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安国西陲边境的山脉中,正值秋天。痴痴望向山谷的六岁孩童眼中突然有了生命,眸子像脚下不远处的五彩湖泊一样在阳光下流光溢彩。
李林叹了口气,连装白痴的心情都没了。因为他听到身旁守卫说:“傻子也无所谓,这小模样不送牡丹院可惜了。”
牡丹院,这模样,还能去干什么?所以李林拍拍屁股站了起来,用五岁孩子的天真笑容望着守卫:“这是哪里?”
他当然知道这是哪里,看着一大群小屁孩呀嘿呀嘿地练拳脚,电影里某某帮派从小培养忠心小狗的场景就展现在眼前。他可不想再做杀手,前世做得太累了。
然而与做杀手比,与送妓院比,杀手似乎还是好点。于是李林清醒了。
嫩白的小手拿着雪亮的刀,他挥了挥,身体各部位还达不到那个要求,却找回了点前世的感觉,这让他很满意。
三个月,李林同别的小孩一起在空旷的地方打架。三个月后,他的衣服上别着一百的编号,与一百名孩子一起走进编号十的木楼,开始相互残杀。
进楼的瞬间,李林悲哀地想起了前世狱中斗殴的场景。他又笑了笑,这一世身边再无兄弟能从背后捅他一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