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程峰自从踏入江湖的那一日开始,虽然朋友不算多,但只要跟他有过交集的,都会打心底里认可他这个朋友!但凡跟他称兄道弟的,都会不自觉地被他带的疯狂起来。
他悖逆先祖遗训,舍弃盗门开出的一人之下万人之的“至高无”,昨日他一无所有,今日他号令热河群雄,明日他又变得一无所有,这才过了仅仅数月的时间,如今的马程峰再度东山再起,势力之大,直至原!谁敢想象,他还是个不足二十岁的半大小子?
而也正是他这狂放不羁的性格,天生的桀骜不驯,感染了身边的每一个朋友!青春年少时,不正是每个人人生最叛逆最疯狂的阶段吗?但马程峰却把这段“悖逆”演绎的淋漓尽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普天之下,除了他恐怕再无第二人了吧!
请不要说他贪婪,请不要说他亦邪亦正,也不要说他背信弃义。人活一世为的是什么?为的是洒脱,活出自我!马程峰的祖先是贼,是胡子强盗!眼下这些是他想做的,他能做的!
这支庞大的探险队在大漠绵延了足足有一里地那么长,他们有充足的补给和淡水,有威力巨大的火器丹药。乍一看,此行必然马到功成!
昨夜刚下过雨,别看午是晴天,但大漠的气温依旧让人十分舒服,趁着还不热,马程峰一口气走出来五十多公里,最后下午三点左右的时候,闷热的气候终于让旅人们无法忍受了。他们早已穿越了所谓的“国境线”范围,现在脚下这片地盘,是夹在三个国家之间的一片无人区,说它是哪国的土地都可以,前提是只要有人愿意要。
大漠延伸到这里,地形地势发生了改变,虽然还是瞒野的黄沙,不过明显地势已经高了若干,沙丘此起彼伏,有些高的好似小山。这样的地形,让探险队的行进速度更慢了,再加气候闷热,大伙的身体有些吃不消了。
“在前边那座山后先歇歇,阿里木,派出两个探路的兄弟,看前边是什么情况?”马程峰命令道。
以现在的情况看,如果想在明天到达塔克拉玛干的话,今晚肯定要连夜赶路,不能休息了。
大伙坐在小山背阴的角落里,一边补充水分,一边研究下一步怎么做。
“你们看,如果这张地图是真的,那么咱们只要今晚能穿越这片沙丘地带,前边应该要进入山区了,传说的扎格拉玛山在群山环抱之间。大家的意思呢?”
常小曼说:“我没意见,趁着气温还能忍受,咱们可以先赶到那片山区,再休息,我想兄弟们也应该可以理解你的决定!”
这时,楚天月说话了。
“卡车和你的大多数随从不能进山,因为那里距离扎格拉玛山太近,扎格拉玛山有很强大的磁场,相信这一点,随着咱们距离那儿越来越近,你应该也能感觉到吧。”
常小曼不屑道:“楚天月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小心思,你是不是觉得到时候没人能看着你了,你可以趁机逃跑啊?我告诉你,没门!”
“小曼,我想你误会我的意思了。算扎格拉马山没有强磁场,你觉得咱们适合带这么多人一起进山吗?山藏着艾美拉女王在一千年前建立的那座古城,古城埋藏的不仅是她的不朽之躯,还有无数金银财宝。在利益面前,你敢保证你这些胡民手下不会见财起异?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劝你最好谨慎行事。”楚天月这么说也不是不无道理。
小曼再想说什么,却被马程峰拦住了。
“咱们先走出这片沙丘地带再做打算吧。”
简单吃喝过后,大队人马重新路,等待他们的将是最后五十公里的征程。
夜幕降临,闷热的天气逐渐退去,大队人马踏着月色,缓慢地穿越这片沙丘地带。按照英国佬所说,艾美拉女王神秘死亡后,这片漠北大地只有在一百多年前,有一队法国探险者来过。
这里是真正的无人区,寸草不生,环境恶劣。但这也是一千年前,生与死之间的临界点,只要走过这片沙丘地带,是山区。没人知道,它们间的这片区域到底埋藏着多少危险。
“程峰你看头顶?”卡修拉指了指天。
马程峰抬头望去,见有十几只秃鹫,正围在空不停地打转。这些秃鹫没有疯狂攻击驼队,估计它们没有受到艾美拉诅咒。秃鹫是食腐动物,看来它们已经把驼队看成了即将死亡的盘餐。
“阿里木,让兄弟们放慢脚步,都给我把招子擦亮了!”
“招子?”阿里木听不懂东北绿林黑话。马程峰只好指了指双眼。
“派出去探路的两个兄弟怎么还没回来?”已经出去足有半个钟头了,一般来说,派出去探路的兄弟不会跑过大队伍十里地之外,都是围着驼队方圆附近的区域巡视的。但都过去这么长时间了,却依旧没有回来,估计十有八九已经遭遇不测。
这时,驼队最前边停下了脚步,小曼在最前边领路。
“程峰?你看,有血迹!”她喊道。
马程峰跳下骆驼背,跑去一看,果然,沙地留下了一滩血迹。他伸手摸了下,血还是热乎的,并且再沙丘留下了一道血痕。肯定是派出去探路的兄弟,遭到了什么猛兽的偷袭,尸体被拖走了。
马程峰张开大手,示意所有兄弟全部停下脚步。
“原地休息,放境界!”
他和常小曼带家伙,顺着地这道血迹,朝大漠深处寻去。
追了大概能有七八百米的距离,他俩发现,血痕延伸到这里后,朝着一个小沙丘后边转了过去。那个沙丘刚好挡住了他俩的视线,也看不着后边是什么情况。
咔嚓……咔嚓……咔嚓嚓……
沙丘后传来了诡异的声音,那声音简直令人毛骨悚人,不用想都知道,沙丘后是个猛兽,那家伙正在用锋利的牙齿一点点啃咬尸体的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