昂、带有挑战意味的曲调完美的结合在一起。
两人在音乐创作方面,简直就像天作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