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_第六章 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十一条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加强社会主义学院建设。

第三十二条 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应当坚持功能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部门和行业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提升专业化办学水平,做好本部门和本行业本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等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交流合作,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增强办学活力和实力。

充分发挥现场教学基地作用,统筹规划、规范管理,提升教学质量。

第三十三条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的,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四条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以教学为中心,深化教学改革,完善培训内容,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和学制,优化学科结构,改进课程设计,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第三十五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改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坚持办好基础较好、优势明显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调整、整顿不具备办学能力和条件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十六条 实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等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必须获得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可。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和公布相应的准入标准。不得组织干部到没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培训。

培育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市场,引导和推动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规范运作、优化服务、提高质量,逐步形成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指导、公开平等、竞争有序、能进能出的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机制。规范干部教育培训收费标准,严禁借干部教育培训之名谋取不当利益。

第三十七条 实行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直接委托、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承担教育培训任务的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十八条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加强培养,严格管理,促进交流,优化结构,提高素质。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理论研究。

(本章完)

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四章 培训组织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六章 责任追究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_第二章 组织和成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一章 总 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七章 任 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_第八章 附 则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_第六章 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五章 报销结算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十一章 免职、辞职、降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_第五章 工作程序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解决党政机关党建方面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一章 总 则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三章 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七章 任 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三章 动 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二章 公文种类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_第三章 教育培训对象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三章 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_第一章 总 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_第三编 附 则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第二章 会议分类和审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_第三章 教育培训对象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七章 公文管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_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_第二章 组织和成员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九章 党 组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五章 考 察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第四章 会议费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_第一章 总 则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_第三章 选拔任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五章 民族工作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第五章 管理职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_第四章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_第五章 适用与解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六章 责任追究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第三章 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支付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解决党政机关党建方面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五章 报销结算2014—201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五章 公文拟制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十章 监督检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_第四章 教育培训内容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_第三章 住宿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十三章 附 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十二章 附 则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四章 培训组织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一章 总 则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三章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_第八章 附 则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解决党政机关党建方面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_第三章 住宿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十一章 责任追究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二章 公文种类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九章 宣传教育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_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_第六章 报销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_第六章 监督和追责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第三章 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支付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2014—201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八章 附 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_第三章 起 草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