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味相投”,当两个人的恶趣味刚好一致,原本天下太平也要硬生生变成天下大乱。“放火玩儿”这种事,本来只是存在于刘星宇记忆里痛并快乐着的片段,这时被鹿笙传授了放火的方法——刚刚还斗嘴打架的两个人,相视笑得奸险。
假装结伴而行,一路放火!
蚁巢王城的秩序被打乱了。失火是小事,训练有素的火蚁兵自然能够扑灭。问题是,此火不是凡火,凡火是不可能点燃土石材质的房屋的——有外人潜入王城了!并且,第一间着火的房间里被救出来的火蚁兵个个昏睡不醒,显然是有人刻意为之。
城中警铃大响!
蚁巢的结界再厉害,终究不具备满城监控摄像头的功能,王宫里的火蚁族首脑无法知道放火者到底是何方神圣。更令火蚁妖们崩溃的是,放火者刘星宇因为有翠云宫指环的庇护,它们根本无法从灵力波动感应施法的痕迹。
鹿笙两手背在身后,得意地看着刘星宇跳来跳去放火。火蚁一族为害深重,不仅月亮山附近的妖族受其欺辱、在此地生活的人类也常有性命之忧,是时候给这些虫子们一点儿教训了。更何况,有“天机石”这等邪物存在,火蚁一族必须被消灭!
谁也想不到,“手贱”有时候也能成为一种让人身心皆爽的行为。杀人放火原本是被道德唾弃的,然而现在……至少刘星宇大做“坏事”,完全没有谁出来阻止,唯一的目击者鹿笙还是他的同伙。
火蚁一族的灾难,对于刘星宇来说却是一种锻炼。因为鹿笙传授刘星宇运化灵力的方法之后,刘星宇没有太多时间来练习,这下可好了,就当是练手了。
一而再、再而三,旁观者鹿笙也不由得惊讶起来——刘星宇的学习和动手能力实在太强大啦!
起初放火,掌心冒火不过三尺高,点火需要接近目标。随着操作的次数增多,刘星宇居然无师自通把掌心火焰缩成球状抛出去——这已经非常近似于攻击性法术了。只靠悟行就能做到如此,天生就是要到灵界混的人呐!
不断点火、不断消耗灵力,然而刘星宇的身体完全没有出现灵力虚耗的状态。只要刘星宇灵力后继无力,鹿笙就会拿出一颗“月滴”让他服下。月滴不仅能够驱走身体的疲惫,还能够补充一定程度的灵力损耗。如此配合,刘星宇能力越发提高的同时,他心里对鹿笙的好感也越发增多。毫无疑问,鹿笙虽然性格傲娇了一些,但绝对是良师益友的不二人选。甚至,刘星宇深深觉得,那时被巫女龙蕊算计、然后被猛洞河边的尼罗算计,一切都太值得啦!只因为,老天爷最后让他遇到了鹿笙。
无论友情爱情,总归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建立感情之前,两个人相互遇见才是最重要。遇见,还要发生一些事情,倘若只是擦身而过,那便是终身错过。
刘星宇预料不到那么久远的未来,他只知道,认识鹿笙真好、和鹿笙一起冒险真好。尽管,当两人斗嘴争吵时,他又会觉得鹿笙这人讨厌。人无完人,世上哪有一好百好的人呢?刘星宇纵然不明白这个道理,但他心里已经开始权衡——鹿笙好的那一面压过了坏的那一面。
蚁巢王宫建成这么多年,或许今朝遇到的是最大的一场火灾。蚁族社群的严密分工、组织纪律到这时就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它们无法扑灭“阳炎”,因为阳炎不惧凡水,于是它们想出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真接拆除火源附近的建筑,如此一来,火烧光了也就光了,不会蔓延。
全城都在动员,刘星宇和鹿笙的行动就不能太过明目张胆。至少,他们行走移动都会注意避开“人”群。因为大家都在忙于救火,他俩却逆“人”流而行,这会显得太突兀。
橄榄型的王宫立在球体王城的最中心,走到哪里都能够看到,这方便了刘星宇和鹿笙向其靠近。靠近也得小心,因为随着城里火光四起,橄榄“大柱子”上有许多反光点——刘星宇和鹿笙起初进城时没有发现,现在才知道那可能是王宫监控整座王城的窗口。还好他们一路乔装而来,否则进城的第一时间就会被发现。
离王宫足够近了,近到可以看清入口的守卫,刘星宇问鹿笙:“你说,杜恒哥和刘畅哥一定会被关在王宫里面么?王宫不是火蚁王族住的地方么,住的地方还设置牢狱,逻辑上讲不通啊!”
鹿笙微讶:“你怎么现在才问这个?我以为你早就想通了呢!”
“啊?我没有想通啊?我是刚刚才想到的!”
“……”
鹿笙的表情一有变化,刘星宇就知道自己做错了,这是一种诙谐的默契。赶紧道歉承认自己脑子笨,刘星宇可不希望再斗嘴引来麻烦。之前在那屋子里,要不是灵力波动引来了火蚁妖巡逻兵,鹿笙那架势是真的要杀人呢!
勇于承认错误的男孩子总是会被原谅,鹿笙看刘星宇态度不错,语气也变软了:“如果只是普通的人质罪犯,当然不必关在王宫里边。你要知道,杜恒和刘畅都跟‘虫皿’有关,‘虫皿’不仅是苗疆圣物,更是虫族的圣物。无论域内域外,但凡有野心的化形虫妖都想得到‘虫皿’以获取近乎神族的力量。如此重要的两名人质,火蚁妖怎么可能关在别处?”
刘星宇猛点头,越发佩服鹿笙:大巫师真不是白当的,无论真实年龄是多少,人家处理问题时的经验和智慧是常人不可企及的。
“门口的守卫好处理,我可以用蛊术暂时控制它们的思维。从这里走进王宫却难,你也看到了,那里有许多观测窗,我们一现身就会被注意,就算乔装成功也不容易蒙混过去。”鹿笙一字一顿,事关重大就必须让刘星宇听清楚,“所以,我施展蛊术之后,你就带着我展开你最强的奔跑速度冲进去。如果速度够快,或许能够逃过观测窗里的眼睛。”
刘星宇抬头仰望“大橄榄”,又平视看定宫门:“那就试试吧!”
刘星宇如此表现,反倒让鹿笙情不自禁高看了他一眼。在鹿笙看来,进到王宫可不是什么好玩儿的事情,那是有极大可能进得去回不来的高危事情,这样的事情,刘星宇竟然没有半点犹豫就答应了,而且神态动作看不出丝毫紧张。
这是什么样的心理素质啊!
大巫师一向高高在上,苗疆的巫师蛊师都对他无比恭敬,这就导致大巫师其实没什么交心的朋友。香球和鹿子伦跟鹿笙的关系非常亲密,但两只都不是人类,有些事情,不使用人类的思维方式根本谈不出趣味。于是,许多年以来,刘星宇是第一个跌跌撞撞走过来、敢于跟鹿笙平辈论交的成年人类——虽然自己也是人类,但鹿笙仍然对刘星宇充满了各种好奇。是啊,高冷如月的大巫师其实就是一个好奇宝宝。
“你……你不怕么?我们有可能死在里边……”鹿笙还是忍不住问了,跟少数民族在一起生活得久了,不知不觉就变得天真直率。
“怕什么?这不有你吗?有你在,我怕什么?”刘星宇的表情那叫一个理所当然,“再说,咱俩配合这么默契,什么事情搞不定呢?怎么,你怕么?”
鹿笙:“……”靠,敢情这么淡真正的原因在这儿呢,这叫什么狗P原因?我又不是万能的,我也有被人打成重伤的时候呀!你靠我,我靠谁去?
刘星宇看到鹿笙表情变幻不定,直接伸手把鹿笙捞到怀里,抱紧了还不忘拍背:“你真的怕呀?哎呀呀别怕,不就是几只火蚁妖么,一会儿咱就放火烧了它们的王宫!别怕啊别怕,哥哥在这儿呢!别怕啊别怕,大巫师不能让它们小瞧了不是?”
为了行动方便,两人本来就离得很近,刘星宇这一捞,鹿笙哪里来得及闪避拒绝?鼻子顶到对方肩膀,鹿笙本来想使力拍退刘星宇,可当闻到刘星宇身上那股青春荷尔蒙的味道,鹿笙捏成拳头的手又松开了。
抱了就抱了吧,这辈子还能抱几次呢?如果真的有去无回,这应该就是永别了吧?也好,在这月亮山守了一百多年,最后能够认识这么一位有趣的人……
莫明的心电感应,鹿笙心绪一动,刘星宇竟然第一时间就发现了。先前的玩笑话,终于成了此刻的正经话,刘星宇连声音也变得低沉下来:“我自己也搞不懂,怎么就一路跟到这里来了。也许,男孩子天生爱冒险……但我觉得爱冒险不是全部的原因。鹿笙,其实从兹利县到雷公山的路上,我那时还想打退堂鼓来着,可是遇到你……我就觉得,我应该跟你一起冒险。有些事情,意外成错终究是错,我希望你能够原谅我……如果我们能够顺利回去,我们不要再吵架了,我们做最好的朋友,好么?”
一百年了,鹿笙从未如此感性过:“我早就不怪你啦,毕竟是你帮我治疗了丹田的重伤,从交换原则来说也算两清啦!我很高兴你邀请我做最好的朋友,我有好久好久没有离开过月亮山了……如果追回‘虫皿’,你就带我下山去玩吧!!”
“好!一言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