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一年后。
C市郊区的墓园,B区5号墓地前,一个留着酒红色短发的女子蹲在地上烧纸。
纸是从日记本上撕下来的,写得密密麻麻的都是俊秀挺拔的字迹,纸张被飘摇的火舌舔舐,然后吞没,最后沉淀在小小的火海下的,只剩下焦黑的残烬。
风一吹,黑烬洋洋洒洒地飞上天空,像乍然还魂的蝴蝶。
女子看了看墓碑上的照片,男孩子漂亮的眼睛温柔地沉着地望着面前的人,望着这个世界,她也冲他笑了笑,什么也没说,埋头继续烧剩下的纸张。
风大了起来,一会儿天空淅淅沥沥开始下雨,火焰的气势被压低,终至熄灭。女子用打火机点了好几次,都只能烧到一个边角。
雨已经下得太大了。
女子放下那沓纸和打火机,望着纸张上的蓝色字迹淹没在雨水里,洇成模糊难辨的痕迹。
女子突然感觉到雨势的骤停,仰头一看,一个撑着伞的女子正笑笑地望着她。她穿了一件白色T恤和蓝外套,卡其色休闲裤,头发高高地扎上去,露出光洁美丽的额头,时光打磨了她身上的稚气和青涩,让她拥有了玉石一般温润美好的气质。
她没有理她,低下头仍去看地上的一堆碎纸。
倒是赵媛媛把手中的花放到碑前,然后回头和她打招呼:“文静,好久不见。”
桑文静没有回答她,站起身,转身要走。赵媛媛拉住她的手,把伞塞给她。
桑文静接了伞,又看了看墓碑,对赵媛媛说:“你和他说说话吧,他一定特别寂寞,你多陪一陪他。”说完,她转身走了。
赵媛媛看着墓碑,簌簌流下两行眼泪,果然蹲下和他说起闲话。
下山的时候赵媛媛远远的,看见站在山脚等她的人,他看到她浑身湿淋淋的,已经拿着伞快步走过来。
赵媛媛迎上去,钻进他大大的伞下。
他给她拂去脸上头发上多余的雨水,把伞递给她,脱下外套披到她身上。
她想起许多年前,在另外一座山上,他也是这样把外套给了她。她暖暖地一笑,紧紧拉住了他的手。
他们一起走向不远处的车子,赵媛媛回头看了一眼笼罩在雨雾中的大山,它沉默地立在那里,像时光一样永恒。
“孟希,你说,人死了,有没有另一个世界呢?”
“我一直以为有。所以我总觉得我还会和我妈妈我外婆,唐骜他们见面。”
“那,我也还会见到晓阳哥吧。”
“嗯。”他清圆透黑的眼睛坚毅而温柔,令人无比信服。
她踮脚,亲吻他的脸颊:“孟希,我爱你。”
他眼睛笑得弯弯的,光华流转:“我也爱你,非常非常。even to the edge of doom。”
【完】
——我叫桑文静。这一辈子,我
喜欢过两个人。一个是盛晓阳,另外一个,叫赵媛媛。
1.
我爸爸是个画家,向来留一头长发,肚子很胖,像青蛙,胡子永远刮不干净,眼睛特别黑特别深,好像装进了五座山十汪海。
七岁以前我就跟着这样的老爸,在全国各地四处流浪。
我有一个塑质的书包,四四方方,是很亮很亮的红色,像超市里抛光抛得特别好的苹果那种色泽。
里面装的是我幼年时所有的宝贝。黄色花纹的玻璃弹珠,镶着亮晶晶粉钻的发夹,一把童话故事里会见到的彩绘小镜子……我喜欢如此这般所有鲜亮的光彩的东西。
有时当我像财迷一样翻着或者抱着书包的时候,我爸会在旁边静静看着我,然后用一种很不可思议的语气说:“你怎么会这么像她?”
我知道他说的那个“她”是谁。是他皮夹里照片上的那个女人。爸爸从来没有和我明说,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明白,这就是我的妈妈。
但我和她长得不像。她是单眼皮,而我的眼睛像爸爸,她鼻子高挺,我的鼻头圆乎乎的,她双唇菲薄,我的比较厚。我完全不明白爸爸为何认为我和她像,又是什么地方像。
不过我不会问他,因为但凡一提起她,他就会抽烟抽得很凶,他两手的食指和中指都已被烟火熏得黄黄,而且,我不喜欢他抽烟时那种困兽一样的表情。
我的书包里只有一样东西不是光彩熠熠的,是一张我爸放进去的中国地图。我们走过一个城市,我爸就会握着我的手用水彩笔在上面画个圈圈。或者红心,如果这里给我们留下很好的回忆的话。
当地图的边缘和折叠的印痕被磨出毛边的时候,我就快满七岁了。我爸带着我回到了C市。
很快我被送进一家小学,我爸则应聘到一个小区当门卫。每天下午我都会端着一碗香辣小土豆,或是啃着一个面包,走到我爸工作的地方。
我坐在窗边的桌子前,算算术,填空,组词造句,写作文。我爸就坐在一边看报纸或者画画。
这个小区管理比较松散,那时也基本还没有打卡出入的设备,我爸只用负责收发信件,帮访客打电话找人,管理一下阿姨大妈婆婆们寄放的蔬菜或者小孩。
工作很轻松,可是我爸不快乐。他失去了创意和灵感,他作画的色彩越来越重,撕画的概率也越来越高。
他是个风一样的男人,他就适合飘荡在外边。而我,我是一棵树,我喜欢安定踏实,当然最好是一棵圣诞树,亮闪闪的多好看。
就像这样,小时候我对人的感觉很奇怪,在我眼里,每一个人都有对应的在自然界的位置。比如爱哭的小谢弟弟的妈妈是一只火狐狸,鞋头尖尖眼神灵活。门口卖茶叶蛋和炒瓜子的孙婆婆是一块石头,她喜欢坐在那里袖着双手久久不动,身上总是散发着青苔的味道。我们班的班长涂淼佳是我家门后臭水沟里的水,爱
打小报告爱吃臭豆腐,总拿眼白看人,我不喜欢靠近她。
而赵媛媛,那天牵着她妈妈的手,到门卫室拿信件的赵媛媛,她就像一滴露珠。
一滴春天嫩黄的叶子尖儿上的露珠,清亮亮,亮晶晶。
我一眼就喜欢上她了。
我喜欢她红通通的脸,她扎着小鬏的头发,她白色的毛衣和绿色的外套,还有她亮闪闪的红皮鞋。
我想和她做朋友,可我没有开口。我不敢,当我摸着自己梳得毛毛糙糙的小辫子,看着自己灰扑扑的皮鞋的时候,我所有的勇气都消失了。我真是胆小得令自己绝望。我把自己折磨得快要睡不着觉,终于还是放弃了。
就在我放弃的第二个星期天,赵媛媛噔噔噔跑来门卫室,笑眯眯地问我:“我们玩‘藏猫儿’,你要不要一起来玩。”
赵媛媛的嘴角天生微微翘起,后来我知道人们管那叫“仰月唇”,长着这样嘴巴的人生气的时候也都是趣致讨喜的。
我没有拒绝,事实是我求之不得,我欢喜得不知如何是好,双手藏在背后捏来捏去,咬着嘴唇点头,点头,点头。
2.
赵媛媛和同伴在一起时,同跟她妈妈在一起时规矩乖巧的样子截然不同。
她是孩子群的头儿,威风霸气,敢作敢为,连那些男孩子都让她几分。时间长了,我渐渐知道,她之所以那样为所欲为,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身边常常相伴的那个大男生,盛晓阳。
盛晓阳就像他的名字那样,是大早上一跳一跳升上天空的太阳。
他有一双特别特别漂亮的眼睛,眉毛浓浓的,斜飞入鬓,这让他的脸看上去像小姑娘一样秀气,又透出一股青锋出鞘的英气。
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是在我们学校旁边的巷子里。
他在揍人,揍一个小胖子,小胖子比他敦实又比他高,却被他骑在身下,让拳头打得杀猪一样嚎叫。
他大概觉得打够了,站起来,看小胖子不叫了,躺在地上哭得煞是可怜,盛晓阳扯下红领巾擦擦脸上的汗水,说:“哎,我也不想打你,但你为什么要扯赵媛媛的头发,还往她衣服上甩墨水呢?啧,别哭啦,你好烦,我爸说男子汉流血流汗不流泪,你怎么这么怂啊。以后别招惹我们媛媛就好啦。”
说完,他摇摇头,转身走了,走了几步又回头冲小胖子挥挥拳头:“记住,真的别再招惹她了,不然,我把你的脸打成包子!”想了想,他补充一句:“大包子!”
他和我走同一个方向,穿过巷子,再走过两个街口,上公交车搭三个站点,就到爸爸工作的小区门口了。
这是捷径,平时走的人不多,这时只有我和他。夕阳从巷口那边照过来,我就踩着他的影子往前走。
那是我人生第一次对一个男孩子产生心动的感觉。我的异性审美萌芽于此,而我当时想的是,啊,他的后脑勺长得真好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