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天的问题并不算严重,在得到了及时妥善的治疗之后,医生宣布他可以回家了,但是必须注意饮食和某一些危险人物。
我想他应该把过敏的原因说了出来,因此医生才会用看白痴一样的眼神看着我,“你这个女朋友也太不细心了。”
等等——
我还来不及解释已经被余天拽着离开了医院。
一直到我们一起坐上了出租车,我才莫名其妙的瞪了余天一眼,“我要下车!”
“你也太没良心了。”
“我已经辞职了。”很明显,我无力的辩驳根本动摇不了余天折磨我的决心,他的样子一点也不像刚从死神手心里逃跑虚弱病人,而是,他根本就是死神。
他嘲讽而恶毒的视线扫在我身上,“如果你不在乎三个月的违约金和这个月你帮我签的所有账单的话。”
我愣住了,这些都是我没考虑过的问题,毕竟我身上没有分分钟产生金币的buff。我一点都不怀疑当我和余天分道扬镳之后自己会被追债,我好像已经看到了艾莉家被破满红油漆的场景。
余天满意的看着我渐渐收起根刺的样子,他换了另外一种温柔且暧昧的语气说,“其实我是不放心把你放出去招蜂引蝶。你以为有比留在我身边更安全的地方?”
“你也太自以为是了,而且那些应该是我男朋友关心的事。”
我揉着太阳穴,余天的那句话提醒了我昨晚的事,如果张蜜骗我出去不是为了看戏而是设计让我成为女主角的话,我也一样在劫难逃。这就是余天承诺的安全。
“以后你在上班时间只要跟着我就可以了。”
他似乎看出了我的心事。
“对不起沈岚,我昨天一直都打不通你的电话,后来我找到了张蜜。她说你没事但是我还是不放心到处找了你一整夜,但结果你已经知道了,在机场遇见你只是一个意外,不过还好我们之间真的有那么一点缘分。”
余天很少,应该是从来都没有这么认真的和我说话。他诚恳的语气让我为自己的嚣张感觉到无地自容。
因此,我真诚的表达自己的感谢。
“谢谢你。”
“作为上司我应该保护好自己的小助理。”
余天神情自然的伸出手来,安慰的拍着我的肩膀。
我就是被余天突如其来的关心迷惑了头脑,再一次跟着他回到了他的公寓里。理由是他需要照顾。
而我从小就不太懂得拒绝别人的求助,况且我已经把余天归入的安全人物的范畴。
再一次走进余天的公寓我比之前更加感觉到局促,而余天大方的拉上了屋子里全部的百叶窗,他一向不喜欢刺眼的光线。
当我第一次问他的时候,余天是这样回答的,“难道你喜欢被紫外线和灰尘甚至说雾霾劈头盖脸的亲吻吗?”
余天拉开椅子,在他的办公台前坐下,开始了机械敲打键盘的动作。那样子让我怀疑他其实应该是个小说家而并非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事实上我从来没见过余天画图纸,甚至在工地上他带着那些滑稽的安全帽穿着胶皮雨靴的时候都会时刻保持自己全身的整洁,尤其是那张脸,永远都帅气的一丝不苟。
“沈岚你知道吗,你现在的样子呆的像只鸡。”余天看着进门五分钟依旧在鞋柜前面发呆的我,嘲讽的说道。
我因为对某个字严重的敏感以及反感,生气的辩驳道,“是呆若木鸡!是木鸡!”
“你准备怎么像我证明你是母的?”
“——”
我终于失败,和余天斗嘴,严格来说是被他用语言欺负的时候,我的精神竟然格外的轻松。余天也聪明的懂得利用这个时间及时的赞扬道,“你是应该多笑笑才可爱,如果有烦心事,我不介意当你的垃圾箱。”
“那我应该拜托你把张蜜收入囊中,然后始乱终弃。”
“你真的这么想?”
“你应该多去晒晒太阳。”我转移着话题,然后溜进了厨房的。对于照顾病人,我简单的理解为把他们喂饱就好。
在余天的冰箱上贴着一张餐单。我从来都不知道他对饮食会这么认真挑剔,而当我发现上面的菜色都单调无比的时候,我才想起那时因为余天的食物敏感症。
余天从来只喝黑咖啡,那是因为牛奶也是他的敏感源之一。
“在我刚出生不久的时候,我的爸爸妈妈喂我喝了牛奶,我差点死掉。后来他们知道我有食物敏感症。一个那么小的婴儿但是很多东西都不能吃,可能很难活下来吧。所以我就被遗弃了。”
“余天。”
我从来也没想到他竟然是一个孤儿,而且是被亲人遗弃的。
“好了,我可不是想让你可怜我。我给你二十分钟准备好午饭。”
“嗯。”我点头,在那一瞬间,我似乎从余天身上找到了一种共鸣,那是被亲人抛弃的感觉,我想他感受到的应该比我多的更多。
我差一点就把昨天见到的事和余天说了,那些对着童小飒我都不愿意说出来的话。
余天回到房间换了一件白色的衬衣,那样的他看起来格外的干净清爽,也柔软了一些。他重新在办公台前坐下,皱着眉喝咖啡,他其实不喜欢那种味道,但必须借助咖啡来提神。
“你先等一下。”我跑到余天面前,抓住他的手腕。那样的动作我们俩都尴尬了一下。然后我松开手,余天放下手里的杯子。
“你先别喝,等我一会儿。”
我跑到楼下的711买了一盒豆奶,我记得那几年各种牛奶都出问题的时候,艾莉就用这个牌子的豆奶去冲咖啡。
连余天那种构造精密的大脑都没想到这个方法,当我把豆奶咖啡端给他的时候,他很惊讶,摇着头微笑。
“你先试一下,说不定很好喝呢。”
“那你为什么不先试试?”
余天最终还是喝下了那杯咖啡,然后继续专心致志的工作,而我用了半小时才把他冰箱里的豆制品和牛肉做成一碗美味的羹汤。
在料理中餐食物方面我是有天赋的,路飞经常说我是个天生的美食家,可惜他吃到我亲手准备的饭菜的次数可以用一只手数出来。
这样是当初我会尝试着去做饼干的原因。
余天是第四个荣幸吃到我亲手煮的菜的男人,而前三个,一个是我爸,一个是我男朋友,一个是我前男友。
显然余天还不知道自己有多么荣幸,他虽然并没有挑挑拣拣,但是喝汤的时候表情始终沉静从容。只不过在喝完最后一口的时候他突然说,“以后我的午饭和晚饭也由你负责吧。”
我很意外,马上开始反驳,“我不是你的女佣。”
“开玩笑的,男人一般都不忍心自己喜欢的女人每天困在厨房里,看你刚刚切菜那动作也知道你很少下厨。”
我没再说话。
过了一会儿,余天收拾好碗筷,我还坐在餐桌上。
“怎么,生气了?不开心?”
“没有。”
我只是想起了很多事而已,包括对路飞,我似乎太绝情了,比起他曾经对我的那些好。对童小飒也一样,原来真正不懂爱的是我才对。
想起了童小飒,我看了看时间这个时候他大概已经到酒店了。我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和明显,已经不能开机了。
“要用电话?”
“嗯。”我点头。
“是打给男朋友吗?”
“是。”没必要隐瞒。
其实我意外余天只要直接借电话给我就好了,可他却没那么做,而是翻箱倒柜的找到一只两年前的旧款手机递给我。
“这个先给你用吧。”
为此,我没敢太多好奇,这样一个手机也不需要太客气拒绝。我换上了电话卡很快就拨通了童小飒的手机,他也一样几乎第一时间就接了我的电话。
这是一直以来让我觉得很温暖的事情,虽然简单,但是童小飒永远都不会让我等待。