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奔驰了好一会,凌长风才终于在心里接受了这好几个平生以来的第一次。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观看那神乎其技到让人心惊胆跳又不失滑稽的实战弓技。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体验一个攻击魔法的施展过程。天痕和斗笠男子的剑气撞击让他体会到了顶级武者之间的不经意的对撞,其威力并不亚于激光,而这只是他们随意的出手而已。今天他还第一次近距离目睹杀人,在看到那个中隔人地痞于旋风束缚中歪歪扭扭倒地的时候,凌长风便有种莫名的感觉,那种感觉既不是恐惧,也不是兴奋,既不是同情,也不是幸灾乐祸……但是这种感觉很怪异,一个生命就在眼前这么歪歪扭扭地消失所带来的视觉冲突和心理冲击。
凌长风按捺下内心的不平静,看到那个斗笠男子正轻轻地摸出腰间酒壶,悠闲地仰头灌了一口,动作随意而优雅,让人很难想象刚才就有一条人命葬送在他的手上。
凌长风不由得回想起那莫名的感觉,内心继而涌起一股豪情,处在这种特殊的氛围中,他压抑不住地有股表达和倾述的**:“杀人不隐姓,闹市载歌行。酒气壮豪情,剑胆催雄心。醒时对斟杯,醉也枕卧剑。悠然云和月,粪土权与利。腹藏宏图策,胸有江山志。执剑行仗义,朝野竞传名!”
强烈刺激和特殊的氛围常常会成就一个诗人,此刻的凌长风便是如此。
凌长风这首临时创作地诗句其实更适合用地球语来吟诵。不过当他现场使用蹩脚的精灵语来表达自己的胸臆和感触的时候,却也同样震惊了车厢里的每一个人,每一双眼睛都死死地盯在了他身上。
而接下来的一场突变却破环了这首诗所营造的氛围。就在这时,从车底下传来了突兀地掌声,一个头颅从车尾钻了出来,然后很诡异地就这么轻飘飘地从车底滑入车厢内,明明看上去是慢悠悠的。但是凌长风看到地只是一个模糊的身影。
由于听到掌声而如临大敌的斗笠男子和天痕,只看了车尾一眼后。立刻变得异常恭敬,他俩同时站其身来,右手掌紧贴左胸,向车尾深鞠躬。
刚从安德鲁那里学习过一些礼仪的凌长风知道,右手掌紧贴左胸深鞠躬,这是用来表达崇高敬意的武士礼,但也只适合用以表达崇高的敬意。而普通情况下。剑士如果行剑士礼的话,只需要手搭剑柄鞠躬便可以,即使是宣誓也只需要抽出剑来竖立在胸口就行。
那人在车尾站定,凌长风才看清他地样子,最显眼的是这个精灵老头的大红鼻子,还有他那醉醺醺的眼睛,还有他那让人觉得随时都有可能会跌倒的站姿,还有腰间悬挂的一个大酒葫芦。那精灵老头看到阿姌的时候稍微一个愣神。然后就回复醉醺醺的神态,对天痕他们随意地挥了挥手,示意他们不用多礼。凌长风发现齐炙好像有些不自在地低下了头,而不像其他人那样都在抬头看着那醉醺醺地精灵老头。
“奥姆,你这个老小子,到了南都也不先来看我。还好茹茹一见到你便让人来通知我了,我才能刚好赶上你离开,哈哈。你是不是还在气恼我上次拿了你的浮云花和险崖草去酿酒?”他用那醉醺醺的迷蒙的眼神看了看奥姆那一脸好不气愤的滑稽神情,然后走到凌长风边上:“好了,奥姆,这都过去几十年了,你这个小气鬼还记得,大不了我请你喝几口浮云花和险崖草酿的酒便是了,那可是我自己都不舍得喝地。”
连奥姆到了他的口里都变成了老小子,而且刚才还一脸焦急的奥姆。现在却成是一脸懊恼和吃瘪的神情。看到他晃悠晃悠地朝自己走来。凌长风一脸迷糊地站起来向这个看来是很有来头的醉醺醺的精灵老头行了个礼。
“这位小家伙,你的穿着虽然怪了点。但你的诗很不错!让我不由得想起了当年……”说到这里,他那朦胧醉眼变得深邃起来,嘴里喃喃地念起凌长风的诗句:
“杀人不隐姓,闹市载歌行。
酒气壮豪情,剑胆催雄心。
醒时对斟杯,醉也枕卧剑。
悠然云和月,粪土权与利。
腹藏宏图策,胸有江山志。
执剑行仗义,朝野竞传名!”
所有的人又都被带回到这句诗地意境中来,带回到刚才地那场冲突中,带起了每个人心中不同的意象,唤起了每个人胸中地豪迈和洒脱。
那精灵老头念完后狠狠地用酒葫芦狂灌了几口:“虽然我以前用的是刀而不是剑,但并不影响这句诗的意境,好!好诗!等回去我让茹茹帮我谱成乐曲,这样我以后就可以常常哼唱了!嘿……小家伙,你不会反对吧!”
“我反对!”
大家惊讶地看着凌长风,那精灵老头也是没有想到凌长风会如此干脆地拒绝。
凌长风看着一脸奇怪表情的精灵老头,笑了笑:“你起码要先告诉我,你所说的那个茹茹是谁吧!”
大家这才明白,凌长风是开玩笑,不由得会意一笑。
这时奥姆又抬了抬他那滑稽的眉头调侃道:“就是刚才在酒吧里,你一直盯着看个不停的老板娘!”
凌长风听奥姆一说,立马开心地答应了那醉鬼精灵老头,一大堆根据地球语改编而成的恭维和马屁脱口而出,比如:“好诗配佳人,好曲赠英雄!”。弄得原本一直倚老卖老的精灵老头一愣一愣,但心里确实还是挺受用地。
萝卡狠狠地看着此时的凌长风。纯粹就是马屁精、好色鬼一个嘛!刚听到那诗句油然升起的好感和崇拜不由得消减了许多。
“老前辈,您可别忘了告诉茹茹老板娘,这首诗的原创作者是我凌长风!”
萝卡听到凌长风这句赤luo裸的不要脸的轻浮话,气冲冲地给了个鼻音“哼……”,见阿姌轻轻地推了一下自己,萝卡才扭过头去不理会凌长风。精灵大陆一直以来都提倡对婚姻的忠诚,对配偶一定要忠贞地观念从小就被灌输到绝大部分精灵的头脑中。虽然这种观念对精灵贵族及武者地影响和束缚要小许多,但是毕竟也会受到整个大环境的潜移默化。这从萝卡的表现中就可见一斑了。
不过虽然这些话让萝卡不舒服,但显然很合那个特立独行的醉眼迷离的精灵老头的口味,那老头于是乎忘记了身边的所有人,就开始和凌长风瞎侃胡扯起来。只是坐在凌长风旁白地齐炙却是把头越埋越低。
这一老一少自己倒不觉得奇怪,不过马车里的一伙人可算是长见识了,他们全都瞪圆了眼睛,听得直摇头。甚至有种要抓头皮的感觉。
那么他们都听到什么了呢?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比生命更重要,更美好的了。”醉鬼老头说得兴起,一屁股把齐白挤到一边,坐在凌长风的边上,而此时坐在凌长风另一边的齐炙故作镇定地点头表示同意,但是头却越点越低。
当然这句话对于任何人来说都可以无条件同意。
“但是有酒喝总比没有什么东西要好。你们说是吗?”老头继续发表大论,凌长风连忙点头,车里的一干人认为这句话还能接受。
“所以有酒喝比生命更重要。”醉鬼老头开心地扬起那红红的鼻子说道。
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啊。车里一干人,没有想通地又瞪圆了眼睛,而刚想通的则开始摇头或者抓头发。
虽然凌长风经过刚才的几句聊天后已经开始习惯这个老头子的酒鬼理论和酒鬼逻辑,可是听到这里还是楞了一会儿,反应过来后凌长风就连忙点头,又开始狂拍马屁。
其实说白了。这个酒鬼老头的逻辑就是典型的三段论,而在地球上三段论地提出者是亚里士多德,他是形式逻辑学的奠基人。不过三段论常常会由两个看似合理的前提,推导出一个完全错误的结论。
“这个酒鬼老头来头不下于奥姆,而且实力好像比起天痕来还要高出一截,今天可要好好巴结。既然这个老头喜欢这种三段论式的逻辑,我就迎合迎合他的口味吧!虽然三段论不是很有用处,不过唬人还是蛮好用的,嘿嘿……”凌长风心里又开始打起了不算太坏的坏主意。
“酒确实很好喝,特别是精灵酿的各种果酒!”凌长风也准备开始三段论了。
自然车里所有的人都是同意这个观点地。
“只有那些很保守地、懦弱胆小猥琐的人才不敢去做一些简单地新尝试!”凌长风的这个观点得到车里一干人的勉强同意。
“所以。只有那些保守懦弱胆小猥琐。不敢尝试的人,才不会喝酒!”凌长风得出他的结论。车里一干人又开始瞪圆了眼睛。
酒鬼老头也迷惑地瞪圆了眼睛倚老卖老地说道:“小家伙。你的这个说法我很赞同,不过这是为什么?”
“因为,假如他喝了,那他就不可能不会喝了!”
酒鬼老头一听,哈哈大笑,拼命点头,对他来说,这世界上没有比这句话更对的话了:“对对对……凌小兄弟,你说的太对了!只有那些保守懦弱胆小猥琐,不敢尝试的人,才不会喝酒!我们都会喝酒,所以我们都不是保守胆小的人!凌小兄弟,如果我早认识你就好了,你简直就是我的知音啊!”
酒鬼老头开心得不得了,脸和鼻子越发显得红彤彤,他已不再称呼凌长风为“小家伙”,而是称“小兄弟”了,当然他们俩的兴致也就更高了。
不过在车里的其他人就更受罪了,在他们看来,这谈性正浓的俩人明显头脑都有问题,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如果再听他们这样讲下去,大概过不了多久,车里所有人的头脑就要报废了。
其实凌长风只是在三段论证里加了个反证,就把酒鬼老头的三段论又推进了一步,而且说的又很合酒鬼老头的口味,酒鬼老头自然是被唬得开心了。
每个人都有说服自己的理由,酒鬼有酒鬼的理由,色鬼有色鬼的理由,就算他们明知道有些理由是不太合理、不够充分的。
为什么女人就算知道自己的男人在哄骗她,也心甘情愿?
为什么人们明明都没有见到过神,却都去信教拜神?
为什么人们明明知道烟酒伤身,却又趋之若鹜?
为什么人们大骂小说写的不合理,却又每天等待更新?
……
因为人们愿意相信任何让他们感觉更好的东西。他们心甘情愿地任由这些不够充分却也未见得不充分的理由说服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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