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_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

第六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同级党的委员会有关决议、决定;

(二)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八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巡视组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条 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

第十一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选配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

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本章完)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_第八章 附 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_第三章 审计内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三章 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八章 资源节约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_第六章 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八章 附 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二章 设 立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第七章 附 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十二章 附 则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十章 附 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_第四章 审计评价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四章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_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三章 动 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四章 民主推荐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五章 报销结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_第一编 总 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十三章 附 则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九章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_第一章 总 则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_第一编 总 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五章 议事决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十章 交流、回避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_第二章 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_第五章 议事和决策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_第八章 退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_第九章 附 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_第五章 议事和决策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四章 公务接待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_第七章 监督问责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二章 计划和备案管理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四章 公务接待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_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_第一章 总 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八章 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二章 计划和备案管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第四章 会议费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四章 组织原则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第四章 会议费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八章 资源节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十章 交流、回避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_第七章 附 则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_第七章 监督约束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三章 动 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九章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_第一编 总 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_第七章 附 则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一章 总 则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_第二章 任职条件和资格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五章 公务用车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_第六章 教育培训机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_第七章 附 则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_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职责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_第三章 审计内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_第八章 附 则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十章 附 则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解决党政机关党建方面有关问题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十章 交流、回避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