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 这下我帮不了你了,因为我的手机也关机了。”林思雅摊摊手说。
“那好吧,咱们先找个地方吃饭吧。”知道那个人受伤的人不是南霁云, 盛晚归心里头轻松了不少, 顿时觉得肚子饿了。
“好呀, 我也饿了, 走, 我带你去吃本国最有特色的食物。”林思雅摸摸肚子说着。
这次出来,别的没带,钱可带的很足, 都是刘秘书去银行换的外币,还随身带了南霁云帮她办的VIST卡, 具体有多少钱她不知道, 反正南霁云说有很多很多。
盛晚归拍拍包, 说:“找个最贵的餐厅,我要好好的请你吃一顿, 谢谢你,虽然我小南叔叔还没有找到,起码证明了那个受伤的人不是他,也值得庆贺,对不对。”
林思雅嘻嘻的笑着说:“太好的, 那我可真的要找最贵的了, 有个餐厅, 我经常从那边路过, 但一次都没敢进去过, 因为太贵了。”
盛晚归拉着她的手说:“放心吧,咱不差钱!”
两人嘻嘻哈哈的打了车往那边走去, 盛晚归心里头的乌云驱散了一半,脸上也有了笑容,一路上跟林思雅说着她的小南叔叔。
林思雅越听越觉得奇怪,这哪里是侄女再说叔叔呀?分明就是热恋中的少女在说恋人吗,看她的眼睛,看她的表情,绝对是个沉浸在爱情里的少女。
“那个,你小南叔叔是你的亲叔叔?”林思雅试探的问着。
“当然不是,他是我爷爷的学生,才比我大八岁,可我爷爷非让我管他叫叔叔,我叫习惯了。”盛晚归说。
还好,还好,林思雅松了一口气,总算不是不伦之恋。
“呵呵”,林思雅一脸坏笑的打趣着盛晚归说:“说实话,你喜欢他对吧?”
在同龄又亲切的女孩面前,盛晚归轻松的承认了,只是还有些害羞,说:“好像是的。”
“那他呢?他喜不喜欢你?你跟他表白了吗?”林思雅好奇的追问着。
“他原来有个爱着的女人,可是好像分手了,我觉得他对我可能就是长辈对晚辈的感情吧,非常非常的宠我,但那应该不是男女之间的感情,我可不敢跟他表白,万一他拒绝了,以后我们在同一屋檐下该多尴尬呀。”盛晚归说。
林思雅点着头,附和着说:“也是,那要不你找个机会试探一下他,就知道他喜不喜欢你了。”
盛晚归忙追问着她:“怎么试探呢?我从来没谈过恋爱,没经验,你教教我呀。”
“好,我想想,以我多年的恋爱经验来看,一个喜欢你的男人嫉妒心是很重的,要不然这样,你假装跟他说有个男的在追求你,看看他是什么反应,他要是拼命的说那个男的的坏话,阻止你们往来,那就八九不离十了。”林思雅说。
盛晚归想了想,说:“他以前一直都这样,又男生靠近我,他就会把他们赶跑。这能说明他喜欢我吗?万一他只是想保护我呢?”
林思雅说:“那也对,看来这个办法不行。”又想了想,她说:“那你小南叔叔男女关系上怎么样?经常夜不归宿或者带女人回家吗?”
盛晚归立刻摇摇头说:“从来都没有,以前只带他未婚妻来过一次,还早早的就送回去了。”
林思雅说:“那看来他是个正派的人。”
盛晚归说:“当然了,以前他的同学都怀疑他是gay呢。”
林思雅的兴趣一下子被调动上来,急忙问着:“那他到底是不是呢?”
盛晚归连忙回答:“当然不是了。”如果是,就不会有四年前的那一晚,其实自从发现了自己的心事之后,四年前那个夜晚的事便愈加的让她释怀了,平心而论,他那晚并不算残暴,虽然是在自己不愿意的情况之下发生的,但觉得也并不算太糟糕,只是那时候自己打从心底里不能接受而已,觉得那是种违背了伦理道德的行为。
“哦,那就好办了。”林思雅坏笑着附上她的耳朵。
盛晚归越听脸色越红,听到最后脸红得仿佛能滴下血来,全身的血液迅速的激荡着,一股脑儿的全涌到了连上来,忙摇头说:“不行不行。”
林思雅说:“怕什么呀,这个方法最管用了,男人对他喜欢的女人是没有抵抗力的。”
“那也太……”盛晚归还是觉得不合适。
“哎呀,别怕,大不了你就装作是睡糊涂了呗。”林思雅说。
盛晚归脑子里出现了那个画面,呼吸有些急促,忙摇摇头,将旖旎的画面散去,说:“好了,不说这个了。”
林思雅打趣说:“你还真是纯情派,人家现在初中生都比你开放。”
盛晚归笑笑,没搭话。
很快的,就到达了目的地,站在金碧辉煌的店面门口,林思雅说:“看见了吧,光看这装修就知道里面的价位了吧?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有什么可后悔的,咱们是有钱人!”盛晚归其实一直对金钱没什么概念,小时候,她属于很乖的孩子,不会跟爷爷要这要那的,即使心里头想得要命,也不会跟爷爷开口,因为知道就算是哭闹,爷爷也不会给她买,后来,南霁云来了,她的好日子也就来了,她但凡对南霁云透露一点喜欢某样东西的意思,南霁云都会给她买来,从来没有想要而得不到的东西,只有离开南霁云的那四年,她才体会到钱的重要性。
走进饭店,领位的高挑本地女孩见是两个不起眼的小姑娘,理也不理,他们俩倒也不生气,到处都有狗眼看人低的主儿,异国他乡也不例外,便自己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又侍者过来,递上菜谱。
“来来,你点,随便点,多贵都行,不要客气。”盛晚归把菜谱递给她。
林思雅擦了擦嘴角即将流出的口水说:“那我可就真的不客气了。”
“嗯,你随便”。盛晚归拿出visa卡晃晃说。
林思雅点了好几个菜,然后就眼巴巴的盯着上菜的位置。
盛晚归觉得好笑,头一次看到这样的女孩。
“笑什么?吃饭乃人生中的第一等大事!”林思雅说:“我这一辈子的终极目标就是混吃等死!”
从她身上,盛晚归看到了熟悉的影子,某些地方,她跟自己真的很像,所以他们才会这样的投缘吧。
饭菜上来,香气四溢。
“不愧是大饭店,贵有贵的道理,你看着颜色,你看这盘子,你看着造型,你闻这香气……”林思雅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陶醉其中。
“行了,行了,你赶紧的吃吧。”盛晚归说。
他们要的饮料是鲜榨果汁,这个国家属于亚热带,水果又甜有多汁,果汁非常的好喝。
盛晚归端起杯子来说:“我们碰个杯,以后就是好朋友喽,说实在的,我长这么大还没有交过好朋友呢,谢谢你这么帮我!”
林思雅碰上她的杯子,然后喝了一大口,满足的打了个饱嗝,说:“其实跟你说实话,我也不是对谁都这么热情的,头一眼看到你,我觉得你跟我特别的投缘,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你很亲近,谢字就别说了,咱们谁跟谁呀。”
两个小女子大快朵颐,谁都不跟谁客气,吃了个痛快。
吃饱喝足,林思雅懒洋洋的靠在椅子上剔牙,盛晚归结完帐,便去了洗手间。看着洗手间里的自己,满面的灰尘,半长不短的头发有些散乱,要是被南霁云看到她这幅样子,又要心疼了,得赶紧清洗一下。
洗干净脸,梳梳头发,又找出一件干净的T恤衫换上,照照镜子,总算没那么狼狈了。
从洗手间出来,经过拐角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很熟悉的声音,低沉而有磁性。盛晚归心弦一动,但又不敢相信,连忙屏住呼吸,仔细的听着。
“你怎么做事的,我临走时怎么交代你的?怎么会让她一个人过来?她自己连远门都没出过,这里她人生地不熟的,语言又不通,现在手机也关机了……”
盛晚归心头狂喜,一股热流奔腾着往后脑钻去,心跳如鼓,急促的呼吸着,疯狂的往声音的源头跑去。
“小南叔叔!”她大叫一声,声音因为激动和奔跑像风中百合一样颤抖着。
那个背对着这边打电话的男人听到这个声音身体一颤,难以置信的转过身来,看到她的时候,手机一滑,摔落在地上,他浑然未觉,所以的注意力、听力和视力都被这个奔跑着的女孩吸引着,瞪大了眼睛,眼中点点星光,眼边发起红晕,嘴角不自觉的裂开一个大大的弧度,大张开手臂,等着她投入自己的怀抱。
盛晚归一边跑,一边欢快的笑着,以跑五十米的速度冲刺着,跳到南霁云身上,双臂环住他的脖子,双腿盘在他的腰间,脸贴在他的面颊上,像八爪鱼一样,紧紧的贴在他身上。南霁云伸出猿臂紧紧的搂在她的身子,感受着她热得发烫的脸颊穿给自己的热气,心中愉悦的情感几欲脱胸而出。
她软软的身体隔着薄薄的衣料,紧紧的贴在他的身上,彼此都能听见对方大如雷声的心跳和急促的心跳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