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第二十四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五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七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二十八条 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本章完)

第七章 组织领导和审计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_第一章 总 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二章 设 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九章 宣传教育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八章 附 则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_第八章 附 则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三章 公文格式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_第五章 审计报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_第六章 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_第六章 审计结果运用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十章 附 则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_第六章 纪律与责任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解决党政机关党建方面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_第三章 起 草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_第一编 总 则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_第二章 管理体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_第一章 总 则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_第三章 巡视范围和内容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_第三章 起 草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一章 总则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_第五章 考核评价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_第七章 附 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三章 职 责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四章 组织原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六章 会议活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_第三章 住宿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_第六章 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五章 公文拟制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三章 动 议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_第二编 分 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_第四章 审计评价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_第二章 组织和成员关于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的通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八章 附 则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_第五章 议事和决策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_第三章 住宿费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一章 总 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一章 总 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_第七章 附 则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_第七章 监督约束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九章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_第二章 规划与计划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八章 资源节约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_第八章 附 则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二章 公文种类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_第八章 附 则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_第三章 选拔任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二章 经费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_第五章 议事和决策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第二章 会议分类和审批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解决党政机关党建方面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