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玛莎的勤勤恳恳,健身会所的开业筹备进展顺利,等到黄女士归来时看到会所的变化也是欣喜异常。优美的环境、高雅的格调、完备的功能设施,再到器材布置、合理的空间运用以及工作人员的良好精神状态,无一不让黄女士满意,这也给了她更大的信心:玛莎是一个可造之材,她一定会让玛莎才有所用、绽放光芒的。
伯乐欲寻千里马,而千里马也是需要伯乐才能够尽情驰骋,尽显风采,所以黄女士与玛莎的搭档可谓是相得益彰。黄女士也给予了玛莎充分的信任,只要是她不在国内的时刻,会所的所有大大小小的事情全部交由玛莎全权处理,给了她很大的才能发挥空间。
玛莎自然也是感恩图报,将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健身会所的发展之中,将会所的生意做的蒸蒸日上,不辜负黄女士的期望。
生意好了,人越来越多,就会有很多好事者开始打起玛莎的主意来。客气文明一点的送花送礼物,以期博得佳人一笑;轻佻些的就会用言语做各种挑逗,今天去夜店明天去酒店后天回家的那种,让人不胜其烦;还有更无赖的直接就对玛莎动手动脚的,嘴上还不干不净的,说什么让她当小蜜二奶的话,时常将刚踏入社会的她吓得不轻。
认识天栋时就是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可以说是巧合,可以说是缘分。那是在会所正式开业半年后的一个夜晚,玛莎下班后独自回家,几个经常到健身会所骚扰她的社会小混混围住了她,不断地用言语调戏她,还伸手在她的身上占着便宜,让她感到十分的恐惧。
或许是因为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她连呼救都忘记了,只是不断地哀求着,这倒让几个小混混的气焰更加嚣张了。就在她感到最慌张最害怕的时刻,天栋出现了,旁若无人的站到了她的身边,握住了她的手,很温暖的一种感觉,让她感到他就像拯救她于危难之中的白马王子一样,非常安全的一种感受。
他的笑容给她一种力量,驱散了心中的恐惧;他那挡在身前宽阔的肩膀,就仿佛一道厚实的城墙,让她的情绪安定了下来,有了一份踏实的依靠。他的背影似乎变得伟岸起来,让她放下所有的矜傲和自尊,躲避在他的身后,紧紧地抓住他的衣襟,说什么也不肯放开。
在这一刻,他就是她的守护神,替她阻挡着这世间所有邪恶的事情,保护着她不受到任何伤害,为她支起了一片纯净的天空。
事情解决的非常简单,没有偶像剧里的那些打打杀杀的场面,更没有狗血一般英雄救美的剧情。天栋只是握着她的手,说了一句接女朋友来晚了,然后询问一声他们还有什么事情,小混混们相互望了一眼就不甘心的走了,就连句叫嚣的废话都没有。
事情就如此轻易的结束了,让玛莎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原来这些小混混也都只是些色厉内荏的家伙,一点儿都不可怕嘛,说不定刚才只要自己喊上几嗓子,他们就都跑了吧。
这个小家伙都忘记了自己刚才慌张无措的样子,还看不起那几个小混混来了,估计都是看香港的黑社会影片看多了,觉得小混混们都应该是些蛮横无理,无法无天的家伙,随时都有可能掏出棍棒刀剑打上一架,这才是小混混们应该有的特质嘛。
可她怎么就不理解呢,这可是在大陆,在中国的土地上,哪容得到那么多打砸抢的行径发生,要不然中国怎么会成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呢。
也可能是她爱情小说看多了,总认为白马王子降临时应该有着无比的气势,浑身散发着杀气,将刚才的几个小流氓打的屁滚尿流落荒而逃才好,这样才无愧于少女心目中的英雄形象嘛。看不出来她还有这样的一丝暴力心态,也是隐藏的很深嘛。
天栋都要呵呵了,先不说文质彬彬的自己能不能打得过那几个小混混,就算打跑了自己落得一身伤图什么呢,就为了在女孩子面前表现一下自己的勇敢吗,这根本就是匹夫之勇好嘛。有多少社会的悲剧事件都是因为一时的冲动,给自己或者给别人带来一生无法弥补的痛苦,或身体受到伤害,或锒铛入狱,给家人也带来不幸,何苦呢。
像自己这样兵不血刃、不动声色的就将事情搞定,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吗,毕竟几个小混混也只是存着调戏她的心态而已,没有给她造成太大的伤害,女孩子最重要的还是要学会保护好自己。他的这番理论似乎也没错,倒让玛莎说不出什么来了,只是和自己所期望的情形有那么一点点偏差,还是挺让她有些失望的。
她就不想想,天栋为什么要为了一个陌生人而去拼命呢,逞英雄耍威风炫耀一下,都是些没头脑的小孩子才能做出的事吧,这才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了吧。像天栋这种成熟人士,以理为据,以德服人,这才是和谐社会中更好的为人处世方法吧。
玛莎理不理解这些并不要紧,但她知道是眼前的人帮助了自己,自然也是连声道谢一番。看到她还是被吓得身体有点瑟瑟发抖,天栋也是好人做到底,就主动提出把她送回家,送佛送到西嘛。在两人闲谈的路上,天栋知道了她在健身会所工作,就在离公司不远的地方,而自己也正好喜欢健身,也可算是有缘了。
就这样,两人也算是认识了,更是有了不一般的交往基础。但天栋并没有往深里想,在他看来就是无意中遇到了一件事,顺手的帮助解决了,仅此而已。可玛莎就会对天栋上心多了,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给了天栋不少优惠服务,让天栋感觉到这儿就像家一样自由自在,也就长期在这里锻炼了。习惯成自然,不知不觉一转眼就三年多了。
玛莎开始时对他只是抱有着一丝好感,但渐渐的,她的心态就发生了变化。她的美貌及工作的干练吸引了不少的关注,很多男性客人都会有事没事的时常找她聊上几句,意图博得美人芳心,这其中自然少不了各种的殷勤献媚。
可玛莎与他们就像是西伯利亚冰天雪地中的火山,虽然表现得温文尔雅,和谁都很热情的样子,可总是穿着一件厚厚的冰冷的外套,将所有人的炙热岩浆隔绝。无论他们如何爆发威力都无法攻破冰层的防御,任谁都进入不了她的心里,更不用说融化整座冰原了。
只有天栋似乎从来不去关注这些,每次来时只是和她优雅的打声招呼,就自顾自的锻炼去了,结束后再打声招呼就走了,让她都觉得无语了。他就像是一个挂在门口笼中的鹦鹉一样,只会学舌,“您好,走了。”每次就知道说这几个字,就好像他只会这几个字一样。
这让玛莎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怎么说呢,她已经就像是一座冰山了,常年零下五六十度的低温时刻保护着自己;可天栋更像是南极东部高原的富士冰穹山脉,零下93.2度的地球最低温度让她都感到望尘莫及,甘拜下风。
天栋的表现都让她开始有点怀疑起自己的魅力了,自己就这么不受他待见吗,连和自己多说几句话都做不到吗,简直就可以称之为忽视自己嘛。她都有点想化身为火山,看看能不能攻破天栋的低温防线了。
这是不是很奇怪?明明有很多对她很热情的追求者,她都拒之门外,无论是吃饭看电影唱K或者其他任何理由,她都会统统拒绝,不给他们留下一点幻想的机会。可对于天栋这样和自己性格差不多,外表热情内心却冷冰冰的人,反而会引发起她的好奇心及争胜心,竟然想去尝试一下试图接近他融化他,这让所有的追求者如之奈何?
有些人总是迷恋那些得不到的人,恨不得付出所有的爱和关心,好像对方就是整个宇宙的中心。这或许就是因为人们的潜意识中总觉得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有时候,人们会过高地估计那些得不到的东西的价值。
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心理学教授Robert Cialdini曾提出“稀缺原则”的理论:当某件事物非常稀缺、难以获得的时候,人们会觉得这件事物更有价值,更想要获得它。
稀缺原则是通过人的反阻碍心理在起作用。比如,当父母命令孩子不许吃一样东西的时候,反而会激发孩子去吃这样东西;当青春期的少年被禁止吸烟喝酒时,反而会激起对吸烟喝酒的兴趣。
因此,当天栋及这份感情对玛莎来说不是轻易就能得到的时候,她就会觉得它弥足珍贵,更想得到。天栋拯救她的行动让她感激,并对他有了一定的好感;天栋对她的冷淡,或者说是对她的无视让她感到自尊心受挫;她就会对天栋产生好奇,想要去接近他了解他,最后甚至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他。只要见不到他时就总会觉得心中空落落的,而见到他时就会觉得很兴奋很满足,会使她美化自己的这份感情,更想要去争取。
这算是喜欢吗,还是可以算作真正的爱情?玛莎也说不清楚,因为她自己从来没有过爱上一个人的经历,也不知道爱一个人的表现是什么样子的,更不会知道爱一个人应该去做些什么。她只会把自己的小小心意埋藏在自己的心底,只要是能够每天都见到自己喜欢的人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她就会很心满意足了。
这样的她,是不是很单纯,很可爱,却也很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