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莫小桐就感觉公司里的气氛有点不对劲,想到也许是自己太过敏感,她也就并没有太在意,直到,她走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看到那一大捧娇艳欲滴的玫瑰时,她整个人都愣在了当下:“这个,哪里来的?”
嘴里老没正经的咬着一颗棒棒糖,马小玲幽灵般出现在莫小桐的身边,笑眯眯的解释:“当然是有人送的呀!来的挺早,见你没来上班,我就帮你先签了,怎么样?从实招来,又是哪里招来的野汉子?”
猛然间听到野汉子这几个字,莫小桐一口气没提上来,差一点被吓闭了气,只又好气又好笑地骂道:“呸呸呸!死丫头你胡说什么呢?”
“总监没有送,你的叶大律师也不是,署名可是个s呢?”
“噢!”
“唉,你这是什么表情啊?你知道是谁了?”
“当然知道了。”
一听这话,马小玲赶紧凑了个头过来,八卦地问道:“谁啊?”
“知道昨天的男主角叫什么吗?”
“这当然知道了,早就打听好了,叫宋天明,年方三十二,好像还是个画象,青年才俊呢。”昨日那一幕震憾之余,马小玲简直就拿宋天明当成了心目中的白马王子,那叫一个崇拜,那叫一个仰慕,他的大名以及个人资料,也自然就被她打听得一清二楚了。
“宋,s,所以,答案很明显了不是吗?”
一拍脑门,马小玲恍然大悟:“也对喔!可是,为什么他要送你玫瑰呢?不怕人误会吗?”
“也许,他只是想送给我玫瑰的祝福吧!”
玫瑰代表爱情,或者,宋天明是预见到了自己的未来,才会送自己这一束花来表示鼓励吧!只是,她的爱情,恐怕注定要浪费了他的这番心意了。
“哇!好浪漫喔!”
“浪漫你个头啦,快去工作吧。对了,今天你打算跑哪里?”
上一周的胜利,不代表下一周不用努力,头条每周一次,但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为了成功,每个人都要更加努力才可以,深知这一点,所以,莫小桐一来公司,二话不说就开始打开电脑,翻找着本周最受人关注的热点话题。
抢过莫小桐手里的鼠标,马小玲一脸激动道:“跑什么啊,总监说了,今天放假,晚上,大家一起陪你庆祝,happy!happy!”
“庆祝?我生日还有几天没到呢?这么快庆祝?”
“什么生日啊,我说的是,关于你这一仗打得漂亮的庆祝。”
一说到这个话题,莫小桐就失了兴致。本来,她今天是不想来上班的,可是,在家呆着的时候,她反而更容易想东想西,为了不让自己继续胡思乱想,她还是跑回了公司上班,没想到,上班后还是免不了提到这一点。
其实,大家开心她可以理解,只是,这件事,她真的不想居功,毕竟不是自己亲手争取到的,总有种抢了别人功劳的感觉,这让她觉得非常不爽:“其实,真的和我没什么关系的。”
“好啦好啦!知道你谦虚,可是再谦虚也得去庆祝,你不想,我们还想呢!好久没有让总监在放血了,今晚上,大家可指着你了哟!要尽兴知道不?”
“可是,我真的不太想去!”
“什么啊!主角不去,我们去哪还有意思?别推了,就是天大的事情,你也得给我们放下,去庆祝,一定要庆祝,ok?”
真是没有心情出去庆祝,可着实又不想扫了大家兴。这也算是她进入公司以来,第一次和大家近距离亲密接触,如果能趁机打开大家的心结也不错。这么想着,莫小桐终还是勉强地伸出了手指,比了个ok的手势。
所谓的庆祝,不过是趁机狠狠宰老板一次。所以,大家都毫不犹豫地点着自己平时最想吃,却又最不舍得吃的东西,大快朵颐着。唯有莫小桐,仍旧是一脸平静,点来的东西,也没吃几口就放在了一边。
酒足饭饱,自然要来点娱乐。
所以,大餐过后,一行人便风风火火地来到了皇爵会所,那是一间豪华型的ktv会所,有着全市最好的歌唱设备。没有心情,莫小桐也不想唱歌,只安静地坐在那里,看着大家瞬间从娱记变麦霸。
无论是会唱的,还是不会唱的,音准的,还是五音不全的,都集体混乱成一团,你争我抢的,好不热闹。莫小桐看着大家,忽然觉得郁闷的心情,也渐渐没那么沉重了。
算起来,这是她毕业之后,第一次参加这种集体活动了。以往,做为莫家大小姐的她,总是站在光亮之前,接受着别人或真心,或无意的赞美,可是现在,她坐在这里,看着大家不分你我的唱着k,抢着麦,她忽然觉得,她这一辈子,错过的实在太多太多了。
“小桐,怎么不唱歌?”
一回头,是马力一脸红润的脸,他喝了不少的酒,虽然还算清醒,但酒意已上了脸。淡然一笑,莫小桐指了指满场鬼哭狼嚎的众人:“那么多麦霸,哪有我的份?”
“那倒是,以你的个性,估计也不会跟他们抢。”
对他的话,莫小桐不置可否,只笑着反问:“那你呢?怎么不去唱?”
“做为你们的老板,这种事也要抢的话,是不是也太没面子了?”
“这时候还要讲身份的?”
“必须的呀!”
除了在公司,大多时候,马力的表现都不像个正常的老板,从某一方面讲,有个这样亦朋亦友的老板也不错,只要,他不拿现在这种热情如火的眼神看着自己就可以。
“那个,我………”
想找个借口,避开他灼灼的眼神,他却霸道地打断她的话,笑着看她:“其实,想听我唱歌就直说嘛,只要你开口,我什么都能唱。”
“我不是这个意思。”
“从你的眼睛里,我读懂了这层意思。”
呃!是自己表达不清楚,还是马力的眼神有问题?她那哪里是想听他唱歌的表情,明明是尴尬到想要逃跑的眼神好不好?
“要不,咱俩合唱一个如何?”
“不用了吧,他们玩的正开心,还是不要打扰他们的兴致。”
想要去阻止,可似乎已来不及,不顾莫小桐的反对,马力已兴致极高地站了起来,在嘈杂的音乐声中大声叫道:“老板我想唱首歌,谁帮我点一下呢?”
马小玲第一个站了起来,高举着双手:“那有什么问题,老板,我来,我来,要点什么歌?”
“就来首,《今天我要嫁给你》”
歌名一出,满场寂静,除了流泄着的音乐以外,包间里每个人都不约而同地回头,将眼神赤裸裸地落在了莫小桐脸上。那种感觉,让莫小桐如坐针毡,脑子里混沌着只能想到两个字:想死!
“吼,吼吼!老板,你要嫁给谁呀?吼吼,吼!”
不知是谁带头起哄,包厢里马上又沸腾了起来,就在莫小桐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的时候,马力略带性感的声音,又在包厢内响起,这一回,他是指名道姓:“小桐,跟我合唱一首怎么样?”
“这个,我,我还是算了吧,总监你找别人吧?”
“这么不给面子啊?”
“不是,我………”
“小桐,唱一个,唱一个!”
“小桐,小桐,唱一个,唱一个!”
她就知道,今晚不该出来的,可是,既然已经来了,还是不要扫了大家的兴,至于马力,以他的个性,总有一天他会明白自己的心意,想必,那时候不用自己说,他也会放弃自己。
高举起双手,制止了包厢内的喧哗,她无奈地叹气:“好吧!我唱,我唱还不行吗?大家别叫了。”
见她就范,马力得逞一笑,附耳于她,暧昧道:“好好唱。”
她不自然的别开脸,下意识地和他拉远距离,可刚刚才起步,便又被马力大手拉回,将她紧扯在身边,他嘻嘻一笑:“今晚,别想跑!”
听到这话,不知为何莫小桐突然便红了脸,只在心底祈祷着,今晚的闹剧,越早结束越好。
熟悉的音乐声应声而起,莫小桐紧握着手里的话筒,太紧张,以至于手心都是汗。可是,再汗颜该唱的还是得唱,盯着屏幕上动人的动面,感受着mtv里的甜蜜缠绵,她试着让自己想象着对唱的男人不是马力,而是肖奕。
那一年,她们也曾合唱着,虽然,他们合唱的曲目,是早已落时的《知心爱人》,但,那时的感觉,真的很美好。她也曾以为自己和他会像歌曲里唱的一样,成为一辈子的知心爱人,但,现实的残忍,地让她们一步步走到了陌路。
很难受,但她却从不后悔,如果,时光能倒流,她或许会学着更加勇敢,只是现在,她也只能在歌声里,臆想和他的未来了。
春暖的花开带走冬天的感伤,
微风吹来浪漫的气息。
每一首情歌忽然充满意义,我就在此刻突然见到你。
春暖的花香带走冬天的饥寒,
微风吹来意外的爱情。
鸟儿的高歌拉近我们距离,我就在此刻突然爱上你。
听我说,手牵手跟我一起走,创造幸福的生活。
昨天你来不及,明天就会可惜,今天嫁给我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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