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温温君子度

她不吃不喝,不声不吭。任简然怎么说,晓沐都没有反应。简然给晓沐换上她的衣服,给她清理伤口,然后坐在旁边看着晓沐一点一点,越坠越深。夜最深的时候,晓沐一直无神睁着的眼睛,随着眼泪慢慢闭上,不是睡,而是晕了过去。而简然早已歪在床边苦累了,睡了过去。

天亮了,简然仍在睡,而昏倒的晓沐反倒被充足的阳光惊醒,晒在身上非常暖的阳光,也唤不醒晓沐快死了的心。那是她的妈妈,但是现在却是最不相信她的人,为什么她连她的一句话,一个解释都不听。

不是琼瑶阿姨喜欢写误会到底,而是触到痛处,气急败坏的人真的失去理智,半个字都听不进去。

晓沐看简然睡得熟,就给她披上个毯子,轻手轻脚下床,拿起自己的包,离开了简然的家。茫然在路上瞎晃的晓沐,首先想到回家,坐上开往家的方向的公车,街道风景越来越熟悉,晓沐却越来越无助,回想起昨晚发生在家里的那一幕,晓沐在公车上放声大哭。整车的人都被突然间爆发的哭声吸引,看向她。只能说社会冷漠,没有人上去问一句,她怎么了,上上下下的乘客像看一出戏,听着晓沐哭声渐渐弱了,看着她肿着眼睛,一直坐到终点站。

她从车上下来,这是一个荒凉的地方,甚至已经出了市区,再往北走走,就能看见海岸线。她包里的手机一直在响,她听到了可就是不愿接。她突然想看海,就不自觉地朝着海风来的方向走。

小时候,总会一家人来海边,妈妈愿意待在海岸线边的岩石上,静静的一个人坐着,爸爸则喜欢带着她吵闹着冲向海里边,看看是谁最快就被浪打回来,就大声嘲笑那个人。

又站在这里,每一块石头,就是现在打过来的这个浪都是那时的影子,她朝海里走,远远地看一个瘦瘦弱弱的小人,在潮汐线边徘徊,她像飞鸟,她想飞过海的那边去找回无人岛,可就是不知道那岛还在不在。晓沐已经没有眼泪了,她现在的精神无以形容得好,她心里装了太多的事,难以消化。她当然可以在简然的家里待到地老天荒,但那终究不是她的家,所以逃出来,想要找一个安静,她想要再鼓起勇气,回到妈妈身边告诉妈妈她有多委屈,可想到这里她又怕以妈妈的性格会豁出命去也要找到那个男人。

那不是她要看到的结果。

海水扫在小腿上是温的,但海风一吹就是冰冷刺骨的。针扎一样的感觉,使她缩手缩脚,妈妈是爱她的,晓沐坚信。如果妈妈继续误会的结果能比告诉她事实更好,那晓沐更愿意就把黑锅都背下来。她一直承诺要撑起那个家,要替爸爸把妈妈保护得好好的。当初会忍下来,不就是因为,妈妈能够治病么?一点都不怨怼谁,或许成长就该这样,那是她的命,她向来都相信,迷信的定数。

不是熟悉的铃声,骤然响起,晓沐一惊,拿出手机,呆呆的看。

约会提醒:六点,青祥广场钟楼,手帕之交。

她从包的内侧摸到那块她洗干净,叠好的的格子手帕,摸着上面细细的纹路,心脏好像又跳动了,慢慢把它放回去。海水退潮,她被大自然强行排到安全范围外,海波就像格子,深深浅浅的画成一道囚笼,又打开,又关上。从一开始这样的结果,她就应该想到不是吗?埋怨妈妈,又有什么用。

她从原路折回,拖着湿漉漉的鞋走在高速路上,太阳到了最高点以后,就用很快的速度下山。晓沐终于找到一个站牌,坐上公车,在车上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等她醒来后,听到的第一个报站声竟是,青祥广场。

是天意吧。

晓沐从车上跳下,远远的就看见钟楼下站着一个俊逸的男子。他仿佛是察觉到靠近自己的脚步声,原本低着的头抬起来,目光炯炯的望向晓沐的方向,然后嘴角上扬,是有酒窝的放心的笑容。

他还是一身职业装扮,笔挺的西服,熨烫贴服的衬衫,就连领带都是端端正正的。他双手却随意的插在裤兜里,在晓沐走进自己身旁的时候说:“我都以为你不会来了,再也不会哭的眼泪小姐。”

他这样称呼她,却不会让别人觉得轻浮。他的声音是真的好听,晓沐的抵抗,退缩,绝望在他面前好像立刻就一扫而空。晓沐不敢相信自己竟对他笑笑,在她做了这个她以为再也不会出现的表情之后,她都被自己吓到了。经历昨晚,她还能活过来吗?

“我,叫莫晓沐。”她开口说话的声音很吓人,粗粗的,低低的,干瘪的像捏爆的气球。他把手从裤袋里拿出来,然后说:“等我一下。”跑开了。

晓沐也不知道她怎么会就这么听话,乖乖等在原地,直到看见他从广场马路对面的超市里跑回来,手里拿着一瓶秋梨膏。

“看了一下,这里没有我在北京常喝的秋梨膏,不过这个好像也不错。”他为晓沐拧开瓶盖,气息还有些不稳。

晓沐接过来,“谢谢。”深颜色的散发着甜甜的味道的汤水,摇摇晃晃在光下面有金色的光。虽然很不好意思,但晓沐还是在他的注视之下,喝了一口。清清爽爽,嗓子里的灼热感消退了很多。

晓沐再试着说话,“你是从北京来的?”他不是凯翔的员工么。

“对,我是北京人,我叫温华,温度的温,韶华的华。”人如其名。

她听完默默记下名字,小声嘀咕:“我还以为你是我们公司的主管。”

“我在‘兆骐’工作。”晓沐恍然大悟,点点头,然后,从包里拿出手帕,递过去。“还给你。”w……h……的绣字正好朝上。

温华没有接,反问:“你喜欢吗?”

他问得晓沐一愣,她点头,然后又摇头。温华笑她,接着补充:“送给你吧,希望你不会再用到它。”

“温先生,你是不是嫌它脏了?我已经把它反复洗过。”晓沐不想平白的接受别人的东西,况且这条手帕上还绣着他名字的缩写,是只代表他的东西。

温华看她着急解释,又是笑:“它现在比在我手里的时候还干净,我只是,想送给你。”

本来是来还手帕,可现在手帕的主人就说送给她了。那现在就不知道还要做什么,晓沐机械地喝着秋梨膏。快喝完了,才想起来,应该把钱给他。

就翻包拿出钱包,问他:“请问,这个多少钱?”

“不用了,我请你。”温华是个很细心的人,他看晓沐一直魂不守舍的,就试探性的问:“你又遇到不开心的事了?”

晓沐摇头,然后欠身,“很高兴认识你,谢谢你的秋梨膏,谢谢你送我的手帕,我一定好好珍惜它,我想我要走了。”

温华很认真地听,然后点点头,走近她,居高临下装作没听见她的话,问:“你吃过饭了吗?”

晓沐啊了一声,显然没见识过这样说话没头没绪的人。温华优雅地笑笑,然后接着他自己的话说,“我知道这附近有间餐厅的北京传统菜做得很好,有兴趣陪我回味一下家乡的味道吗?”

晓沐还在想拒绝的话,可她的肚子已经欢呼起来了。温华像是听见了又像是没听见,揉揉自己的肚子,“等你等得我都饿了,走吧,很近。”温华的温润如玉,真的很难拒绝,而且晓沐贪婪在他身边时会感受到的安全。

人是不是在受伤以后,就会想找个安全的壳躲起来装作之前的一切都没发生?

他脱下外套拿在手里,回头和晓沐说:“不是很大的城市,走在路上,会有一家人的感觉。”过了下班的高峰,马路上的车慢慢变少了,万家灯火。

他们沿着广场的一边半圆走,路肩上的红豆杉上挂满了彩灯,闪呀闪,可晓沐脚步沉重得走在温华后面与这城市的温暖差得很远。

温华说的‘特色菜’是在滨海最高档的酒店里,走到门口,晓沐犹豫着不进去,温华看出她的担心,于是就绅士地说:“就让我有这个荣幸,请一个每次见了都是愁眉苦脸的女孩,挥霍高档饭菜。”他话里的意思很夸张,但是却刚好博得晓沐一笑。可是笑过以后的晓沐,明显是曲解了温华的意思。“那我们一人一半付钱好了。”

温华脸上的笑意更浓,仍是不点破,让晓沐先进门。侍者走过来,温华很自然地应对。这时候晓沐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的拙笨。在穿过富丽堂皇的大厅的时候,晓沐开始后悔了,看得出来,这个叫温华的人并不是个普通人。温华特意选了一个靠窗的双人位子坐下,而不是在他常常用餐的包间里。他询问晓沐有没有忌口的菜,晓沐说没有,于是他就全权做主,点了六个菜。对于两个人来说,着实有点多了。他看晓沐局促,就在侍者送上清水之后,他像调整气氛一样地解释:“一个人离家久了,只要是有家的感觉的地方就会常来……你去过北京吗?”晓沐摇头,“当我在他乡生活过一段时间之后才理解什么叫故乡。无论是哪个城市都不能取代北京,不仅仅是因为它是首都,还有它独特的文化气氛。从幼儿园的课本上就知道了天安门,常常路过,并不觉得它雄伟,可是我去年回北京过年的时候,再路过它时正赶上降旗,突然间我觉得红砖绿瓦早就在我心里扎根了。”

晓沐听得入了迷,她只是从电视上看过天安门,北京对于她来说完全陌生,听他这么一说,很向往。

突然,从窗外照进来无数盏刺眼的闪光灯,晃得晓沐眼前一白,她顺着看过去,才发现在酒店门口不知什么时候开始,齐刷刷的停着许多黑色的轿车,从车上下来的人正被许多记者包围。晓沐心想:一定是某些明星吧,住在这样的地方的人,一定非富即贵。

温华的视力还是很好的,夜色再暗,他还是认出了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被簇拥的其中一个人。他表情变得凝密,下巴微微绷住。继而又把焦点放在对面的女孩身上,她的脖颈线条很优雅。

“你喜欢滨海吗?”温华试图转移晓沐的视线,随便找了个话题恢复轻松的和她聊天。

“喜欢,这个城市的人不复杂。”她的回答很实在。

温华又有点敏感,“那,我复杂吗?”他很少这样健谈,在商场上,他一般惜字如金,但是这个南方女孩却打动了他。

晓沐仔细想了想,“复杂……”温华小小惊讶了一下,然后舒眉,眼含笑意,继续问:“听说过故宫里有冤魂出没的说法吗?”

刚刚还谈论人,这一会儿又转到了故宫,晓沐觉得他还真的是个有趣的人。

“故宫你知道吗?”

“紫禁城,明清两代的皇宫。”

侍者安静的上菜,“因为是古代专制的产物,所以有不少冤死的人,据说午夜的时候,在宫墙边会有……提着灯笼的……”她眨着眼睛,抗拒再往下听,“蚂蚱。”

“蚂蚱?”晓沐不解的又重复了一遍。

温华很确定的点头,然后慢慢地说:“经过科学家证实,是萤火虫。”

晓沐被逗笑,这样一个给人感觉优雅的人,怎么会说这样冷的笑话。一般会说这种笑话的都是简然,一般会听了这种笑话大笑不止的也是简然。

“终于看到你笑了。”他竟是以一种深情的眼神,看着晓沐。桌上的大马士革玫瑰开在最盛,馥郁的香气扰得人心暧昧。晓沐后背一僵,赶快低下头,再看他的眼眸也许就会深陷下去。

“这道菜是‘芥末鸡丝’。”刚让晓沐觉得尴尬,温华就又把话题一转,开始给她介绍已经上的几道菜,并且填饱自己的肚子。“‘韭菜炒鸡蛋’,不知道你能不能接受韭菜的味道,我小时候是从来不沾它的,但是长大以后又开始怀念它的味道。”

晓沐用行动证明,她还是能吃韭菜的,平安无事的咽下韭菜,但是尝了一口‘芥末鸡丝’就被抢到了,满脸通红,咳个不停。

“快喝水压一压。”

陆续菜都上的差不多了,“这是‘干炸丸子’,‘醋溜苜蓿’,‘蚝油油麦菜’,一会还会有一个点心,‘绿豆糕’。”他说起自己家乡的特色菜,挺得意的。

晓沐把每个菜都尝了一下,北方的菜好像都是油比较多,不知道是因为她第一次和一个陌生人单独吃饭,还是这菜她真的不适应,吃不惯,她显得很拘谨,总是迟迟下筷子,而后又慢慢咀嚼,很久才咽下。

温华看起来是真的饿了,很快一碗米饭就下肚。

“南方的米和北方的米差别还是很大。”这是他要来第二碗饭之后的结论。

晓沐不作评价,但过了一会儿之后,放下筷子,迟疑地开口:“温先生,关于凯翔和‘兆骐’的网络运作方案,是您负责的吗?”

他也放下手里的筷子,“你终于还是问了,”在他向晓沐说出自己是在‘兆骐’工作的时候,他就想到,这个问题晓沐迟早会问到的,“既然你问了,我就不会再瞒你,我是‘兆骐’的ceo。会用b组的案子,是我亲自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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