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抿了抿嘴唇, “周五我请你吃饭吧,吃燕都的特色菜。”
周五吃饭的地方是培训中心同事介绍的,藏在一条巷子里, 小院经营燕都特色的家常菜, 尤其是红烧带鱼和打卤面很好吃, 我向圈里人推荐时很多人都说去试过, 味道不错, 只是需要预订比较麻烦。
我早早定了位子和菜品,选的全是燕都特色美食。他是南方人,也许会觉得口味偏咸, 我特意嘱咐让厨师少放盐。
我们在一个隐蔽的地方碰头,他顾及我的想法, 把自己藏到街心小花园, 免得被机构同事看到。燕都的春天来了, 枝桠吐出嫩绿的尖头,空气中飘荡着燥热的气息。他穿了浅咖色的短款大衣, 薄薄的暗纹毛衫,欣长的身材显得清爽干练,在一群穿着臃肿棉衣的路人间,分外醒目。他的服装总是早一个季节。
“从这里走过去吧,不太远, 如果坐车很挤。”我站到他面前, 有些说不清的心慌。
他依照惯例递过来一个毛绒玩具, 这次是个短毛折耳猫, 肉滚滚的爪子, 方脸盘憨憨的神态。
我捧在手里象真的抱着一只猫,小猫幼崽。
他横在我身前没动, 歪着头看我的脸,神情认真而温和,我瞪下眼睛,“我脸上有花?”
他好脾气的笑起来,“电话里哭的真难受,我直担心,到底是谁惹了你,眼睛肯定哭肿了吧?”
我挥下手,表示不想谈这个话题,我已经将重新译的稿子给了总干事,事情算过去了。
路边水果摊在卖菠萝,削得干干净净泡在盐水里,它是春天最早出现的水果,我买了两块给他一个。
他开心的接过去,美得好象占了多大的便宜。其实他穿成这样根本不适合在街上吃东西,做工精良的衣服不单显出一个人的品味,也提示了与之相称的行为举止。任何人看到他都会认为是刚刚从某辆豪华车上下来,即将步入奢华的酒店大堂或者从里面健步出来,而且我们俩走在一起也是不搭界的,陪在他身边的应该是个风情万种,妆容精致的成熟美女或者服装干练、举止谦恭的秘书型。随便拉个路人过来猜我们俩的关系,恐怕会难为人家想半天。
“这个菠萝不太熟,”他边吃边说,“中间这里还硬着,如果完全熟的菠萝很香很软。”
我点点头,眼下卖的菠萝是从南方运过来的,为方便运输估计没熟就从树上摘下来了,不是它最完美的口味,“如果不好吃别吃了。”
我只是改不了自己的毛病:喜欢在街上吃东西。小时候我妈很少管我,唯有在街上吃东西这条不允许,她认为尘土飞扬会污染食物,每次遇到我喜欢的东西均是包好带回家再吃,长大后我的叛逆心理作祟偏要拧着来,好象越这样做心里越高兴。
他大口的咬了一下,“不行,你请客不能饶了你,不过,菠萝不贵,我下次来的时候带一个熟的好吧?你试试,很好吃。”
他小心的神情不过是因为谈到了钱。祸害很聪明,看出我对这事很敏感,他不敢送任何花钱购买的礼物,也不再提消费购物相关的话题,很傻气的对我说,你男朋友在上学,学生应该不会富有,既然是公平竞争,就不能利用对方的弱项,否则胜之不武。我想从这点来说,他是个光明正大的人。
我笑笑没说话。
没得到肯定的答复,他将自己的注意力都放在吃那个又涩又硬的菠萝上,说实话吃完我的舌头有点麻,使得原本不高的情绪又低了。
吃饭的地方生意很旺,门口还有几个排队的人,看我们的眼神带着羡慕。
祸害很新奇,不停环顾着四周,“没有招牌的?是人家里?私家菜吧,你怎么发现的,味道一定好,这样的地方不会被外人发现,一般只有本地人才知道。”
我对着阿姨报出自己的预定,她带我们去了一个小房间,里面摆了两张小桌,中间有古色古香的屏风隔开彼此不影响。
祸害对我选的菜很捧场,也许真的如他所说,安可请客不能轻饶,他吃得很香,我知道对南方人来说,这种尝试比较新鲜,除了偶尔介绍下,不主动谈什么话题,把吃饭放在了首位。
“真饱,我最近好象胖了,北方的饭是不是很容易胖人?不对,也许是没按时去健身房了。”他还是自言自语。
我发觉祸害对自言自语很习以为常,时不时要犯几次,好象他习惯对自己说话,周围人的看法和眼神对他是虚无的。
“你吃饱了吗?好象你吃得不多,是不是菜都被我抢走了?”他挑起浓重的眉毛,象在回想,“你也吃了,鱼吃得比较多,粉蒸肉不多……”
我挥手打断他的话,“吃饱了吗?我要结账了。”
他欢快的做个手势,而后心满意足的端起茶杯,慢慢喝。
结账后,我拿出一个信封推到他面前,“罗先生,这是你在林记为我订餐付的费用,从一月到三月已经消费完了,店家扣掉了一些钱作为中途解约的损失费,剩下的都在里面。我的话已经说了很多遍,希望你能认真考虑,不要再来了,耗费时间、金钱和休息日来燕都做一件不可能有结果的事,没有必要。我的生活很平静,不希望被打扰也不想有任何改变,你的所作所为让我们双方都很累,我已经不是自己了,其实你也不是你了。拜托你放手,让咱们回到从前,谁也不认识谁的时候,谢谢你了。”
祸害原本轻松的神色逐渐凝重,眉毛开始蹙紧,握着茶杯的手因为用力,关节僵硬有些发白,我缓缓起身,拿起小猫抱在怀里,“如果你说过喜欢我,那我今天回答你,我不喜欢你,哪都不喜欢,你身上没有任何一点符合我对男朋友的设想和勾画。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你回去,我也好好呆在自己的空间里,不要打扰对方了。停止吧。”
我没有给他再说话的机会,径直离开了小院。走上夜色朦胧的街头,身后一直寂静无声,绷紧的肩头终于松下,最近它总是酸疼,看来有必要申请年假歇歇了。我沿着街边不停的走,路边店的生意很好,大家神情悠闲,享受着周末前的放松。
初春的夜风温柔,空气中微凉的气息,没了黄昏时的燥热。前面是哈根达斯店,暖黄色的灯光映出来,一对对情侣凑着头亲热的聊天。我回想上次吃冰激凌的日子,太久远不记得了,不如今天放纵一下,作为奖励。
孤身一人在充满浪漫氛围的桌椅间游走很醒目,我也不好意思占个双人位,选了靠近角落的窄小边桌。淡紫色的圆球立在小碗中,表面泛着沙沙的、粗粗的质感。我想起小时候写作业,挺长的一篇生字抄写因为它的存在,变得其乐无穷,写多了冰激凌盒四周浸软了许多,用小勺挖时象喝奶昔;写少了挖起的是翘翘的一块,象木头刨出的花纹,放进嘴里很支楞。
十岁前很多不值一提的小快乐,在香港之行后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对生活日复一日的忍耐和亲人间渐行渐远的疏离,没人知道,我荒芜的人生中,快乐遥不可及。
起身时我告诉自己:安可,你做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