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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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为人如何,大家都知道,本书虽然有出版限制,2月底前无法更完,但我绝不会断更,激烈,温馨,加H内容的,还有很多正文无法交待的事情会一一写成外篇,华丽放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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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因分章关系,今天正文约2600字(不算废话),明天略少,谢谢。文………
“伯爵小姐是想到什么了?你见过幻灵是不是?那肮脏恶心的东西。说到它们的由来,据说当初诸神与暗黑破坏神大战,最后诸神到达了天堂,人间留给了十大家族,而恶魔和暗黑破坏神被打入地狱。幻灵作为恶魔的一支,不知怎么没有在地狱的大门合并时及时离开,逗留在了人间,成为鬼怪一样的存在。”列斯达带着一脸看好戏的表情,“没错,我的好嫂子是幻灵。不知道我哥哥怎么能容忍抱着这样地东西,可见他称霸天下之心有多么强烈。”
此时孤儿的震惊是无法形容的,猜测过无数次阿德斯的身世,甚至考虑过他是老驿马公爵和零人的私生子,考虑过他父母的结合是一项肮脏的交易,但没想到他居然是半人。。,16.。他有一半魔鬼的血统,所以他才能号令幻灵,所以白骷髅们要置他于死地。因为两支幻灵本就是仇敌。
她可怜地阿德斯。这么多年来,他心灵上要背负多么大的残酷重担啊!他坚强的外表下面,原来藏着深深的不安和自卑。
而听他以前所讲的故事,他小时候并不知道母亲的事,一直以天之骄子、驿马家的唯一继承人、少年英雄的姿态而存在,当他初听到这个消息时,初看到母亲时,那打击简直是难以想像的。如果换做是她可能会发疯,他是怎么熬过来地?
他一个人!他一个人承受这一切!现在光想想。她的心就感觉快裂了一样。
“我的好侄儿从出生那一刻就显示出巨大的魔力,或者因为是驿马家地摧毁性力量和幻灵族的魔鬼天性相结合的缘故。”列斯达轻浮的声间持续响着,“在他降临人世的一刻,一场风暴几乎毁了鬼影森林。大批动物和我哥哥地卫队死于那场黑风暴。这是个悲剧,但我哥哥差点乐疯了,因为他在那一刻看到了征服大陆地力量。之前他与幻灵公主在一起时并非自愿,而是他英俊地相貌吸引了那怪物女人,他为了活命而被迫上床。但到这时候。他觉得一切都值得。重要的是他的儿子是一件世界上最利害地武器。所以尽管他厌恶。尽管他憎恨这孩子,还是把他当成宝贝一样带回了黑冰宫殿,就算那怪物女人要跟着。他也同意了,反正做为幻灵公主,她有人类的形貌,只是奇丑无比罢了。。,。可笑的是,之后我哥哥再想生出血统纯正的继承人却没能生出一个来,他想让阿德斯当武器,让他真正的儿子当驿马王的愿望落空了。”
“你哥哥真是个没人心的混蛋!”孤儿说,再顾不得什么礼貌。
“谁说不是呢?当初他是何等看不起我呀,好像我是垃圾,可他没想到自己唯一的儿子甚至连个完整的人也算不上,这不得不说是天大的悲哀。”列斯达嘴角一歪,笑得恶意,“他精心培养阿德斯,每天忍着要呕吐的感觉教导自己的力量,让阿德斯小小年纪就显示出了雄霸天下的气质,如果不是阿德斯十八岁那年到了湖心岛,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一切都会顺着我哥哥的意进行,可惜他命运中总有可怕的意外。”
“不是意外吧?是你做的手脚对吗?”孤儿突然问。
列斯达愣了几秒,之后坐回座位上,饶有兴趣的看着孤儿,“您为什么会这样说?我的小姐。”
“我想你们兄弟的感情并不好,你哥哥不可能告诉你什么降事,但你对这件事这样清楚,肯定是暗中做了非常严密的调查,然后揣测出他的心意。”孤儿冷冷的道。
“你没想到他是在弥留之际对我说的吗?”列斯达挑挑眉,“人在快死的时候,总会怕把秘密带到地狱里去,所以什么都会说的。但是好吧,我亲爱的伯爵小姐,您真是太聪明了,今天我讲这个故事固然是我哥哥在临死之时告诉我的,不过把阿德斯引去湖心岛的确实是我。想想一个眼高于顶,把众多大人都斩于马下的小孩子看到自己的怪物母亲会有什么感想?在一瞬间摧毁他所有的世界,不是很好玩吗?哈哈,可惜我的好侄儿的神经太坚强,没有疯掉,不然会更精彩。”
“你伤害阿德斯,也是想你自己坐上驿马公爵的宝座,为你多年来所受的欺凌报复吧?”孤儿越来越不齿这个天下间最美貌男人的行为,“你让阿德斯因整个内心世界崩溃而离开,你哥哥的希望全部落空,他又没有子嗣,等他因绝望而死之后,一切都是你的了。别不承认你的卑鄙,你以为自己优雅,其实不过是做着同样肮脏的事!”
列斯达脸上变色,想发怒,不过看到阿德斯如雕像一般坐在一边,始终不敢轻举妄动。这个伯爵小姐是阿德斯的宝贝,他清楚得很。
“太聪明的人不会长寿的。”他把鲜红的酒一饮而尽,唇边挂的几滴液体更衬得他的脸妖异无比,“我得到了驿马公爵的宝座,但是我发现别人还是会议论我的出身,就连盈禄伯爵小姐你,不是也一样知道吗?而且这宝座远没有我想的好玩,所以一切破坏活动我都乐于参加,就像我现在明知道阿德斯心中有恨,却不布下一兵一卒守卫一样。我想看看这世界有什么样的结局,想知道杀戮到了我的头上是什么滋味。哎,人生真的很厌倦、很无趣的的,我不怕任何危险,只要危险肯来的话。人生嘛,总是需要一点乐子。”
“你只要停止年轻自己的身体,阻止爱西重生你的灵魂,你就会知道死亡的滋味,你就会得到乐子的。”孤儿愤然,因为列斯达那种高高在上,等着捉弄人的态度。
“我的伯爵小姐,这不是个好办法。我虽然不怕死,每天期待着天下大乱和危险临近,可没说坐以待毙啊,不斗一斗就不好玩了。再说,我如何能舍弃我的美貌?我对自己的要求是:死也要死得漂亮,死得让人神魂颠倒。我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混乱还不到来,真是无聊的人生啊。现在好了,我的好侄儿来了,好了!好了!好了!”他一声比一声叫得高,并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这个人疯了!纯粹疯了,他外表虽然正常,心却已经腐黑发霉。一个神经病才是最危险的,因为他什么都做的出来。
“您听到我的好侄儿的身世有什么感想呢?我高贵的盈禄伯爵小姐。”列斯达笑了一阵、咳嗽了一阵后问道,“难道没感觉恶心,不想立即离开他,不想再看到他吗?哈哈,这小子很能哦,虽然没有我哥哥好看,但长得也是帅得很,十三岁进就吸引了大批妙龄少女的目光,之后的五年,只要是他参加的比赛,他的马经过的土地上总是被姑娘们扔满了鲜花,他得到的永远是欢呼尖叫,每一个见到他的女孩都想嫁给他。想想他有多了不起啊,驿马公爵的独子、尊贵的身份和血统、高大英俊的外貌、拥有神兵宝马、战无不胜、简直是姑娘们完美无缺的梦中情人。十六岁时拥有了令人垂涎的情妇,也就是我们的爱西小姐,她可是能让男人上天堂的尤物啊,之后十七岁就订下婚约,准新娘是紫金王的大女儿,也是爱西的姐姐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