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三章 职 责

第九条 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十条 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一)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党组应当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党组应当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

二条 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更好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十三条 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党组应当加强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支持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

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第十四条 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第十五条 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党组,可以讨论决定本系统工作规划

部署、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

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单位党组,可以领导分党组的工作。

国有企业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时,应当与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相一致,并与公司章程相衔接。经营管理方面事项一般按照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决定,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当经党组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政府机关党组、政协机关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应当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的领导。

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除接受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外,还应当向本系统上级单位党组或者本级地方党委请示报告党的工作。

第十七条 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活动,签发党组文件。

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工作,受党组书记委托履行相关职责。

党组书记空缺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定党组副书记或者其他党组成员主持党组日常工作。

党组成员根据党组决定,按照授权负责有关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本章完)

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_第二章 组织和成员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2014—201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_第二章 规划与计划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_第六章 监督和追责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_第六章 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四章 公务接待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_第一章 总 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_第四章 审批与发布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五章 考 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九章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_第四章 组织原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_第六章 纪律与责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七章 任 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十一章 责任追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十章 交流、回避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七章 附 则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一章 总 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_第三章 巡视范围和内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_第三章 党委(党组)的监督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七章 公文管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_第二章 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_第二章 组织和成员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_第七章 附 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_第二编 分 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_第四章 审计评价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八章 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七章 任 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_第一章 总 则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_第五章 工作程序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一章 总 则关于新形势下军队政治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三章 开支范围和标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八章 资源节约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_第八章 附 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六章 责任追究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通知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四章 培训组织2014—201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_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十章 交流、回避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_第四章 组织原则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_第六章 教育培训机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一章 总 则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_第三编 附 则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一章 总 则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_党员廉洁自律规范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六章 责任追究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一章 总 则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十一章 免职、辞职、降职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四章 培训组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十二章 纪律和监督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三章 公文格式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十三章 附 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十一章 责任追究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七章 任 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_第八章 附 则2014—201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五章 报销结算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五章 公文拟制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第七章 附 则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_第一章 总 则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_第七章 附 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五章 议事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